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GM-CSF溶瘤II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Vero细胞)属于肿瘤疫苗和肿瘤基因治疗I类新药,有广谱及强效低毒的抗肿瘤疗效。其治疗主要针对实体瘤,包括肺癌、头颈部肿瘤、淋巴瘤、肝癌、黑色素瘤等;也可与传统放化疗联合应用,提高疗效、降低副作用;同时还有预防和治疗转移瘤的效果。
此前,2023年2月25日,滨会生物旗下的重组人GM-CSF溶瘤II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研发代号:BS001)拟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拟定适应症为:经至少二线以上标准治疗失败的不能手术切除或转移性的黑色素瘤患者。
2023年6月22日,美FDA授予溶瘤病毒候选药物BS001(OH2)注射液快速通道资格(FTD),用于治疗抗PD-1治疗后耐药或进展的不可切除的Ⅲ期或IV期黑色素瘤。
在第25届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22年CSCO学术年会上,重组溶瘤Ⅱ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BS001)的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PI),北京大学肿瘤医院郭军教授在创新药物临床研究数据专场做“重组人GM-CSF溶瘤Ⅱ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单药或联合HX008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一项开放的I期研究”的报告,对OH2注射液临床疗效给予了高度肯定。
在进展期黑色素瘤患者接受OH2单药或者联合HX008注射液的Ib期临床研究(CTR20201714)中,初步结果显示,在单药组,受试者经OH2注射液治疗后,总体生存期延长,临床获益明显;在注射病灶治疗后退缩的同时,可观察到非注射病灶的减小(包括区域及远处转移病灶),显示出了“旁观者效应”;并且在剂量扩展阶段客观缓解率(ORR)达到36.4%。在接受PD-1治疗失败且疾病分期为III-IVM1a的亚组人群中疗效尤为突出,ORR高达62.5%。
研究药物:重组人GM-CSF溶瘤II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Vero细胞)(III期)
登记号:CTR20223472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研究者选择的挽救性化疗或最佳支持治疗)
适应症:黑色素瘤(三线及以上)
申办方: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创新园分公司
用药周期
重组人GM-CSF溶瘤II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Vero细胞)的规格:1ml/支;用法用量:根据受试者注射病灶的大小确定试验用药品的注射量,每例受试者每周期最多接受8mL OH2注射液,即每周期最多接收8×10^7CCID50病毒滴度的OH2治疗;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1次。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以上,男性或女性均可。
2、经病理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的III期无法手术切除或IV期恶性黑色素瘤,且经至少二线及以上标准治疗失败(包括化疗、免疫治疗、基因突变者可经靶向治疗)(辅助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或辅助治疗期间疾病进展为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此辅助治疗可计为晚期一线治疗)的不能手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
3、粘膜黑色素瘤受试者的总体比例将不超过22%。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况评分 ECOG 0~1 分。
5、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6、既往抗肿瘤治疗(包括化/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等)、接受过大手术者结束4周以上,除外以下:a.化疗、靶向治疗等小分子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为该药物5个半衰期以上或4周以上(以先发生者为准);b.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结束时间为14天以上;c.亚硝基脲类药物或丝裂霉素C治疗结束时间为6周以上。并且已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1级或基线,脱发及经替代治疗稳定的2级甲状腺功能减退、皮质功能减退和高胰岛素血症除外)。
7、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有适于进行瘤内注射的病灶。可测量肿瘤病灶定义为最长径≥10mm且扫描厚度不超过5.0mm,对于淋巴结病灶,短径≥15mm。
8、无主要器官的严重功能障碍,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各项标准:a) WBC≥3.0×109/L,ANC≥2.0×109/L或中心检查正常值下限(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纠正),PLT≥100×109/L(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输注血小板或给予血小板生成素[TPO]、血小板生成素(TPO)受体激动剂或白介素-11[IL-11]),Hb≥90 g/L(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输血或给予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纠正);b) 血BUN、血肌酐在正常值上限1.5倍范围内;c) TBIL≤正常值上限的1.5倍(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总胆红素<2×ULN,或间接胆红素提示肝外原因导致总胆红素升高的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d) ALT 和 AST≤正常值上限的2.5倍;肝转移的患者不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倍;e) 凝血功能正常(PT,APPT在正常值上限1.5倍范围内)。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接受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呈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和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3个月内接受有效避孕方式。
11、出现生殖器官疱疹的受试者,需要疱疹结束后3个月。
12、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预期的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同时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经药物治疗未控制的糖尿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严重感染、活动性消化道溃疡。
2、存在临床上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存在严重或无法控制的需要治疗的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 III或 IV,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近6个月有心肌梗死病史,心电图QTc间期:男性≥450毫秒,女性≥470毫秒,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6个月内留置心脏支架者;控制不充分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3、治疗前5年内患有原发性葡萄膜黑色素瘤或其他恶性肿瘤史(早期手术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原位皮肤癌除外)。
4、伴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对症处理的胸水或腹水。
5、需要手术或放疗等局部治疗的骨转移(经治疗控制稳定的骨转移可除外)或存在活跃的或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瘤。
6、有在过去2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疾病调节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不算作系统治疗。
7、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或其他需要系统治疗的传染病。
8、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9、治疗前4周内采用了或正在采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抗病毒治疗,但持续治疗中的乙肝患者可使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脂、阿德福韦酯药物治疗除外。
10、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临床试验用药品。
