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在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的发生、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跨膜受体,EGFR参与多种信号通路,且在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组织中高表达。
MRG003是一种由EGFR靶向单抗与强效的微管抑制有效载荷MMAE分子通过vc链接体偶联而成的ADC,其以高亲和力特异性地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EGFR,通过内吞进入肿瘤细胞后释放强效的有效载荷,从而导致肿瘤细胞死亡。此前,2024年9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官网公示,MRG003拟纳入优先审评,适用于既往经至少二线系统化疗和PD-1/PD-L1抑制剂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
PD-1抑制剂普特利单抗(HX008)是通过使用人IgG4亚型针对人PD-1的人源化单抗。它可以拮抗PD-1信号,通过阻断PD-1与其配体PD-L1及PD-L2的结合来恢复免疫细胞杀死癌细胞的能力。此前,2022年7月,国家药监局已批准普特利单抗上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一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错配修复功能缺陷(dMMR)实体瘤患者。
研究药物:注射用MRG003联合HX008(I/II期)
登记号:CTR20221106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PD-L1 CPS≥1头颈鳞癌患者(一线)
申办方:上海美雅珂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MRG003的规格:20mg/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I期剂量递增:1.5、2.0 mg/kg(2.5 mg/kg 为MRG003 单药的MTD)。II期剂量扩展:I期确定的RP2D剂量;用药时程:每3周(一个治疗周期)首日给药一次。
HX008注射液的规格:10mg/mL,10mL/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3mg/kg,最高剂量不超过200mg;用药时程:每3周(一个治疗周期)首日给药一次。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BMI≥17。
4、预期生存期≥12周。
5、I期: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头颈部鳞癌(SCCHN)、鼻咽癌(NPC)等及EGFR阳性的其他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6、II期:不可手术、不适合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
7、免疫组化检测确定的EGFR蛋白表达阳性(NSCLC、SCCHN、NPC除外)。
8、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做过局部治疗的病灶进展,并且符合RECIST v1.1也可以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接受过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的病灶不允许作为可测量病灶。
9、体力状况评分ECOG 0或1分。
10、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1、器官功能水平和凝血功能必须符合基本要求。
12、育龄期患者必须在研究中至最后一次给药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对研究药物任一组分有过敏史。
2、首次给药前一定时间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局部放射治疗、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或计划在接受研究药物后第一个12周内进行大型手术。
3、既往接受过MMAE/MMAF类ADC药物治疗。
4、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5、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毒性反应或实验室检测异常值≥2级(CTCAE v5.0)。
6、≥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CTCAE v5.0)。
7、肝功能Child-Pugh B级或C级。
8、存在临床症状,需要进行引流的胸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9、任何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未控制良好的糖尿病、活动性出血(如需要止血药物治疗)等。
10、存在活动性感染证据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1、有未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
12、有下列眼科异常病史:重度干眼综合症,干燥性角膜结膜炎,重度暴露性角膜炎,任何其他可能导致角膜上皮损伤风险增加的情况。
13、有严重皮肤病史;需口服或静脉注射治疗的慢性皮肤病。
14、既往有或合并间质性肺炎、放射性肺炎、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肺功能不全、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等病史。
15、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或药物相关的免疫性疾病或既往2年内的该病病史(仅需要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仅需要胰岛素替代治疗的I型糖尿病患者可以入组)。
16、患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者。
17、3个月内发生任何过动静脉出血,或目前存在凝血障碍病史的受试者。
18、6个月内发生过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19、曾接受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20、在首次研究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21、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女性;患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接受试验药物结束后18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22、既往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疾病史(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根治术后)。
2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研究中心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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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G003是一种由EGFR靶向单抗与强效的微管抑制有效载荷MMAE分子通过vc链接体偶联而成的ADC,其以高亲和力特异性地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EGFR,通过内吞进入肿瘤细胞后释放强效的有效载荷,从而导致肿瘤细胞死亡。此前,2024年9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官网公示,MRG003拟纳入优先审评,适用于既往经至少二线系统化疗和PD-1/PD-L1抑制剂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
PD-1抑制剂普特利单抗(HX008)是通过使用人IgG4亚型针对人PD-1的人源化单抗。它可以拮抗PD-1信号,通过阻断PD-1与其配体PD-L1及PD-L2的结合来恢复免疫细胞杀死癌细胞的能力。此前,2022年7月,国家药监局已批准普特利单抗上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一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错配修复功能缺陷(dMMR)实体瘤患者。
研究药物:注射用MRG003联合HX008(I/II期)
登记号:CTR20221106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PD-L1 CPS≥1头颈鳞癌患者(一线)
申办方:上海美雅珂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MRG003的规格:20mg/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I期剂量递增:1.5、2.0 mg/kg(2.5 mg/kg 为MRG003 单药的MTD)。II期剂量扩展:I期确定的RP2D剂量;用药时程:每3周(一个治疗周期)首日给药一次。
HX008注射液的规格:10mg/mL,10mL/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3mg/kg,最高剂量不超过200mg;用药时程:每3周(一个治疗周期)首日给药一次。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BMI≥17。
4、预期生存期≥12周。
5、I期: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头颈部鳞癌(SCCHN)、鼻咽癌(NPC)等及EGFR阳性的其他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6、II期:不可手术、不适合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
7、免疫组化检测确定的EGFR蛋白表达阳性(NSCLC、SCCHN、NPC除外)。
8、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做过局部治疗的病灶进展,并且符合RECIST v1.1也可以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接受过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的病灶不允许作为可测量病灶。
9、体力状况评分ECOG 0或1分。
10、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1、器官功能水平和凝血功能必须符合基本要求。
12、育龄期患者必须在研究中至最后一次给药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对研究药物任一组分有过敏史。
2、首次给药前一定时间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局部放射治疗、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或计划在接受研究药物后第一个12周内进行大型手术。
3、既往接受过MMAE/MMAF类ADC药物治疗。
4、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5、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毒性反应或实验室检测异常值≥2级(CTCAE v5.0)。
6、≥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CTCAE v5.0)。
7、肝功能Child-Pugh B级或C级。
8、存在临床症状,需要进行引流的胸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9、任何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未控制良好的糖尿病、活动性出血(如需要止血药物治疗)等。
10、存在活动性感染证据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1、有未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
12、有下列眼科异常病史:重度干眼综合症,干燥性角膜结膜炎,重度暴露性角膜炎,任何其他可能导致角膜上皮损伤风险增加的情况。
13、有严重皮肤病史;需口服或静脉注射治疗的慢性皮肤病。
14、既往有或合并间质性肺炎、放射性肺炎、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肺功能不全、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等病史。
15、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或药物相关的免疫性疾病或既往2年内的该病病史(仅需要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仅需要胰岛素替代治疗的I型糖尿病患者可以入组)。
16、患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者。
17、3个月内发生任何过动静脉出血,或目前存在凝血障碍病史的受试者。
18、6个月内发生过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19、曾接受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20、在首次研究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21、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女性;患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接受试验药物结束后18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22、既往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疾病史(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根治术后)。
2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研究中心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重要提示】印塔健康旗下公众号【全球好药资讯】所有文章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治疗谨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