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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是一名高中生,把自己的奇思妙想发出来,希望大家指点指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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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具有存在性的物不可知,为什么你可以确定它不存在呢?如果所有可认知的事物之间必有联系,那么可认知的事物的定义和最小单位是什么?所有具有纯在性的事物所组成的整体算不算是一个事物?它是否和它本事之外的事物之间有联系?与其说以上是我对这个存在性的疑惑,倒不如说以上是我并不认可这个存在性的逻辑。
我认为物的存在并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存在的物本身就是已存在了的,并不需要与其他存在产生联系来证明它的存在。人类在认知已存在而未被认知的物前不能确定它是不可知的,不能通过是否存在来确定是否可知,也不能通过是否可知来确定是否存在,所以是否可知和是否存在没有关系。已存在的物质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已经存在了,被保存的结构不是因为有目的性的自我保存才被保存下来,而是在已存在的基础上有被保存的条件才被保存下来。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8楼2024-06-2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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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没有考虑过 不存在任何东西完全“可知”这种情况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9楼2024-06-23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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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的都没问题,倒数第二段
      任何“性质”都是在相关“认识观”建立起来之后才能存在的,说白了“性质”是一种为了概括概念的标签。所以应该把“存在体”与“存在性”明确地分开来,要明确“什么是建立在本质事物之上的存在物”与“什么是建立在存在物之上的映象物”...所以为了佐证“以存在为前提”的思想体系你应该把“以‘存在性’作为解释主体”换成“直接以事物本质之上‘存在体’作为解释主体”(哲学特有的无意义的咬文嚼字
      如果你更相信“物质先于意识”的话,事物本身(也就是“本质”)确实是不可知的,但“事物的联系”也应该是“在你的这段认知与反思中‘存在体’之间的构成的联系”,而非“映象物”之间的“性质判定”(联系是联系,联系是事物之存在间的关系本身;联系性是联系性,联系性是鉴于“多个联系共同构成一种‘主观性质判定标准’之后”进行的一种根据主观经验进行的判定的结果)
      还有,哲学中有一类体系是把认识事物之概念的流程分为“感性”、“知性”、“理性”,“感性”就是纯粹的“外在信息输入”,“知性”就是的“刻板印象(除“‘理性’的经验以外的一切记忆物)”,“理性”就是“思维模式”。而“感官进行存在认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人体器官在现象上感知到的事物”,一种是“感官所能认识到的事物”,但无论是哪种,以“感官”为根本 建立的认知体系,要么不会把“意识思维的反思逻辑”考虑在里面的,要么会在认知体系构建的过程中 导致概念体系中的 部分有关精神现象学的概念之间 存在着逻辑谬误。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1楼2024-06-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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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有这样的思考很好,但是有空要多看书,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你已经思了不少了,该好好学学的时候了。
        然后讲讲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是存在不一定可知,可知一定存在这一句。我们怎么可知呢?用眼睛看,耳朵听,鼻子闻,嘴巴尝,身体去感受,然后大脑把他们组合起来,让我们从意识层面“可知”他们。
        这里有三个问题。1.五官和身体的感受可能有错误,可能出幻觉,比如幻听、幻视、幻嗅等等,那么这些因幻觉或错误而得的“可知”我们一般认为是不存在的。2.人脑会自动过滤掉很多它认为不重要的感知,所谓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但我们一般认为这些不重要的感知存在。3.还有许多我们不能直接感知的东西,比如各种粒子和很多波,我们只能推论他们存在,但我们一般还是认为他们存在。
        这里有着人与外界的深刻关系。我们平常说的可知包括三类:1自己的直接感知,比如我看到了一把椅子;2.所接受的教育或信条,比入这个地球上存在着几乎很少有人亲身到达过的南极;3.自己的推论,比如路上湿了,我们推测刚才下过雨。但这些都有可能出错。
        所以,我的认识是,我们只可知我们可知的,不可知我们不可知的,但是可知和存在的关系还是复杂不清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2楼2024-06-2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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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24-06-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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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思想语言,等等东西,但是,有一些东西它不受人类的感观存在,但是它就是存在,不能说你感觉不到,就说它不存在,例如:人体的经络,它就是真真实实的存在。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4楼2024-06-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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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建议你去西哲吧问下吧,这里没有真学哲学的


              IP属地:英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55楼2024-06-29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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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的说话形式都注定会有人质疑,关于怎么找到能够让所有人认可的说话形式并全面严谨算是一种世界难题。就如同怎么不用逼的方式劝说一个短期享乐主义去思考,他与环境的反身性,使其接受信息基本都是能够稳固其价值观的,没有一些非常重大深刻的事件来影响其心理变化,比如逼近死亡,那么其有可能改变。当然没用逼的方式比登天还难。我最近在自我探讨语言表达逻辑的妙处,可以在文字表达中让对方能够认可。就比如追求全面严谨的理论分析,自我认知与揣摩对方的感受后的反应,以及说好坏都不行的脱离困境的自我阐述困境现状方法等等。
                这篇文章主打信息表达方式方面。
                此文章为复制文章,我会到处乱发使用海选法,找到可交流的可以在现实世界合作的人。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24-06-2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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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这些不就是在从侧面解释不可知论么?你知道不可知论的逻辑错误在哪吗?就在于,西方人忘记了最根本的一点:在整个宇宙面前,人自己,也属于客观世界的组成部分。
                  宇宙就象一片大海,人只是这片大海里面的一滴水。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57楼2024-07-0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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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所不可的矛和无所不挡的盾哪个存在?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58楼2024-07-0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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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可知的东西你怎么确定存在?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9楼2024-07-0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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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定义一下你的可知,我感觉你这个可知跟我学的意思咋不一样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0楼2024-07-0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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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以两点定义来与你讨论
                          可知:为世界是可知的,是可以为人所认知的.世界是物质的,若我们的思维,意识可以正确的反映物质世界,则我们承认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即这个世界是可知的
                          存在: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在,包括物质的存在和意识的存在,包括实体、属性、关系的存在。
                          这两段是百度哲学对这两个词语的定义
                          可知是主观的,当我们的思维与物质具有同一性,我们能用描述的方法去定义某一物质,即为存在的,这是以可知角度来看的
                          以存在来看,物质的存在是忽略所有主观感受所体现的存在,其本身与可知就无法相提并论,在我们定义除我们主观感受以外的东西时,他们就先我们的主观感受存在了,所以可知不等于存在,可知的存在是对人类来说的存在,是对于主观感受的存在,他只能说是存在的一种类型,而不能完全定义存在,在这种说法中,似乎掉入一个思想的尽头? 如果有错误,请指正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1楼2024-07-0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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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长不看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62楼2024-07-08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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