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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反七】唐七抄袭墨竹上古众神系列的调色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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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发文字号】权司[1999]第6号
【颁布日期】1999-01-15【生效日期】1999-01-15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国家版权局(同)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
××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市版权局的来函
国家版权局:
去年,我市××大学两位教师因著作权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经市中院和省高院两级审理做出了判决。两审判决的判决书中虽认定存在侵权问题,但均未明确认定属于抄袭、剽窃行为。现当事人来我局咨询有关法律、法规对抄袭、剽窃行为的认定标准。经查,未发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抄袭、剽窃行为的认定标准的规定。
抄袭、剽窃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考虑到如何认定抄袭、剽窃行为对当事人有着极重大的影响,我局认为应综合考虑不同的文章类型,一般的文学作品和科学论文的不同性质,以及普通群众对抄袭、剽窃行为的固有认识标准,慎重认定。根据有关法律的原则、精神以及人们普遍对抄袭、剽窃行为的认识标准,我局认为认定抄袭、剽窃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必要条件:
一、未经许可,在新作品中原封不动或稍加改动使用他人作品或作品的一部分。
二、主观上有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窃取他人作品或作品的一部分以提高新作品的水平或构成新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的目的。
三、因使用了他人作品或作品的一部分而使得或可能使得新作品得到较好的评价,或所使用的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一部分已构成新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四、在新作品中使用他人作品或作品的一部分而未注明出处。
以上意见是否正确,请批复。
××市版权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79楼2017-10-02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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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触就没得反驳了,墨竹的我所列的发布时间都比唐七的早,接触成立,反驳的时候可以从,不算实质性相似,不算独创,不算高级抄等反驳。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80楼2017-10-03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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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楼2017-10-0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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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稽暖贴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4楼2017-10-04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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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85楼2017-10-04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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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还在啊 辛苦你了支持你 我不待见反七吧的人 盘盘做思凡调色盘的对过 按他们说法是别人看不懂 你这样是给别人把柄 不好意思我身边的人都看得懂 看不懂的好好学习啊 反七吧皮下还说思凡的独特梗是大众梗 我叫她找个当年有这大众梗的小说给我 到现在还没有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86楼2017-10-1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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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容易打开一次电脑,再把这个图上传一下


              IP属地:北京87楼2017-10-15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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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反抄袭,但是楼主你这些锤实在太软没什么说服力,墨竹大大归隐多年好不容易复出,真爱粉的话请低调的默默关爱别给大大招不必要的黑。


                IP属地:江苏88楼2017-10-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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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墨竹粉的口气教育我的人,放一下你对她的支持?非墨竹粉就少以粉的语气bb,有理说理,没理**,并不想聆听高高在上姿态的教育,尤其是对方不配教育的情况下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89楼2017-10-1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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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条回复说的是我吧,既然你说我BB我只好多BB两句了
                    第一,我没兴趣教育谁,我只是建议别给竹子招惹不必要的是非
                    第二,我不用给你证明我是不是墨竹粉,因为我是不是该知道的都知道
                    第三,竹子的粉剩下的不多了,因此我原谅你的信口雌黄


                    IP属地:江苏90楼2017-10-1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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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一下my贴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91楼2018-01-30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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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枕上书我很喜欢 但是墨竹大大的上古众神系列我也是翻来覆去拜读过很多遍 也是大爱 调色盘整的很漂亮 但是作为读者 我没有发现他们是抄袭的…………整体感觉都不一样啊 情节不一样 人物形象不一样 啊啊啊我真的……无话可说啊


                        92楼2018-01-3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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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楼主还能不能看到,但我想说!原来终于有人上锤了,辛苦楼主。
                          其实我很罪孽,我恶心唐七但是我喜欢电视剧,为什么,就因为这个世界观设定终于被拍成了电视剧。由于本人感性,我在看三生三世的时候,心里就有异样的感觉,为什么和仙魔劫带来的感觉这么相似。但是确实没有复制粘贴所以我一直不敢说是抄袭。
                          但是最近又重读竹子的上古神众小说,发现太多巧合,白狐、九万年、莲花托生、双生子、招魂灯这些梗……真的越细想越多。
                          感觉也是可悲,因为耽美不可能拍出精良的电视剧,但是看到三生三世尚可一观,反而一想到上古神众就有点依赖这剧,真是为自己感到好笑可怜。不过看的时候察觉到太多破绽,而且设定没有层次也不宏大,反而觉得唐七像是在写上古系列的后事,在借设定,唉反正就是很可悲就对了。


                          IP属地:日本来自iPhone客户端93楼2018-09-29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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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看电视总觉得像我看过的墨竹上古系列 一些熟悉的设定 后来听说是抄袭别的大大就没去理了 现在还真遇到也觉得像墨竹大大作品的人了


                            IP属地:湖南来自iPhone客户端95楼2021-04-17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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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东华是好几个人的影子,是寒华也是勖扬(思凡人物)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6楼2024-04-1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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