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魏书》?《三国志》?
陈寿内心实则是以尊蜀之帝位而非魏的,因为《三国志》的体例与前二史有着巨大的差异性,无“本纪”无“世家”。
《三国志》之前有《史记》、《汉书》二史,体例已经分明了。《史记》因为记载的不止汉初历史,还有大量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所以叫《史记》。到了班固写西汉历史,则将其命名为《汉书》,一目了然说的是汉朝的历史。包括《三国志》之后,无论袁宏还是范晔,书名都是突出“后汉”。唯有陈寿的书叫《三国志》,既不是“书”也不是“记”,而书中对于三个国家均用“书”。
有人要说了“这不是很正常吗?毕竟没有统一,三国并列存在。”那我只能说你用的“上帝视角”,后世看三国确实并存,这么安排似乎没有什么不对。但“你要用古人的眼光去看历史”就会明白这个安排很不正常。
无论后世怎么争夺所谓的正统,但在当时晋承魏,曹丕亲手接过汉献帝的天子玉玺,司马炎从魏少帝手中接过了天子玉玺,曹魏在当时就是正统!身为晋臣的陈寿无论如何都避不开这个逻辑,但他内心却是不愿意承认魏的正统地位的。他既然无法拉低曹魏的地位,就只能抬高蜀的地位,将魏与蜀之间的差距缩小。所以,将曹魏历史写作《魏书》,蜀国历史写成《蜀书》,东吴则是《吴书》,皆称“书”。而内部则以曹魏帝王为“纪”,蜀为“主”,吴为“主”。《先主传》、《吴主传》外面用的是“传”里面写的却是个皇帝,这是货不对板,挂狗头卖羊肉。表面很低调,内部很狂野。
按《史记》《汉书》的体裁,假如陈寿以魏为帝尊,则应该写成《武帝本纪》《文帝本纪》,而蜀、吴则应写《蜀世家》、《吴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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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崩殂】、【殂】、【薨】、【卒】?
陈寿身为晋臣,内心一百个不愿意承认晋承魏、魏承汉这一现实存在的发展逻辑,但又不敢堂而皇之的将魏与蜀并列,更不敢将蜀的地位提升到高于魏的境地,但是,他只是“不敢”,不是“不愿”,如果能偷偷摸摸的将魏、蜀之间地位差距缩小,他还是很愿意的,原因显而易见,因为在某些字、词上面用的别别扭扭、扭扭曲曲、百转千回、云里雾里、模棱两可。不问则已,问到,他的回答进退均可。
一,曹魏帝王去世用“崩”,蜀帝王刘备去世陈寿用“殂”,而孙权用“薨”。按《尚书 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殂”就是“崩”,帝去世用崩,诸侯用薨,这个没有问题。但是这个“殂”就很会玩文字游戏了。按《尚书》殂与崩同都是指帝,但是自秦统一之后,到两汉天子去世就再没用过【殂】。但按《诸葛亮传》【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和《二主妃子传》诸葛亮上言【会大行皇帝崩】说明截止葛亮上疏这时崩殂就是皇帝去世的意思,等于崩,又如《晋书》【大行皇帝崩殂】、【奄忽崩殂】、【文皇升遐,武帝崩殂】。
