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100%排除随机偶发作案的情况,但是我个人不看好是随机性案件。比如因为交通事故后为了掩盖而碎s,出了事故不留痕迹可能性极低,又比如随机劫财也不应该看上刁爱青。如果是随机物色强j对象而作案,可能性虽然比前两者高,但是没有必要费时费力囚禁+碎s千块,一般就是拖到路边附近阴暗处就完事了。至于其他目的的随机作案常态情况下也都没必要杀人+碎s千块,这无异于给自己增加善后的风险。比较随机偶发作案的常态心里还是越快完事越简单处理现场走人就越好。
我始终觉得是“熟人”作案,但是这个熟人可能是刁爱青入学不久刚接触到的人,可能是偶然认识的(比如逛书店),两者之间互有一定好感,但尚未捅破,以刁的性格,这种八字没一撇的事情也不会跟南大同学说,毕竟她才入学几个月,可能还没有无话不说的闺蜜,跟父母姐姐就更加不会谈起。然而男方可能是外表斯文但是内心偏激或者干脆就是有妇之夫,在案发当天原本约见刁想表白或者有非分之想,但是被没有心理准备的刁拒绝,争执中男方一时冲动失手杀人,事后冷静下来想出了这样极端的方式去碎s。
我估计凶手当时大概率就是住在南大方圆5公里以内的本地人或者定居的外地人,有可能当年也被排查询问过,但是因为没有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所以被警方忽略了,这种情况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