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已经开过庭了,开庭过程中有些曲折。公司当面提交证据,而且还都是图片类的,没法看清的这种,基本都被我否决了。给大家描述下大概事情,就是7月初公司降低我职位调整我岗位,开始我微信文字拒绝的。后来公司给我发了书面告知函,然后我给公司发送了拒绝调岗和提供劳动条件通知书。在后来,公司给我发了回复函说从未将我从管理岗调离。只是这个车间的车间主任调去另外车间做副主任,从管理四个班组,改成管理两个班组。只说不会对我的个人正常薪资进行调整。但是实际上我的工资结构已经被他们变更了,我们是不发工资条的,当我感觉工资不太对的时候,我6月底跟人事要了我的工资条,发现以前还都是基本工资9000的,今年3月开始给我降低到6300了,4-5月降到了2260。公司的回复函中说不会对我的正常薪资进行调整,什么叫正常薪资,只有基本工资算是正常薪资吧。加班工资会随着加班的多少而变化。难道我接受调岗后就只拿2260的基本工资吗?然后我给公司发了异议函,要求补足3-4-5月的基本工资差额。然后说如果本人接受调岗,调岗后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什么结构请予以明确,调岗后的工资明确且经本人同意后,本人会接受调岗。否则本人拒绝公司的强制调岗。在此期间公司不让插手原来的工作,我就一直自主学习管理知识,写工作汇报给领导。过了几天就被人事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了,以消极怠工解除劳动合同。大家感觉仲裁结果会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