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6-1=1”。
解释: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数学运算来说,“6-1=1”无疑是一个悖论,因为“6”在数量上是大于“1”的,因而在用减法公式将两者前后联接时,从逻辑上来讲,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是单纯的数字增加即为从前者中剔除后者。但“6-1=1”的命题针对的是个体而不是整体,即“1”作为减数,在减法公式中其个体性并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整体的变化由个体造成,但是就个体本身而言其自身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因此从不变的永恒存在角度来说,“1”永远是“1”,也就意味着只有在“6-1=1”的时候才具有永恒意义。
⒉“6-6≥6”。解释:“6”在仅仅具有数理意义的条件下,与和另一个与自己在数量、性质等方面都完全相同的“6”一起进入减法公式中时,自然只会呈现出数量意义上的相互抵消关系。但是一方面,“0”意味着纯粹的无任何质料内容的纯形式范畴,对应在形上领域即为最高最纯粹的统一无差别的无限的存在实体,而“6”即为形下世界中的具有内在多样性的有限存在,如果“6-6=0”成立,那么意味着有限向无限的可能性是出于有限主体对自己的毁灭,这在形式上当然可以实现,例如自杀或者自然死亡。但是这样的做法并不能在实质上达到最高级的那个“0”的范畴,因为肉体的消散只是物质世界中自然法则的普遍适用,而对于形上世界而言其更多关注的是精神的复归。另一方面从“6”自身看,其作为一个有限的存在个体而存在于“-”的法则之中时,通常除过以上解构自身的物理行为外,还具有对自己意识的自我否定能力。一旦引入这一层概念,那么“6-6”的命题就会出现答案了。因为在这种自我否定的条件下,减法公式就有主体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意义,这一来既能避免出现等于“0”的无意义结果,又能使“6-6”能够在主体层面上成立。从这一刻出发,“6-6”问题转化为一个主体通过自我批评而呈现出来的不断螺旋上升的过程。正因如此,“6-6”在静态展示中呈现与主题持平的状态,而在动态演变历程中则一定会超越现实状态而不断取得进步。综上所述,“6-6≥6”。
⒊“6-0不成立”。解释:由命题2可得,“0”意味着纯粹的无任何质料内容的纯形式范畴,对应在形上领域即为最高最纯粹的统一无差别的无限的存在实体,而“6”即为形下世界中的具有内在多样性的有限存在。换言之,“0”是无限的、永恒的、独立于现象世界而存在的本体,而“6”则是现象世界中有限的、特殊的具体存在。尽管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存在能够建立联系,但是这种联系仅仅停留于人的精神意识范围之内,而不能够用简单的加减乘除等数理逻辑关系所表现,因此在这一意义中,“6-0不成立”。
解释: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数学运算来说,“6-1=1”无疑是一个悖论,因为“6”在数量上是大于“1”的,因而在用减法公式将两者前后联接时,从逻辑上来讲,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是单纯的数字增加即为从前者中剔除后者。但“6-1=1”的命题针对的是个体而不是整体,即“1”作为减数,在减法公式中其个体性并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整体的变化由个体造成,但是就个体本身而言其自身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因此从不变的永恒存在角度来说,“1”永远是“1”,也就意味着只有在“6-1=1”的时候才具有永恒意义。
⒉“6-6≥6”。解释:“6”在仅仅具有数理意义的条件下,与和另一个与自己在数量、性质等方面都完全相同的“6”一起进入减法公式中时,自然只会呈现出数量意义上的相互抵消关系。但是一方面,“0”意味着纯粹的无任何质料内容的纯形式范畴,对应在形上领域即为最高最纯粹的统一无差别的无限的存在实体,而“6”即为形下世界中的具有内在多样性的有限存在,如果“6-6=0”成立,那么意味着有限向无限的可能性是出于有限主体对自己的毁灭,这在形式上当然可以实现,例如自杀或者自然死亡。但是这样的做法并不能在实质上达到最高级的那个“0”的范畴,因为肉体的消散只是物质世界中自然法则的普遍适用,而对于形上世界而言其更多关注的是精神的复归。另一方面从“6”自身看,其作为一个有限的存在个体而存在于“-”的法则之中时,通常除过以上解构自身的物理行为外,还具有对自己意识的自我否定能力。一旦引入这一层概念,那么“6-6”的命题就会出现答案了。因为在这种自我否定的条件下,减法公式就有主体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意义,这一来既能避免出现等于“0”的无意义结果,又能使“6-6”能够在主体层面上成立。从这一刻出发,“6-6”问题转化为一个主体通过自我批评而呈现出来的不断螺旋上升的过程。正因如此,“6-6”在静态展示中呈现与主题持平的状态,而在动态演变历程中则一定会超越现实状态而不断取得进步。综上所述,“6-6≥6”。
⒊“6-0不成立”。解释:由命题2可得,“0”意味着纯粹的无任何质料内容的纯形式范畴,对应在形上领域即为最高最纯粹的统一无差别的无限的存在实体,而“6”即为形下世界中的具有内在多样性的有限存在。换言之,“0”是无限的、永恒的、独立于现象世界而存在的本体,而“6”则是现象世界中有限的、特殊的具体存在。尽管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存在能够建立联系,但是这种联系仅仅停留于人的精神意识范围之内,而不能够用简单的加减乘除等数理逻辑关系所表现,因此在这一意义中,“6-0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