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掌门——单人持有集团总股本51%(含)以上,享有决定集团未来走向和制定规则制度的权利。
集团股东——单人持有集团总股本10%(含)以上,享有申请吧务和自主开创新版块的权利。
集团骨干——单人持有集团总股本5%(含)以上,享有召开股东会并参与票决的权利。
集团成员——单人持有集团总股本0.5%(含)以上,享有在御剑交易所自由交易及参与稽查、记账、资产评估工作的权利。
特殊成员——不以御剑股的持有数为基准,而以其对御剑冥夜吧的特殊贡献进行放权。如集团创始期的幕后推手及助力者。
集团股东——单人持有集团总股本10%(含)以上,享有申请吧务和自主开创新版块的权利。
集团骨干——单人持有集团总股本5%(含)以上,享有召开股东会并参与票决的权利。
集团成员——单人持有集团总股本0.5%(含)以上,享有在御剑交易所自由交易及参与稽查、记账、资产评估工作的权利。
特殊成员——不以御剑股的持有数为基准,而以其对御剑冥夜吧的特殊贡献进行放权。如集团创始期的幕后推手及助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