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仍按去年价格收取,居民采暖费收费标准为18元/平方米,非居民30元/平方米。热计量用户先按面积计费热价金额缴纳取暖费,采暖期结束后再按实行两部制热计量收费标准(基本热价和计量用价)核实热费,差额部分多退少补。
其实从百度输入“供暖费下调”后,你就会发现这种帖子已不是第一次在网络上传播。去年以来,各种类似帖子不断在微博和微信上流传,同时,各地供暖企业和物价监管部门对此都进行了辟谣。
河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对我省居民供热收费进行规范。通知要求,供热价格是供热企业服务到用户的终端价格,供热换热站的二次加压等相关供热费用应计入供热价格,不得在供热价格之外单独收取。
因供热管理体制的原因,供热企业尚未直接管理到用户的,供热单位应当负担小区换热站所发生的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原则上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具体由各市、县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
鉴于新建住宅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采暖期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间执行),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不得向居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
其实从百度输入“供暖费下调”后,你就会发现这种帖子已不是第一次在网络上传播。去年以来,各种类似帖子不断在微博和微信上流传,同时,各地供暖企业和物价监管部门对此都进行了辟谣。
河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对我省居民供热收费进行规范。通知要求,供热价格是供热企业服务到用户的终端价格,供热换热站的二次加压等相关供热费用应计入供热价格,不得在供热价格之外单独收取。
因供热管理体制的原因,供热企业尚未直接管理到用户的,供热单位应当负担小区换热站所发生的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原则上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具体由各市、县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
鉴于新建住宅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采暖期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间执行),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不得向居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