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整个事情医院和某局有没有违规,侵犯我权利,我是否要承担责任。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由于我对象未成年,过年又意外怀孕,此前在3月28日去医院产检时,医院只问了我对象孩子要不要,我对象回答要之后就开了检查单,做了检查,当时让建档我说以后要回老家生就没建档,今天再次来到该医院做进一步的产检,医生又让建档,我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医生说不建档没法做后续的检查,没办法听她的建档,填了资料之后,医院以未成年怀孕医院有义务报J为由报J于是就来到了某局,我配合做了一个多小时笔录,结果做完又让我对象进去做笔录,做了一个小时,到了12点多,由于要产检早上没吃东西,刚好那个做笔录的出来了,我问他好了没,他说还早,我说让我对象出来先去吃个饭,他拒绝并问我我说了算吗?于是继续在外面等,等了一段时间后情绪崩溃,失去理智,把手上早上买的酸奶用力摔在了警察局大厅地砖上,贱了一地,然后一下子从里面冲出来一群人,其中一个对我大吼我想干嘛,我当时情绪崩溃,脑袋嗡嗡的,只在那里大口喘气,然后他继续在那大吼,说我想死吗,我说想死,你打死我吧,然后就一群人把我按在地上往里面房间里面拖,有人喊着拷起来,我当时就头能动,于是我就用头撞地,但有人在按我的时候故意把我的头往地上撞,还有人扯我的手,快要扯断的那种感觉,然后把我脚抬很高,把胸按在地上我感觉快呼吸不过来了,最后拖到旁边房间,一群人在那骂我**什么的很难听的话,当时我情绪崩溃,心里委屈就在那里流眼泪大口喘气,期间其他人陆陆续续走了,只有一个人在那里一直说,说啥光这个就可以拘留我五天啥的,后来我情绪稳定了点,他让我去把外面擦干净,我也配合他一点一点擦,虽然地已经被保洁打扫干净,但他说黏鞋,就拿着清洁剂到处喷让我擦,我都配合着做完了,最后笔录做完也让我们回家了。补充一下我和我对象之间的关系吧,去年通过网络认识我现在的对象,后成为情侣,确立关系后奔现成功,她年底和我一起回我老家过的年,期间她怀孕,年后我回深圳上班,她想回家一段时间,于是今年2月27日我送她回家之后回深圳上班,三月份她说想过来和我一起,也为了方便产检,我于是租了房子,她就过来和我同居了,过来第二天做的第一次检查,然后就是上面的了,希望好心人,各位大佬帮忙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