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了这些之后,再来评析李先生的观点。
下面文字中的红色部分是李先生的文字。
在高中学《辩证唯物主义常识》的时候,我就有一个困惑:意识是不是物质?有人可能会说,意识当然不是物质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请先不要急着下结论,意识是不是物质还是让我们先来看看物质的定义然后再来做结论吧。
物质定义的含糊性
什么是物质?课本上的解释是: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那么我们现在再来看看意识究竟是不是物质,意识依赖于人的意识吗?你可能会说意识当然依赖于人的意识了,可我当时是这样想的:首先,意识的内容虽然依赖于人的意识,但是意识的存在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你能让自己没有意识吗?你能让世界上的人们都没有意识吗?显然是不能的,由此看来,意识所能决定的最多也就是能让意识去反映什么的问题,至于能不能有意识则不是意识所能决定得了的,所以意识是客观的;其次,人类的意识能够为意识所反映,人们的意识不仅能够反映意识的存在,而且还能够反映意识的内容及其形式,我们平时所说的各种思维方式难道不就是意识的表现形式吗?既然意识能满足物质定义中的两个条件那么意识当然也就应该是物质了,最起码也应该称其为是物质的一种具体形态。
可能还有人会说,意识不是客观实在所以它不是物质,那我们现在就要考虑一个问题: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客观的存在又不是实在那你说它是什么?让我们来看看列宁是怎样解释客观实在的吧。“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我们仔细地研究一下这段话就会发现,这段话所表达出来的含义其实与物质定义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没有什么差别: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但是与物质定义的一个区别在于,列宁在这里使用了“存在”一词,我在这里不是要咬文嚼字,也许列宁在使用存在一词的时候本身并没有注意到它的含义,也许存在一词本身就是我们在翻译列宁原文的时候加上去的自己的一种理解,但也有可能是列宁刻意用存在一词来说明客观实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存在一词在此没有特别的含义,那么物质的定义与客观实在这一概念就是一个循环解释:物质是什么?物质是客观实在,客观实在是什么?客观实在就是客观实在或者说客观实在就是物质。
我们先不管存在一词的出现属于是哪一种情况,让我们来看看存在一词的含义:“表征世界万事万物普遍特性的哲学概念。既包括一切物质实体的存在,也包括一切物质属性和关系的存在,其中包括物质的特殊属性,即意识、思维的存在”(廖盖隆,孙连成,陈有进等主编.马克思主义百科要览·上卷.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第211页.)。这段话的阐述是再明确不过了:意识是存在。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理出这样一个思路:意识是存在,存在是客观实在,客观实在是物质,那么意识也是物质。由以上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物质不仅包括实物,也包括一切物质属性和关系。说到底,存在的概念就是物质的概念。
——————————李先生的理出的那个思路是不符合辨证唯物主义的。
辨证唯物主义的思路是:
1、意识是存在的。
2、意识的存在状态不同于物质的存在状态,就哲学的基本问题来说,意识是对于物质的依赖性的、派生性的存在。从本体论上说,意识的存在诚然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但是,意识也还不是物质。因为,意识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这是根源于意识是人脑这种特殊物质的机能(属性);既然人脑这种特殊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所以,作为人脑这种特殊物质的机能的意识自然就也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所以,从本体论上看,肯定“意识的存在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你能让自己没有意识吗?你能让世界上的人们都没有意识吗?显然是不能的”,这是正确的。
但是,既然意识是对于物质的依赖性的、派生性的存在,所以,就哲学的基本问题来说,意识是主观的存在,而物质是客观的存在:这是两种不同的存在。
3、所以,有两种存在:主观的存在,和客观的存在。这在“(存在)表征世界万事万物普遍特性的哲学概念。既包括一切物质实体的存在,也包括一切物质属性和关系的存在,其中包括物质的特殊属性,即意识、思维的存在”这句话中表述得很清楚。意识、思维的存在就是主观的存在。李先生说“存在是客观实在”,这是不对的。
李先生说:“人类的意识能够为意识所反映,人们的意识不仅能够反映意识的存在,而且还能够反映意识的内容及其形式,我们平时所说的各种思维方式难道不就是意识的表现形式吗?”这也是正确的。意识作为人脑的机能,当然能够被当作研究对象来看待,这时,意识就变成客体了,这就从本体论的领域进入到认识论的领域了。
所以,李先生的理出的那个思路“意识是存在,存在是客观实在,客观实在是物质,那么意识也是物质”是不符合辨证唯物主义的。这里的关键在于:存在是分为主观存在和客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