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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撞奥迪,“我弱我有理”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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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撞奥迪后连磕头,司机索赔遭众人指责被迫留下500元。事情发生在郑州,当时,奥迪车正准备靠边,后面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了上来,轿车左后大灯被撞烂,奥迪司机要求赔偿。骑电动车的是个哑巴,一看闯祸了就跪地磕头,“磕了二十多个响头,司机不依不饶,哑巴呕吐后瘫倒在地”。看到这种情况,附近十多位环卫工和路人看不过去了,开始指责轿车司机,并有人报了警。轿车司机一看势头不对,赶紧向倒地的哑巴说好话,并一个劲儿的表示:“包赔我不要了,今天我自认倒霉,只要不讹我就行。”交警赶到后,司机被众人要求带哑巴去看病,最终他留下500元给哑巴,才得以离开。(映象网)
奥迪车大灯被电动三轮撞烂,不仅未能索赔,还在围观者的声讨和压力下,倒贴数百元方才得以脱身。奥迪司机想必很郁闷,他招谁惹谁了呢?说奥迪司机遭遇了“多数人的暴力”,或许有点夸张。但毫无疑问,他被“舆论”绑架了,违心地放弃了自身的正当权益。
类似的场景,想必不少人都遇到过。就在不久前,郑州一名保洁女工骑车不慎剐蹭一辆豪车,现场人员称豪车价值一两百万。听到6000多元的赔偿金额后,保洁工当场吓晕,“我一个月挣1500元钱,哪有钱赔啊!”最终,豪车司机妥协,保洁女工赔偿500元,被家人搀扶着离开。相关视频在网上流传甚广,也引发了不小争议。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天生就具有同情心,遇到事情往往容易下意识地站在“弱势群体”的一边。这当然没错,可以更好地维护弱者的利益和尊严。只不过,事情并非绝对,弱者并非天然正义,有时候他们也存在过错。毋庸讳言的是,还有人故意利用人们同情弱者的心理,通过类似于表演的方式来夸大弱势,以此来换取他人的同情和支持,进而逃避责任甚至攫取利益。此类现象并不罕见,一些理性者将其总结为“我穷我有理、我弱我有理”,对此进行了一些讨论和反思。
撞了别人的车,跪地上就磕头,说白了就是一种道德绑架;一个月1500元工资,真的就赔不起6000元钱了吗?至于反应那么夸张,乃至于“当场吓晕”吗?他们有没有表演甚至“耍赖”的嫌疑,我们不得而知。但这样做,起码不是负责任的态度,也自损尊严。
其实,相对于开奥迪、保时捷的车主,骑三轮车的哑巴、女保洁工经济上可能有差距,并且差距不小,可在尊严和权利上并不低人一等。而在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方面,更是人人平等。撞了车,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划分责任,该承担的要承担,该赔偿的要赔偿。如果赔不起,还可以跟车主协商减免,或寻求其他人的帮助。上来就又是磕头又是晕倒的,难免让人怀疑其诚意和态度。车主虽然有钱,人家的钱也是自己挣来的,不是天生掉下来的,不能因为别人有钱就要对其实施道德绑架。
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遇到类似问题,车主应及时报警,请警察来厘清责任、依法处置。围观者要将关注点放在事情处理是否公平、公正上,而非同情心泛滥,人为地将涉事双方划分为富人、穷人两个泾渭分明的阵营,更不该感情用事,试图以个人好恶去影响、干预相关处理。否则,便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很容易沦为“多数人的暴力”。
“我穷我有理、我弱我有理”之类的心态当休矣。如果无法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某个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最终损害的是法律的严肃性和法治的尊严,所有人的利益都可能因此受损——不管他是开豪车的富人,还是骑三轮车的穷人。而如何实现社会分配体制的公平、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则是另一个话题了。


IP属地:湖北1楼2017-02-20 16: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