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期小副本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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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回纥寇边,因逐出之,斥地赢千里。以龙武军上将军王甫为朔方节度使,别置天德军,本可敦城,接云内州境。久之,坐贪赃,诈粮车百乘,以陌刀、朽弩充良兵,使将士操进。上闻,怒曰:“士马罢耗,漕饷漂没。捐有尽之农,趋无穷之壑;丧已成之军,为易乱之符也。朕提四海之富、士马若林,然阴山地远,游观不度,顾不得邪?”遽令斩之。鸾台侍中(元妃父)爱其武略,奏曰: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奏。延及万岁初,约法十二条,惟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上默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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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诏尚书丞务裴远、春官尚书公仪衍等复定旧令,议绞刑之属五十,皆免死而断右趾。东宫哀毁其体肤,谓侍臣曰:“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复断人趾,吾不忍也。”裴远、公仪衍对曰:“受刑者当死而获生,岂惮去一趾?去趾,所以使见者知惧。今以死刑为断趾,盖宽之也。”上曰:“公等更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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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燕国公主李宙、秦国公主李璎驳律令四十余事,乃诏渤海王李长赢、齐国公主李穹等重加删定。衍等以谓:古者五刑,刖居其一。及肉刑既废,今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而又刖足,是六刑也。宜除断趾法,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五年。天仪治平中,另颁新格五十三条,凡吏受赇、犯盗、诈冒府库物,皆赦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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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上都雷雨数日,蚁害毁殿,元妃命俪昭训沈宜颦、令芳仪萧瑶等监缮工梁,进用奇楠、嘉木、紫檀,又以玳瑁、宝钿、云母羁饰居室,费钱巨万。上过问府库,以为奢侈过度,宜削其丰耗,减半用秩,尽废殿之用。妃甚不悦,私白魏国公主李瑰曰:茂陵取物,犹不能尽。今为之大体,甚无谓也。 遂有流谈:上不是恤,则政不行;政不行,则害气作;害气作,则虫螟生,水旱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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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要求】
至少3v3且每段均满200字,符合时代背景、人物设定(简而言之就是不能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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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时间】
1月1日至1月15日晚2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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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1月1日至1月16日晚24点(仅比演绎时间多1日,请尽快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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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商品】
限时(同本副本演绎时间)开放公主个人小宫殿(殿名同后妃小宫殿,成年男性不可随居)购买,要求:
至少参加过2次小副本+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