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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经核实吧主犯罪学家20144 未通过普通吧主考核。违反《百度贴吧吧主制度》第八章规定http://tieba.baidu.com/tb/system.html#cnt08 ,无法在建设 中南法律评论吧 内容上、言论导向上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故撤销其吧主管理权限。百度贴吧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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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经核实吧主犯罪学家20144 未通过普通吧主考核。违反《百度贴吧吧主制度》第八章规定http://tieba.baidu.com/tb/system.html#cnt08 ,无法在建设 中南法律评论吧 内容上、言论导向上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故撤销其吧主管理权限。百度贴吧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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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偶然在网上看到这么一篇文章,看到这么一些评论,觉得可笑至极!可是反过来想,也许,是我的逻辑可笑吧…… 那个会觉得我可笑的人,在网上发了这么一篇文讨论,大概意思就是一个开拖拉机的,在雨天为了帮两个人不淋雨,于是叫那两个人坐上了自己的拖拉机,后来出了事故,死了一个人,那个开拖拉机的人应该付多少责任。于是,一群会觉得我可笑的人就开始讨论,他们都是学法律的,或者是相关工作的,也有法律爱好者,从后面的留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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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来洪七公的打狗棒法不传外人,传授杨过打狗棒法是为了和欧阳锋一较高下,只传招式,不传心法。可是后来杨过通过黄蓉学到了心法,为洪七公当初所始料不及,黄蓉也并不知情,算不算不当得利? 杨过真是幸运儿了,先是欧阳锋的蛤蟆功、再是王阳明的全真教武功,再是古墓派武功,再是洪七公的打狗棒法,再是黄老邪的弹指神通,再是独孤求败的绝世武功。天下绝世武功全都被他学了个尽,啧啧啧,羡慕嫉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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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点3 “水军”发帖要连带担责 《规定》还涉及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孙军工称,当前以非法删帖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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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5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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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钟秀勇先生认为所附条件的对象是所有权的变动而不是买卖合同附条件,而王轶先生认为,在债权形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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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有个亲戚有间房子在市区的旧区里,想把房子卖了,他们也知道房子是要拆迁,但是等了差不多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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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和公司打劳动仲裁,开庭当天,仲裁员调解了,仲裁调解书双方都是现场领取的,到期了公司没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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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刚才在床上被饿得睡不着,又不想起来吃东西。想起了蔡健雅那首让风筝自由干脆剪断了线那首歌,刚才用天天动听搜蔡健雅,没有见到那首歌,但又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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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tp://www.fdpx.com/Home/QieTi/artdetail/catoryid/34/subcatory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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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2/3.说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这样,人对动物的自发侵害不够成正当防卫,那么人将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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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如果说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那么06年第六题甲拱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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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张明楷教授极力鼓吹公开盗窃行为的理由主要在于对被害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实施的非法取得行为本身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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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韩世远教授第三版345页所举的例子中,D善意取得A的房屋,按照折衷说,以D为被告,可以撤销BC之间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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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显然非以法律效果为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区分之标准。 所有权抛弃与债权行为无涉,显非债权行为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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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昨天晚上与宽闹着玩,只想着拉开玻璃门,却没有想到他的手已经夹到玻璃门里面了了,只有意志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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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抛弃所有权的抛弃,既是意思表示又是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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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tp://v.ku6.com/show/jcfn01lQXrjUcng4wxEO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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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刑法第36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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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 郑某等人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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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刑法学第四版319页认为,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至于何种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则应根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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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客观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是区分犯罪未遂与不能犯的判断依据。 至于客观行为是否具有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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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反对教条主义,反对直接把外国的理论拿到中国来用。中国法学研究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 没有调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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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该项执行措施为本次修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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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建远教授著《物权法第三版》135页在反对把物权法第37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从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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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陈老师认为调解赋予当事人处分权具有自主创新的意义,然而他不知道,当事人之所以原则调解,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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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Q5Njk5MDM2.html?from=y1.7-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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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对于一贯表现好的人来说,犯罪比较容易被看成是一种“偶然的”、“一时糊涂”的行为,或者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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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甲诈害其债权人,与乙通谋虚伪出卖房屋,并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乙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该屋出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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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正如代表19世纪的德国民法典对劳工冲突、铁路事故和肮脏的居住条件一无所知,代表20世纪的瑞士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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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这篇发表在民商法论丛21卷的文章分为八个部分。 葛老师第二部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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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tp://www.24en.com/subject/speech/2012-07-26/147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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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tp://www.kekenet.com/menu/201511/4080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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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个人抢了自己赌博输给别人的钱,构不构成犯罪?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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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普遍认为,企业职业经理人是一份光鲜的职业,许多职场人士从踏入职场那刻起便立志要成为职业经理人,究其原因,是因为执业经理人往往掌握企业的许多资源和职务之便,具有与公务员队伍类似的与权力高度结合的特征,能够带来一种自我实现的荣誉感。律师认为,职业经理人的光鲜背后,同样也因为有职务之便潜藏着不可小视的刑事法律风险,作为每一个职业经理人,应当熟知相关的法律风险,做到严于律己以尽量预防和规避职业经理人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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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tps://admission.pku.edu.cn/tzgg/73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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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ttps://www.law.cornell.edu/ucc美国统一商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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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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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C.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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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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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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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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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甲因在学校饭堂投毒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关于甲的假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