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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蓟州法院民三法官张凌志办案徇私枉法和原告沆瀣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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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蓟州区人民法院民三法官张凌志办案徇私枉法和原告及原告律师串通一气!(原告黄某为牛道口镇副处级干部)
实在难以想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2024年,法官与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举报信已向高院递交。那些掩盖事实,滥用权力,自私贪婪的蛀虫十分嚣张,作为一个南方人背景离乡,在这个生活多年的土地感到万分凄凉,夜不能寐,简直毫无公平正义可言。
1、蓟洲区法院民三法官张凌志
2、原告律师蓟州区天津惠予达何福军
3、原告黄宁宁蓟州人(宝坻区干部)
情况简介:在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及原告律师不顾身份道德编造谎言,欺骗蓟州法院民三法官张凌志。整个过程法官明显偏袒原告,对关键证据视而不见,对原告撒谎矛盾言论基本默认,没有要求其自证,便一笔带过,而对被告女方时常言语打压。
情况一:调解过程中,张凌志法官在对双方真实情况未完全掌握的状况下,在女方结合《婚内财产协议》提出合理诉求时,法官直接以“你胃口真大”、“想多了”等言语刺激女方,给女方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作为法官你的公平正义、同情心去哪里了?
情况二:两次庭审过程中,本案的关键性证据《婚内财产协议》,法官始终未正面回应,模糊处理,且表明态度简单以第一页未签字为由认定无效。该协议虽第一页没有签名,但是第二页双方均签字确认,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合同、协议每一页都需要签名的,这法官是当老百姓白痴吗?更可笑的是原告和原告律师辩解该份协议是在醉酒后签字的,而且第一页没有看。作为一名常年从事党务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编造出如此粗鄙的谎言,张凌志法官你居然信,全网网民信吗?两页协议内容连贯,涉及夫妻房产、存款、债务等共同财产的约定,随便编个谎言就可以搪塞被告了吗?法官全程没有要求原告自证,仅凭原告及律师一张嘴,这合理吗? 难道国家干部的签字就这么随意?
情况三:庭审结束后,女方及律师返回询问法官银行卡解冻的情况,恰好撞到张凌志法官与原告及原告律师在房间谈笑风声。你们都作为干部,都是蓟州本地人,互相攀谈是可以。但是麻烦你们选择时机场合好吗?刚刚原告男方的无耻谎言,作为法官你非但没有拆穿,庭审才刚结束,你们又聊得火热,实在让女方内心倍感煎熬。相信你们代表不了国家的司法体系,那些蝇营狗苟、掩盖事实之辈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IP属地:四川1楼2024-05-31 19: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