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消息”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提供广告推广”,二者如何理解和区分。
二者在犯罪实施阶段上存在不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提供广告推广,一般指为推广网站,扩大犯罪活动实施的投放广告的行为,主要包括搜索引擎排名、微信公众号广告、短信群发等推广引流活动,发生于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实行阶段,通常以被帮助对象实施了信息网络活动犯罪为前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消息”发生于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行为,即所设立的网站、群组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有关违法犯罪或者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不要求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者在犯罪实施阶段上存在不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提供广告推广,一般指为推广网站,扩大犯罪活动实施的投放广告的行为,主要包括搜索引擎排名、微信公众号广告、短信群发等推广引流活动,发生于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实行阶段,通常以被帮助对象实施了信息网络活动犯罪为前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消息”发生于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行为,即所设立的网站、群组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有关违法犯罪或者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不要求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