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日益健全的今天,我们本应坚信公平与正义的阳光能够普照每一寸土地,然而,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龙河镇国庆村,却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疾首且匪夷所思的土地强占事件。
刘宝成、徐庆兰、刘可心一家三口,作为讷河市龙河镇国庆村的普通村民,拥有着合法承包的 23.7 亩土地,且持有由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本应是他们安稳生活的保障,是国家赋予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5 月 3 日,刘可心专程到国庆村,向强抢土地的孙登元及其妻魏敏明确声明,今年不得再耕种自家土地,孙登元夫妇当时答应退还。在村民邹小伟、张楠楠的见证下,刘可心完成了量地并用柳条插好边界。然而,仅仅数日后,刘可心便接到村民告知,孙登元违背承诺,强行耕种了他家的土地。孙登元甚至扬言:“就种了,愿哪告哪告。”这是何等的嚣张与跋扈!
刘可心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返回国庆村与孙登元理论,却得到了同样蛮横的回应。无奈之下,刘可心于 5 月 10 日向讷河市龙河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为刘可心及证人邹小伟、张楠楠作了笔录,证实了孙登元毫无理由地强抢耕种了刘宝成一家的合法土地。龙河镇派出所将此事移交讷河公安局治安大队,由朱警官负责。
在此期间,孙登元夫妇百般对抗。尽管警方多次努力,包括前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证明刘可心家土地已恢复正常应归还个人耕种,但孙登元依然耍赖。令人震惊的是,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讷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朱警官告知刘可心,讷河市法制科及检察院认为孙登元强种霸占土地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孙登元作为一名取保候审人员,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证人证言俱全的情况下,其强种他人土地的行为,难道真的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难道真的存在所谓的“保护伞”,让孙登元能够如此无视国家法律,肆意践踏百姓的合法权益?这背后到底是谁在撑腰?又是谁在暗中操纵,使得原本清晰明了的案件变得错综复杂?
老百姓的财产受到损失,谁来为他们做主?国家的法律难道在某些人的眼中可以被随意曲解和忽视?这不仅是刘可心一家的遭遇,更是对法治社会的公然挑衅。
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能够重新审视这一案件,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还我们一家一个公道,让公平正义得以伸张。同时,也希望借此事件,能够彻底清查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安心地生活,放心地劳作。
案件发生至今已三个月有余,至今无人能管,难道黑龙江省的各位领导,齐齐哈尔的各位领导,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人民检察院你们真的看不到老百姓的遭遇吗?公正的法律到底能否制裁强种霸占老百姓土地的人?我们期待着正义的到来,期待着法律的力量能够战胜邪恶,让这片土地重新恢复宁静与和谐。我们相信,国家的法律必将彰显其威严,绝不会让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刘宝成、徐庆兰、刘可心一家三口,作为讷河市龙河镇国庆村的普通村民,拥有着合法承包的 23.7 亩土地,且持有由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本应是他们安稳生活的保障,是国家赋予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5 月 3 日,刘可心专程到国庆村,向强抢土地的孙登元及其妻魏敏明确声明,今年不得再耕种自家土地,孙登元夫妇当时答应退还。在村民邹小伟、张楠楠的见证下,刘可心完成了量地并用柳条插好边界。然而,仅仅数日后,刘可心便接到村民告知,孙登元违背承诺,强行耕种了他家的土地。孙登元甚至扬言:“就种了,愿哪告哪告。”这是何等的嚣张与跋扈!
刘可心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返回国庆村与孙登元理论,却得到了同样蛮横的回应。无奈之下,刘可心于 5 月 10 日向讷河市龙河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为刘可心及证人邹小伟、张楠楠作了笔录,证实了孙登元毫无理由地强抢耕种了刘宝成一家的合法土地。龙河镇派出所将此事移交讷河公安局治安大队,由朱警官负责。
在此期间,孙登元夫妇百般对抗。尽管警方多次努力,包括前往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证明刘可心家土地已恢复正常应归还个人耕种,但孙登元依然耍赖。令人震惊的是,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讷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朱警官告知刘可心,讷河市法制科及检察院认为孙登元强种霸占土地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孙登元作为一名取保候审人员,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证人证言俱全的情况下,其强种他人土地的行为,难道真的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难道真的存在所谓的“保护伞”,让孙登元能够如此无视国家法律,肆意践踏百姓的合法权益?这背后到底是谁在撑腰?又是谁在暗中操纵,使得原本清晰明了的案件变得错综复杂?
老百姓的财产受到损失,谁来为他们做主?国家的法律难道在某些人的眼中可以被随意曲解和忽视?这不仅是刘可心一家的遭遇,更是对法治社会的公然挑衅。
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能够重新审视这一案件,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还我们一家一个公道,让公平正义得以伸张。同时,也希望借此事件,能够彻底清查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安心地生活,放心地劳作。
案件发生至今已三个月有余,至今无人能管,难道黑龙江省的各位领导,齐齐哈尔的各位领导,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人民检察院你们真的看不到老百姓的遭遇吗?公正的法律到底能否制裁强种霸占老百姓土地的人?我们期待着正义的到来,期待着法律的力量能够战胜邪恶,让这片土地重新恢复宁静与和谐。我们相信,国家的法律必将彰显其威严,绝不会让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