1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3、研究者认为患者有任何原因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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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23年2月25日,滨会生物旗下的重组人GM-CSF溶瘤II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研发代号:BS001)拟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拟定适应症为:经至少二线以上标准治疗失败的不能手术切除或转移性的黑色素瘤患者。
2023年6月22日,美FDA授予溶瘤病毒候选药物BS001(OH2)注射液快速通道资格(FTD),用于治疗抗PD-1治疗后耐药或进展的不可切除的Ⅲ期或IV期黑色素瘤。
在第25届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22年CSCO学术年会上,重组溶瘤Ⅱ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BS001)的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PI),北京大学肿瘤医院郭军教授在创新药物临床研究数据专场做“重组人GM-CSF溶瘤Ⅱ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单药或联合HX008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一项开放的I期研究”的报告,对OH2注射液临床疗效给予了高度肯定。
在进展期黑色素瘤患者接受OH2单药或者联合HX008注射液的Ib期临床研究(CTR20201714)中,初步结果显示,在单药组,受试者经OH2注射液治疗后,总体生存期延长,临床获益明显;在注射病灶治疗后退缩的同时,可观察到非注射病灶的减小(包括区域及远处转移病灶),显示出了“旁观者效应”;并且在剂量扩展阶段客观缓解率(ORR)达到36.4%。在接受PD-1治疗失败且疾病分期为III-IVM1a的亚组人群中疗效尤为突出,ORR高达62.5%。
研究药物:重组人GM-CSF溶瘤II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Vero细胞)(III期)
登记号:CTR20223472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研究者选择的挽救性化疗或最佳支持治疗)
适应症:黑色素瘤(三线及以上)
申办方: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创新园分公司
用药周期
重组人GM-CSF溶瘤II型单纯疱疹病毒(OH2)注射液(Vero细胞)的规格:1ml/支;用法用量:根据受试者注射病灶的大小确定试验用药品的注射量,每例受试者每周期最多接受8mL OH2注射液,即每周期最多接收8×10^7CCID50病毒滴度的OH2治疗;用药时程:每2周给药1次。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以上,男性或女性均可。
2、经病理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的III期无法手术切除或IV期恶性黑色素瘤,且经至少二线及以上标准治疗失败(包括化疗、免疫治疗、基因突变者可经靶向治疗)(辅助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或辅助治疗期间疾病进展为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此辅助治疗可计为晚期一线治疗)的不能手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
3、粘膜黑色素瘤受试者的总体比例将不超过22%。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况评分 ECOG 0~1 分。
5、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6、既往抗肿瘤治疗(包括化/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等)、接受过大手术者结束4周以上,除外以下:a.化疗、靶向治疗等小分子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为该药物5个半衰期以上或4周以上(以先发生者为准);b.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结束时间为14天以上;c.亚硝基脲类药物或丝裂霉素C治疗结束时间为6周以上。并且已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1级或基线,脱发及经替代治疗稳定的2级甲状腺功能减退、皮质功能减退和高胰岛素血症除外)。
7、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有适于进行瘤内注射的病灶。可测量肿瘤病灶定义为最长径≥10mm且扫描厚度不超过5.0mm,对于淋巴结病灶,短径≥15mm。
8、无主要器官的严重功能障碍,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各项标准:a) WBC≥3.0×109/L,ANC≥2.0×109/L或中心检查正常值下限(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纠正),PLT≥100×109/L(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输注血小板或给予血小板生成素[TPO]、血小板生成素(TPO)受体激动剂或白介素-11[IL-11]),Hb≥90 g/L(不接受筛选前14天内输血或给予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纠正);b) 血BUN、血肌酐在正常值上限1.5倍范围内;c) TBIL≤正常值上限的1.5倍(患有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总胆红素<2×ULN,或间接胆红素提示肝外原因导致总胆红素升高的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d) ALT 和 AST≤正常值上限的2.5倍;肝转移的患者不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倍;e) 凝血功能正常(PT,APPT在正常值上限1.5倍范围内)。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接受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呈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和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3个月内接受有效避孕方式。
11、出现生殖器官疱疹的受试者,需要疱疹结束后3个月。
12、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预期的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同时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经药物治疗未控制的糖尿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严重感染、活动性消化道溃疡。
2、存在临床上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存在严重或无法控制的需要治疗的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 III或 IV,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近6个月有心肌梗死病史,心电图QTc间期:男性≥450毫秒,女性≥470毫秒,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6个月内留置心脏支架者;控制不充分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3、治疗前5年内患有原发性葡萄膜黑色素瘤或其他恶性肿瘤史(早期手术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原位皮肤癌除外)。
4、伴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对症处理的胸水或腹水。
5、需要手术或放疗等局部治疗的骨转移(经治疗控制稳定的骨转移可除外)或存在活跃的或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瘤。
6、有在过去2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疾病调节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不算作系统治疗。
7、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或其他需要系统治疗的传染病。
8、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9、治疗前4周内采用了或正在采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抗病毒治疗,但持续治疗中的乙肝患者可使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脂、阿德福韦酯药物治疗除外。
10、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临床试验用药品。
1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3、研究者认为患者有任何原因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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