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袁涣
私德:
公德:中中
国德:中中
理由
私德:
公德:正面①当时诸公子多越法度,而涣清静,举动必以礼。郡命为功曹,郡中奸吏皆自引去。②袁术每有所咨访,涣常正议,术不能抗,然敬之不敢不礼也。③布欲使涣作书詈辱备,涣不可,再三强之,不许。布大怒,以兵胁涣曰:“为之则生,不为则死。”涣颜色不变,笑而应之曰:“涣闻唯德可以辱人,不闻以骂。使彼固君子邪,且不耻将军之言,彼诚小人邪,将复将军之意,则辱在此不在於彼。且涣他日之事刘将军,犹今日之事将军也,如一旦去此,复骂将军,可乎?”布惭而止。④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涣白太祖曰:“夫民安土重迁,不可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宜顺其意,乐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强。”太祖从之,百姓大悦。⑤迁为梁相。涣每敕诸县:“务存鳏寡高年,表异孝子贞妇。常谈曰‘世治则礼详,世乱则礼简’,全在斟酌之间耳。方今虽扰攘,难以礼化,然在吾所以为之。”为政崇教训,恕思而后行,外温柔而内能断。⑥前后得赐甚多,皆散尽之,家无所储,终不问产业,乏则取之於人,不为皦察之行,然时人服其清。
负面:谷熟长吕岐善朱渊、爰津,遣使行学还,召用之,与相见,出署渊师友祭酒,津决疑祭酒。渊等因各归家,不受署。岐大怒,将吏民收渊等,皆杖杀之,议者多非焉。涣教勿劾,主簿孙徽等以为“渊等罪不足死,长吏无专杀之义,孔子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谓之师友而加大戮,刑名相伐,不可以训。”涣教曰:“主簿以不请为罪,此则然矣。谓渊等罪不足死,则非也。夫师友之名,古今有之。然有君之师友,有士大夫之师友。夫君置师友之官者,所以敬其臣也;有罪加於刑焉,国之法也。今不论其罪而谓之戮师友,斯失之矣。主簿取弟子戮师之名,而加君诛臣之实,非其类也。夫圣哲之治,观时而动,故不必循常,将有权也。间者世乱,民陵其上,虽务尊君卑臣,犹或未也,而反长世之过,不亦谬乎!”遂不劾。----区区一个县长就可以随意“君诛臣”,我认为这种思想很恶劣。
国德: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