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教授极力鼓吹公开盗窃行为的理由主要在于对被害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实施的非法取得行为本身平和、平稳,因而不可能致人伤亡,所以不能构成抢夺罪而是构成盗窃罪。然而,却似乎忽略了,26岁的男青年刘某深夜进入76岁的孤寡老太太王某房中,不顾被惊醒的老太太的苦苦哀求,对老太太眼睁睁看着自己财物被侵夺的痛苦。
张教授认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真正的区别在于对财物实施的非法取得行为是否具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然而,真的是这样吗?笔者认为在被害人无意识之中丧失财物还是眼睁睁看着财物丧失才是抢夺罪与盗窃罪的真正区别所在。883页。
张教授认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真正的区别在于对财物实施的非法取得行为是否具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然而,真的是这样吗?笔者认为在被害人无意识之中丧失财物还是眼睁睁看着财物丧失才是抢夺罪与盗窃罪的真正区别所在。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