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网络小说的天花板吗?
看完之后,我问我自己。
这里,笔者先要提出一个“暗派”理念——如果我们将亵渎、阿里布达年代记、高手寂寞、狩魔手记、幽冥仙途、原谅我红尘颠倒等主角不那么伟光正,情节比较灰暗甚至虐,主打对人物内心解析的网络小说,称作暗派的话。
那么《神都》其实更像一个精巧的补丁,补充《亵渎》《狩魔手记》《阿里布达年代记》《亵渎》等等的缺口,弥补原作没有做到位的点。
神都女主角初邪既像狩魔手记的帕瑟芬妮,又像阿里布达年代记的李华梅,但那两个角色的结尾都写得不好;还有点像高手寂寞的紫衫,但紫衫太单薄。
如果说《亵渎》是烟雨江南用九分的才气写出了六分的故事,那么《神都》则是弗兰肯斯坦用八分的才气写出了八分的故事。网络小说中,至少《亵渎》、《搜神记蛮荒记》《阿里布达年代记》《天行健》的故事如果经过充分的强化,包括人物刻画、结构、收尾等等(阿里布达年代记就该写成悲剧结局才好,告诉读者任意妄为的代价),那么是显然能强于《神都》的。毕竟,神都只是个小格局盆景故事,作者以有限的笔力,通过结尾的矛盾总爆发与层层反转,将才力发挥到了极致。
所以答案是,网络小说天花板远未到来。《神都》是个汇聚十多年来众人奇思妙想的总结之作,而真正的集大成者,还需要时间来酝酿。网络小说的历史,还是太短了。
《神都》的结构是层层递进的,相当慢热,以至于前20万字会让许多人感到相当无聊,就像古旧的网游小说,往后也不会马上多有趣味,因为它是一个每个桥段都比之前桥段更强一些的低开高走模式,你需要看到一半才知道这是个通过网游来促成人类进化的故事,而前一半的吸引力主要在于探讨对于性、爱的看法,靠几个女主的魅力支撑。加上一些让小白无可忍受的毒点以及第一人称的写法,令《神都》在网文界变得相当冷门。相比之下,些须的绯色性质导致对传播的不友好反而是次要的了。
主角贪狼是个有一点渣(美式自由主义性爱观)的普通人,在时代的潮流中成为风云人物。然而作者却让他几乎放弃了一切装逼,明明成功唾手可得,却选择在黑暗中坚守。在众多第一人称里,贪狼是个活得相当通透的人(一般第一人称主角都是比较迷惘的)。这种普通会让渴望快感的一些小白相当不适,但对于历尽世事的老白来说却很容易产生共鸣。
本书可谓是写尽人性苍冷,以暗派之笔,化作手术之刀,解构人性之鲜血淋漓。结局一出,足称隽永,新人类的星空迁移,初邪与贪狼的八百年不相见,有种《三体》般的史诗感。相比之下,作者此前剧情桥段的粗疏之处,都让人不再在意了。
弗兰肯斯坦是个有文学追求的人,在后记之中诚恳坦承自己才力有限。幸好,他不是为了钱去写这本书,这让他有足够的冷静和稳重。
作者的人物刻画放在网络小说里算是强的,尤其是写妹子的能力,但是仍然相当依赖长线剧情来刻画人物,需要花费百万字培育和人物的感情,然后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神都这本书九成的功力都放在收尾,因此也终究缺乏大火潜质,必然成为网文中的沧海遗珠,不得不说令人惋惜。
用李宗盛的《凡人歌》作为这篇书评的结尾吧,感觉很符合《神都》的气质。
你我皆凡人 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 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 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 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 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 已成分飞燕
人生何其短 何必苦苦恋
爱人不见了 向谁去喊冤
问你何时曾看见
这世界为了人们改变
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
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
看完之后,我问我自己。
这里,笔者先要提出一个“暗派”理念——如果我们将亵渎、阿里布达年代记、高手寂寞、狩魔手记、幽冥仙途、原谅我红尘颠倒等主角不那么伟光正,情节比较灰暗甚至虐,主打对人物内心解析的网络小说,称作暗派的话。
那么《神都》其实更像一个精巧的补丁,补充《亵渎》《狩魔手记》《阿里布达年代记》《亵渎》等等的缺口,弥补原作没有做到位的点。
神都女主角初邪既像狩魔手记的帕瑟芬妮,又像阿里布达年代记的李华梅,但那两个角色的结尾都写得不好;还有点像高手寂寞的紫衫,但紫衫太单薄。
如果说《亵渎》是烟雨江南用九分的才气写出了六分的故事,那么《神都》则是弗兰肯斯坦用八分的才气写出了八分的故事。网络小说中,至少《亵渎》、《搜神记蛮荒记》《阿里布达年代记》《天行健》的故事如果经过充分的强化,包括人物刻画、结构、收尾等等(阿里布达年代记就该写成悲剧结局才好,告诉读者任意妄为的代价),那么是显然能强于《神都》的。毕竟,神都只是个小格局盆景故事,作者以有限的笔力,通过结尾的矛盾总爆发与层层反转,将才力发挥到了极致。
所以答案是,网络小说天花板远未到来。《神都》是个汇聚十多年来众人奇思妙想的总结之作,而真正的集大成者,还需要时间来酝酿。网络小说的历史,还是太短了。
《神都》的结构是层层递进的,相当慢热,以至于前20万字会让许多人感到相当无聊,就像古旧的网游小说,往后也不会马上多有趣味,因为它是一个每个桥段都比之前桥段更强一些的低开高走模式,你需要看到一半才知道这是个通过网游来促成人类进化的故事,而前一半的吸引力主要在于探讨对于性、爱的看法,靠几个女主的魅力支撑。加上一些让小白无可忍受的毒点以及第一人称的写法,令《神都》在网文界变得相当冷门。相比之下,些须的绯色性质导致对传播的不友好反而是次要的了。
主角贪狼是个有一点渣(美式自由主义性爱观)的普通人,在时代的潮流中成为风云人物。然而作者却让他几乎放弃了一切装逼,明明成功唾手可得,却选择在黑暗中坚守。在众多第一人称里,贪狼是个活得相当通透的人(一般第一人称主角都是比较迷惘的)。这种普通会让渴望快感的一些小白相当不适,但对于历尽世事的老白来说却很容易产生共鸣。
本书可谓是写尽人性苍冷,以暗派之笔,化作手术之刀,解构人性之鲜血淋漓。结局一出,足称隽永,新人类的星空迁移,初邪与贪狼的八百年不相见,有种《三体》般的史诗感。相比之下,作者此前剧情桥段的粗疏之处,都让人不再在意了。
弗兰肯斯坦是个有文学追求的人,在后记之中诚恳坦承自己才力有限。幸好,他不是为了钱去写这本书,这让他有足够的冷静和稳重。
作者的人物刻画放在网络小说里算是强的,尤其是写妹子的能力,但是仍然相当依赖长线剧情来刻画人物,需要花费百万字培育和人物的感情,然后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神都这本书九成的功力都放在收尾,因此也终究缺乏大火潜质,必然成为网文中的沧海遗珠,不得不说令人惋惜。
用李宗盛的《凡人歌》作为这篇书评的结尾吧,感觉很符合《神都》的气质。
你我皆凡人 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 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 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 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 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 已成分飞燕
人生何其短 何必苦苦恋
爱人不见了 向谁去喊冤
问你何时曾看见
这世界为了人们改变
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
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