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
我说过,你,我,还有这个生生灭灭的世界,或许都是造化之神心血来潮的作品。每一口气呼出去,我们都不知道下一口气能否如期而至地吸进来。我们忙忙碌碌,我们嬉乐宴饮,可不知道那支无形的造化之手哪一天就会点中我们的额头,说,你——给我滚蛋!
异人在登基三年后的某个夜晚就寝时照例闭上了眼睛。可第二天早上,他没有照例把它睁开。
造化之手点中了他。
当秦王驾崩的消息第一时间传进我的耳中,我正在用早膳。我就那样端着碗愣了好长时间。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年仅三十五岁的嬴异人走了。
所以我的儿子嬴政立刻就要成为大秦国王。
可他才十三岁。
所以必须由我辅政。也就是说,整个大秦的权柄接下来都要完完全全落在我吕不韦的手上。
许久,我终于咽下残留在嘴里的那一小口饭。然后我问自己——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这当然是真的。
嬴政即位之后,我就成了“相国”。另外,在我的授意下,我又多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称谓——“仲父”。
我承认,这并非我的首创,而是我对春秋时代齐国管仲的一种掠美。当年的管仲就是以“仲父”之称辅佐齐桓公成就了一番霸业,所以这个称谓寄托着我对先贤的追慕和效仿。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不足与外人道的原因就是——我希望在嬴政对我的这种称呼中获得某种心理上的补偿。
也许,你们都能理解并原谅我的这一层私心吧?
从嬴政即位的这一年(公元前246年)开始,我驾驭着秦国这驾铁血战车开始了大规模的东征——
元年,将军蒙骜平定了晋阳之乱。二年,将军麃公率兵攻打卷城,斩首三万。三年,蒙骜率大军进攻韩国,以所向披靡之势连下十三城。当年十月,蒙骜攻打魏国的畼城和有诡。由于这一年秦国遭遇严重灾荒,粮草不济,所以迟至四年春才将其攻陷。五年,蒙骜乘胜而进,大举攻占魏国的酸枣、燕、虚、长平、雍丘、山阳等二十余城……
秦国的节节挺进令东方列国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中。
六年,韩、魏、赵、卫、楚等五国匆忙拼凑了一支合纵联军,对秦国展开反攻,一度占领了寿陵。可是,在我和秦军铁骑的眼中,诸侯就算组织起再多军队也无异于一群乌合之众。在秦军强有力的打击之下,五国联军迅速瓦解。秦军一路追击,顺势吞并了弱小的卫国。
秦国在军事上对诸侯国具有绝对优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我总觉得强悍的大秦也有它脆弱而苍白的一面——那就是文化。
武力征服的只是城邑和土地,惟有文化才能统御人心。当大秦统一天下的日子不再遥远,我立刻意识到,必须为这个未来的帝国打造出一整套相应的政治思想和社会伦理,以此作为嬴政的治国教材,以备将来统御四方的臣民。所以,秦国亟需一大批能够著书立说、传播思想的文人学士。尤其当我看到魏国的信陵君、楚国的春申君、赵国的平原君、齐国的孟尝君等人的府上一贯宾客如云、人才济济时,我就更是替强秦感到羞愧。
于是我迫不及待地面向天下人发出了最富有诚意的求贤榜。
很快,各诸侯国的文人学士便有如过江之鲫纷纷投奔到我吕不韦的门下。我让人统计了一下,人数竟然多达三千。
我笑了。看来,人们对我的诚意领略得还算充分——我在求贤榜上公布的养士待遇是所有诸侯国中最优厚的。
除此之外,我提出的不拘学派、兼容并包的原则也是能广泛吸引人才的重要原因。在我的三千门客中,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家、名家、农家、纵横家、兵家、杂家、小说家等等。也就是说,只要你有真才实学,我便来者不拒。
所以,其时我门下的食客可谓精英荟萃,皆为一时之选。其中就有一个你们非常熟悉的人物,也就是后来辅佐嬴政建立大秦帝国的楚国人李斯。
人材有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著书立说。我提出了一套编撰的思路,然后命所有门客各自阐发他们的学术思想,最后由我亲自修订。不久之后,一部荟萃了诸子百家的学术精华、总揽天地万物古今之事、长达二十余万言的煌煌大作终于问世。内容分为八览、六论、十二纪。我给它取名叫《吕氏春秋》。
这本著作的问世是我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之一。
因为,再大的事功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成为明日黄花,而思想却能传之久远——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研习读诵中焕发出永不泯灭的光芒。
书成之后,我特意把它刊布在咸阳的城门上,悬榜邀请各诸侯国的辩士学者前来观看。我在告示中称:“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你们今天所说的成语“一字千金”就源于此。
在书简的旁边,赫然悬挂着那仿佛唾手可得的一千斤黄金。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前来参观者络绎不绝,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增删一字而获重赏。我的门客都面露得意之色地对我说,在吕相国的亲自指导和统一修订下,《吕氏春秋》真可谓是一部完美之作。我笑着对他们点了点头。可我心里说:不,你们错了!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完美的。《吕氏春秋》也不会例外。之所以没人提出异议,并非他们不能,而是他们不敢!
很多有学问的人都可以看出它的瑕疵,却没有人敢于触犯我的权威。
真相不过如此。
这一点,后世的人都看得很清楚。比如东汉的王充就曾在他的《论衡》中指出:“夫贵,故得悬于市;富,故有千金副。观读之者,惶恐畏忌。虽见乖不合,焉敢谴一字!?”
王充之言,可谓确论。而这点自知之明,我吕不韦还是有的。但是这并不会削弱我的成就感。我之所以仍然为之骄傲,并不是因为它是完美的,而是因为它是唯一的。
无论如何,它都是我吕不韦生命中的唯一。换句话说,它是在我吕不韦的肉体无论消失了多久之后,都仍然承载着我生命价值的唯一的东西。
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