二,倘若陈寿是因“三国并列存在”而各自作“书”,吴、蜀称“主”,又承认各自称帝的话,又为什么在孙权处写的是【薨】呢?如【夏四月,权薨】、【皇后潘氏薨】,都皇后了还用【薨】吗?这属于用字严重不当。假如陈寿不承认三国并存,三个皇帝都不正宗,又为何魏用【崩】,蜀用【崩殂】、【殂】?三家皇帝只承认两家?还是说,只要蜀不能得正统,魏、吴都不算?只要蜀算,魏也算,但吴不算呢?所以,这个话题就很尴尬。
三,在《吴主传》里陈寿给刘备用的是“薨”【刘备薨于白帝】,不是他默认了刘备的“世家”身份,而是他为了保护《蜀书》中的“崩殂”,如果他大量使用崩殂,必然会被发现,最后可能会被删改的一个不落。陈寿为了刘备真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其用字变了又变,【崩殂、殂、殂殒、殂没、薨】,这几个字本意是不一样的,【崩殂】是【崩】的意思,而单独的【殂】亦有崩的意思,如《诸葛亮集载禅三月下诏》【万国未定,早世遐殂】。而【殂殒、殂没、殂薨】即可用在普通人身上亦可用在有爵位的诸侯王身上,这几个词的用法是比较模棱两可,如《袁绍传》引《魏氏春秋》【刘表遗谭书曰:尊公殂殒,四海悼心】、《陶谦传》引《吴书》【降年不永,奄忽殂薨】。陈寿本来可以不用那么苦恼的,以魏为正统,帝魏,魏帝用“崩”,其余有爵位着用“薨”,曹魏不承认的无论天子、王侯都用“卒”好了。然而,陈寿至死都有颗蜀心,就算麻烦,就算身份与用词对不上、用的乱七八糟也要这么用。
题外话,至于魏蜀吴三家的外戚传,其书写就更有趣了,曹魏称“后妃”,蜀称“妃子”,吴称“妃嫔”,区别在于魏有个的“后”字,但是其记载只到魏明帝明元郭皇后止,而三少帝的皇后则没有记载,只字不提,仿佛曹芳皇后甄氏、曹髦皇后卞氏、曹奂皇后卞氏不存在一样。蜀、吴的区别更好笑了,乍一看一样,都是“妃”,但是,区别在于一个是“妃子”,一个是“妃嫔”。蜀《妃子传》里记载的是刘备、刘禅的皇后和刘禅的两个弟弟及侄子,所以这里的“妃”指的就是刘备、刘禅的皇后,而“子”指的是刘禅的两个弟弟及侄子。【妃】这个字在皇后出现之前,是后宫统称,比如黄帝有四妃,有元妃【嫘祖为黄帝正妃】、次妃之分。舜有二妃《礼记正义》说【至舜不告而取,不立正妃,但三而已,谓之三夫人】。帝喾有四妃,也有元妃、次妃之分。元妃(正妃)对标的就是后来的皇后,属于嫡妻。而【妃嫔】加了个【嫔】意义就不一样了,说白了就是妃嫔是个词组,不同于【妃】,代表的是古意妃的次妃之流。
《蜀书 二主妃子传》【先主甘皇后...先主穆皇后...后主敬哀皇后...后主张皇后】用的都是“皇后”。甘皇后是去世后追尊的。
《吴书 妃嫔传》【孙破虏吴夫人...吴主权谢夫人...吴主权徐夫人...吴主权步夫人...吴主权王夫人...吴主权王夫人...吴主权潘夫人...孙亮全夫人...孙休朱夫人...孙和何姬...孙皓滕夫人】没有一个用“皇后”的。吴夫人、步氏、两个王氏和刘备甘夫人一样,都是追尊,怎么甘氏可以用“皇后”,吴、步、二王不能用“皇后”?而其他明确活着被封的皇后也只能用夫人。所以,从一开始,陈寿就没打算称这些人为“东吴皇后”,所以用《妃嫔传》其意思是她们都是妃嫔、世妇之流。大概因为妃嫔传没人在意,所以也就不那么讲究了,彻底暴露了陈寿“帝蜀不帝魏,又想踩东吴一脚”的小心思。
倘若本着“三国并列存在”而写《三国志》那么魏蜀吴在称呼上就依据其本国之内的称呼好了,魏帝、皇后称崩,蜀、吴二国皇帝、皇后都称崩好了。所以,回过头看所谓的“因三国并列存在”而用《魏书》《蜀书》《吴书》这种体例就是陈寿欲盖弥彰的表现。因为他在实际书写时并没有遵循“三国并列”,而是有意在称呼、用词上缩小魏和蜀之间地位的差距,拉大蜀与吴之间地位的距离。
