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29日,沙田城门河畔公园草丛内发现一具男尸,尸体颈缠电线、头淋白油,无财物损失。探员在弃尸现场发现公园草地有重物拖行痕迹,死者臀部及鞋跟均沾有杂草及杂草汁液,推断死者尸体曾在仰卧情况下被拖行至伏尸地点。
重案组探员凭指模查出这具白面尸体是何进有(六十七岁),认识他的人都说他与人无仇无怨,不知为何会遭到毒手。验尸证实死者因颈部被电线所勒窒息致死,身体无任何足以致命伤痕,毒理化验未验出任何足以致命物质,但发现死者遇害前半小时内曾喝下橙汁,橙汁内有足以令人昏睡的安眠药成份,死者寓所情况正常,无遭人强行入屋迹像,探员在一个月饼盒内发现数本存折。发现死者的银行户口自去年底起有不寻常波动,由去年11月开始,每次都有大笔款项进出,怀疑被人用『种金』手法行骗的,而行骗者必定是死者认为信得过的『熟人』。
经广泛调查后,探员锁定一名可疑人物林天明(五十六岁),是马来西亚华侨,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做「马拉仔」或「巫师」。林天明经常在沙田一带的屋村公园出没,向长者搭讪,自称懂得『养鬼仔』,可以用『五鬼运财』来『种金』,不少长者都是他的『客户』。根据房屋署提供资料,林天明患轻度躁狂症精神病,1971年起领取综援,由社会福利署安排入住公屋。虽然林天明有重大嫌疑,但要将他拘捕还要有更有力证据,警司吩咐探员二十四小时监视林天明,记下与他接触的人的资料。
一星期后,探员以「防止街头骗案」为名,向曾与林天明接触的人逐一查询,重点在是否有参与「种金」活动。调查结果显示,三十六名长者表示有参与「种金」,但都表示每月都收到「金果」(利息)。款额是「金种」(投放金额)的一成,种金时间最长超过五年,最短是刚加入。探员后来翻查近年在沙田区发生的长者命案,发现1994年,长者在鱼鹰楼一部升降机内被杀案有关,而警员在证物中发现一本电话簿,电话簿内,写有林天明的电话。探员认为林天明可能与何进有及沈炳祥之死有关,向法庭申请搜查令。
1995年11月21日,新界南重案组第二队到林天明家中搜查。林天明的寓所被布置如神坛,一入门口就看到一个巨大神坛,上面放了大大小小数十个不同神像,并贴上符篆。最令探员关注的,是三个放在神坛上的小玻璃瓶瓶内有类似生油的液体,浸着人形物体,是用来养「鬼仔」的玻璃瓶。林天明看见探员拿起玻璃瓶观看时,突发狂扑前阻止,数名探员见状企图将他制服,却料不到个子小小的林天明,竟然力大无穷,在室内不停跳跃及打筋斗,最终合四人之力才将他压在地上扣上手铐。为防林天明捣乱搜证工作,探员将他带出屋外看管,他仍不时大叫:「你们不要碰我的三名儿子!他们会取你命的!」在林天明一本电话簿内,密麻麻写满电话号码,其中包括沈炳祥及何进有。
搜证告一段落后,林天明被带返大埔警署新界南重案组录取口供。探员向林天明展示沈炳祥及何进有的照片,林天明承认认识沈炳祥及何进有,他们都是『种金』客户,两人被杀都与他有关。林天明随即说出,他与何进有在沙田沙角村一个公园内认识,对他说我懂得「种金」。去年11月,老何给我一万元「种金」。一个月后,我给他一万一千元,老何收到钱后很开心,翌日给我三万元『种金』。到今年3月29日,何进有给我二十五万元,希望半年后可得回五十万元。在这半年内,我多次施法要他归天,但都不成功。到9月29日,半年限期已到,我约何进有到沙田城门河畔公园见面,说连本带利给他五十万元。我用报纸包了一本电话簿,用电线捆好,伪装是五十万元现金,又带了一瓶白色漆油及一瓶落了安眠药的橙汁。骗何进有说喝了这瓶「蟠桃汁」才算「种金」成功,否则现钞都会变成废纸。何进有看了看我手上拿着的包裹,急不及待喝完那瓶橙汁后不省人事,我用电线将他勒死,然后拖到草丛。之后,我用白色漆油淋在他的面上,我将用报纸包裹的电话簿,曾载白色漆油的玻璃瓶、电线都抛入城门河。被杀害的「种金」者,给我的钞票都签上名字,我每月都带数万元签了名的钞票到澳门存入银行,借银行将这些签了名的钞票分散开去,以免引起怀疑。
其后探员再问林天明:「杀害沈炳祥的情况又如何呢?」但林天明否认杀害沈炳祥,他说杀害沈炳祥是他用玻璃瓶盛载的三个「鬼仔」。探员听了林天明这番话后目瞪口呆,难怪当查案探员在林天明家中拿起那些玻璃瓶时,他那么紧张地阻止。
1995年11月22日凌晨三时,警长庄国华为林天明搜身时,搜出一个手掌般大木盒,内有两个漆黑的「公仔」(经鉴证后为人类头骨所做)又搜出一万元三千元现金。林天明伸手要抢回那个木盒:「那是我的灵魂,没有他们我活不下去。」探员避开林天明的抢夺,林天明突然发狂般在室内奔跑,翻了多个筋斗,不时摆出「齐天大圣」姿势,面色多次由红转白,最后返回座位,不断。喘气及流汗,手按胸口伏在桌上,全身剧烈颤动了一段时间后静止不动。探员高声叫林天明,但他没有返应,之后用手推他,但他仍如烂泥般不动,用手拍打他的面部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