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存在充电桩的说法,就是一个插座。谁家的插座不是用三四十年?现在的街道主任,辖区内搞几个物业公司,在车棚子里安装了无数个插座,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只要你去充电,先扣5毛钱服务费。48V12Ah的电瓶,在家充电一晚上0.28元,在它们的插座上充电,就变成了0.81元。一个电动自行车一年要多交194块钱,小区2000个电动自行车就多收39万块钱。无本万利啊!还需要抢劫?还需要去打砸抢吗?街道主任赚钱真的太容易了。你只要不用它们的插座充电,你就是违法充电。关键是新的法规支持街道主任这么干,说收服务费就是合法的。以后抢劫不就抢劫了,叫:交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