陈寿内心实则是以尊蜀之帝位而非魏的,因为《三国志》的体例与前二史有着巨大的差异性,无“本纪”无“世家”。
《三国志》之前有《史记》、《汉书》二史,体例已经分明了。《史记》因为记载的不止汉初历史,还有大量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所以叫《史记》。到了班固写西汉历史,则将其命名为《汉书》,一目了然说的是汉朝的历史。包括《三国志》之后,无论袁宏还是范晔,书名都是突出“后汉”。唯有陈寿的书叫《三国志》,既不是“书”也不是“记”,而书中对于三个国家均用“书”。
有人要说了“这不是很正常吗?毕竟没有统一,三国并列存在。”那我只能说你用的“上帝视角”,后世看三国确实并存,这么安排似乎没有什么不对。但“你要用古人的眼光去看历史”就会明白这个安排很不正常。
无论后世怎么争夺所谓的正统,但在当时晋承魏,曹丕亲手接过汉献帝的天子玉玺,司马炎从魏少帝手中接过了天子玉玺,曹魏在当时就是正统!身为晋臣的陈寿无论如何都避不开这个逻辑,但他内心却是不愿意承认魏的正统地位的。他既然无法拉低曹魏的地位,就只能抬高蜀的地位,将魏与蜀之间的差距缩小。所以,将曹魏历史写作《魏书》,蜀国历史写成《蜀书》,东吴则是《吴书》,皆称“书”。而内部则以曹魏帝王为“纪”,蜀为“主”,吴为“主”。《先主传》、《吴主传》外面用的是“传”里面写的却是个皇帝,这是货不对板,挂狗头卖羊肉。表面很低调,内部很狂野。
按《史记》《汉书》的体裁,假如陈寿以魏为帝尊,则应该写成《武帝本纪》《文帝本纪》,而蜀、吴则应写《蜀世家》、《吴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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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崩殂】、【殂】、【薨】、【卒】?
陈寿身为晋臣,内心一百个不愿意承认晋承魏、魏承汉这一现实存在的发展逻辑,但又不敢堂而皇之的将魏与蜀并列,更不敢将蜀的地位提升到高于魏的境地,但是,他只是“不敢”,不是“不愿”,如果能偷偷摸摸的将魏、蜀之间地位差距缩小,他还是很愿意的,原因显而易见,因为在某些字、词上面用的别别扭扭、扭扭曲曲、百转千回、云里雾里、模棱两可。不问则已,问到,他的回答进退均可。
一,曹魏帝王去世用“崩”,蜀帝王刘备去世陈寿用“殂”,而孙权用“薨”。按《尚书 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殂”就是“崩”,帝去世用崩,诸侯用薨,这个没有问题。但是这个“殂”就很会玩文字游戏了。按《尚书》殂与崩同都是指帝,但是自秦统一之后,到两汉天子去世就再没用过【殂】。但按《诸葛亮传》【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和《二主妃子传》诸葛亮上言【会大行皇帝崩】说明截止葛亮上疏这时崩殂就是皇帝去世的意思,等于崩,又如《晋书》【大行皇帝崩殂】、【奄忽崩殂】、【文皇升遐,武帝崩殂】。
二,倘若陈寿是因“三国并列存在”而各自作“书”,吴、蜀称“主”,又承认各自称帝的话,又为什么在孙权处写的是【薨】呢?如【夏四月,权薨】、【皇后潘氏薨】,都皇后了还用【薨】吗?这属于用字严重不当。假如陈寿不承认三国并存,三个皇帝都不正宗,又为何魏用【崩】,蜀用【崩殂】、【殂】?三家皇帝只承认两家?还是说,只要蜀不能得正统,魏、吴都不算?只要蜀算,魏也算,但吴不算呢?所以,这个话题就很尴尬。
