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渥没掏半文钱 「薪资所得」不存在
[2010-10-21]
林志玲日前接受「财讯双周刊」访问时表示,不断强调凯渥只是她委托的经纪公司,自己并非凯渥员工,收入不该被认定为「薪资所得」,但法院的认定与她主张所有出入,外界不禁好奇,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究竟是甚麼关系?
一位资深模特儿以「靠行」来形容台湾几家大型模特儿经纪公司与旗下签约的模特儿的关系。据自*时报透露,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签约,委托经纪公司接洽工作或签约,经纪公司代收了厂商给的钱后,先抽取佣金,剩下的钱再付给模特儿,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但问题在於经纪公司是以甚麼名目给模特儿钱?
在林志玲掀起名模热潮前,模特儿的收入并不高,部分经纪公司在支付模特儿做秀费用时,经纪公司就以多退少补的名义事先扣除10%,只要缴交的所得税在10%以下,模特儿并不会察觉,经纪公司就在当中虚报支出,就算模特儿事后发现,税不应该有这麼多,只要不差得太离谱,多半选择息事宁人。
据了解税法的人士指出,凯渥以「薪资所得」形式报给国税局,也可能与该公司想办法「节税」有关。但没想到被国税局查到,矛头却直指林志玲逃漏税。该人士判断,这也是林志玲败诉后,凯渥公司不发一语,对外并没有任何支持林志玲的举动的原因。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一方提供劳务,一方给付报酬,就算没有实质的雇佣关系,只要双方有口头或书面契约,在税法上就有雇佣关系,所得归类为薪资所得。但事实上,林志玲算是个体户,所得是来自厂商的给付,若要讲雇佣关系,雇主应该是厂商,而不是凯渥,凯渥充其量只是林志玲委托的经纪公司,由凯渥代收代付,凯渥根本没有从口袋拿出半毛钱付给林志玲,「薪资所得」根本不存在。
[2010-10-21]
林志玲日前接受「财讯双周刊」访问时表示,不断强调凯渥只是她委托的经纪公司,自己并非凯渥员工,收入不该被认定为「薪资所得」,但法院的认定与她主张所有出入,外界不禁好奇,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究竟是甚麼关系?
一位资深模特儿以「靠行」来形容台湾几家大型模特儿经纪公司与旗下签约的模特儿的关系。据自*时报透露,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签约,委托经纪公司接洽工作或签约,经纪公司代收了厂商给的钱后,先抽取佣金,剩下的钱再付给模特儿,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但问题在於经纪公司是以甚麼名目给模特儿钱?
在林志玲掀起名模热潮前,模特儿的收入并不高,部分经纪公司在支付模特儿做秀费用时,经纪公司就以多退少补的名义事先扣除10%,只要缴交的所得税在10%以下,模特儿并不会察觉,经纪公司就在当中虚报支出,就算模特儿事后发现,税不应该有这麼多,只要不差得太离谱,多半选择息事宁人。
据了解税法的人士指出,凯渥以「薪资所得」形式报给国税局,也可能与该公司想办法「节税」有关。但没想到被国税局查到,矛头却直指林志玲逃漏税。该人士判断,这也是林志玲败诉后,凯渥公司不发一语,对外并没有任何支持林志玲的举动的原因。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一方提供劳务,一方给付报酬,就算没有实质的雇佣关系,只要双方有口头或书面契约,在税法上就有雇佣关系,所得归类为薪资所得。但事实上,林志玲算是个体户,所得是来自厂商的给付,若要讲雇佣关系,雇主应该是厂商,而不是凯渥,凯渥充其量只是林志玲委托的经纪公司,由凯渥代收代付,凯渥根本没有从口袋拿出半毛钱付给林志玲,「薪资所得」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