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答辩,如果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未作出异议答辩的,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但商标申请人如能针对异议理由,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对于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是有一定帮助的。
下图案例都是被知名企业做了异议申请的,但是该申请商标都没有被异议掉,所以商标申请即便被异议不要担心也不要害怕。只要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