三,在《吴主传》里陈寿给刘备用的是“薨”【刘备薨于白帝】,不是他默认了刘备的“世家”身份,而是他为了保护《蜀书》中的“崩殂”,如果他大量使用崩殂,必然会被发现,最后可能会被删改的一个不落。陈寿为了刘备真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其用字变了又变,【崩殂、殂、殂殒、殂没、薨】,这几个字本意是不一样的,【崩殂】是【崩】的意思,而单独的【殂】亦有崩的意思,如《诸葛亮集载禅三月下诏》【万国未定,早世遐殂】。而【殂殒、殂没、殂薨】即可用在普通人身上亦可用在有爵位的诸侯王身上,这几个词的用法是比较模棱两可,如《袁绍传》引《魏氏春秋》【刘表遗谭书曰:尊公殂殒,四海悼心】、《陶谦传》引《吴书》【降年不永,奄忽殂薨】。陈寿本来可以不用那么苦恼的,以魏为正统,帝魏,魏帝用“崩”,其余有爵位着用“薨”,曹魏不承认的无论天子、王侯都用“卒”好了。然而,陈寿至死都有颗蜀心,就算麻烦,就算身份与用词对不上、用的乱七八糟也要这么用。
题外话,至于魏蜀吴三家的外戚传,其书写就更有趣了,曹魏称“后妃”,蜀称“妃子”,吴称“妃嫔”,区别在于魏有个的“后”字,但是其记载只到魏明帝明元郭皇后止,而三少帝的皇后则没有记载,只字不提,仿佛曹芳皇后甄氏、曹髦皇后卞氏、曹奂皇后卞氏不存在一样。蜀、吴的区别更好笑了,乍一看一样,都是“妃”,但是,区别在于一个是“妃子”,一个是“妃嫔”。蜀《妃子传》里记载的是刘备、刘禅的皇后和刘禅的两个弟弟及侄子,所以这里的“妃”指的就是刘备、刘禅的皇后,而“子”指的是刘禅的两个弟弟及侄子。【妃】这个字在皇后出现之前,是后宫统称,比如黄帝有四妃,有元妃【嫘祖为黄帝正妃】、次妃之分。舜有二妃《礼记正义》说【至舜不告而取,不立正妃,但三而已,谓之三夫人】。帝喾有四妃,也有元妃、次妃之分。元妃(正妃)对标的就是后来的皇后,属于嫡妻。而【妃嫔】加了个【嫔】意义就不一样了,说白了就是妃嫔是个词组,不同于【妃】,代表的是古意妃的次妃之流。
《蜀书 二主妃子传》【先主甘皇后...先主穆皇后...后主敬哀皇后...后主张皇后】用的都是“皇后”。甘皇后是去世后追尊的。
《吴书 妃嫔传》【孙破虏吴夫人...吴主权谢夫人...吴主权徐夫人...吴主权步夫人...吴主权王夫人...吴主权王夫人...吴主权潘夫人...孙亮全夫人...孙休朱夫人...孙和何姬...孙皓滕夫人】没有一个用“皇后”的。吴夫人、步氏、两个王氏和刘备甘夫人一样,都是追尊,怎么甘氏可以用“皇后”,吴、步、二王不能用“皇后”?而其他明确活着被封的皇后也只能用夫人。所以,从一开始,陈寿就没打算称这些人为“东吴皇后”,所以用《妃嫔传》其意思是她们都是妃嫔、世妇之流。大概因为妃嫔传没人在意,所以也就不那么讲究了,彻底暴露了陈寿“帝蜀不帝魏,又想踩东吴一脚”的小心思。
倘若本着“三国并列存在”而写《三国志》那么魏蜀吴在称呼上就依据其本国之内的称呼好了,魏帝、皇后称崩,蜀、吴二国皇帝、皇后都称崩好了。所以,回过头看所谓的“因三国并列存在”而用《魏书》《蜀书》《吴书》这种体例就是陈寿欲盖弥彰的表现。因为他在实际书写时并没有遵循“三国并列”,而是有意在称呼、用词上缩小魏和蜀之间地位的差距,拉大蜀与吴之间地位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