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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捆绑法”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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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方面的总体逻辑是这样的:
◆首先,把四起案件以及每起案件里抢劫、绑架、沙人等所有环节全部强行捆绑在一起,浇铸成铁板一块,定义为“系列抢劫、绑架、沙人案”;
◆然后,在劳荣枝关于四起案件各个环节的供述中,一点点“抠”出“蛛丝马迹”(煎茶关在接受采访时用语),编辑、整理后拼接在一起,用来证明劳荣枝是“共犯”、“主犯”,然后把劳荣枝“共犯”、“主犯”的定位强行适用于所有案件、所有环节(即,用证明她是抢劫罪、绑架罪主犯的方法强行证明她也是“故意沙人罪”的主犯,用证明她是一起案件的主犯的方法强行证明她也是另一起案件的主犯);
◆最后,套用法律,强行认定劳荣枝必须对两人犯下的所有罪行负责,判她和法子英一模一样的三个死罪。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6-06 08:18回复
    南昌方面断案的逻辑真的很奇葩。比如,关于劳荣枝在小木匠被害一案上犯“故意沙人罪”的重要证据之一,就是“买冰箱”,其逻辑是“劳荣枝明知(法子英)要杀害陆某名的情况下帮助购买冰箱”。
    问题1:怎么确定劳荣枝“明知”法子英会沙人呢?
    殷某被绑架是22日早晨,劳荣枝买冰箱是22日中午,法子英找小木匠(陆某明)是22日下午五点,而且法子英本来是想把房东骗来沙害的,因为房东没回短信才临时找的小木匠。我实在想不通,劳荣枝在中午怎么未卜先知法子英会在五个小时后沙害小木匠呢?
    其实,从殷某华被绑架到小木匠被沙之间,中间隔了一整个白天,其中,从劳荣枝买冰箱到小木匠被沙之间,也有长达5个小时的间隔,期间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殷某华一开始就配合,就不存在法子英用“杀个人给你看”这种话威胁,就算用语言这样威胁了,也不一定真的这样实施,因为威胁是绑架案的常规做法。比如常州案中,法子英也这样威胁了,但没有实施。也就是说,小木匠被沙,是法子英在殷某华“宁死不屈”一整天的前提下临时确定的,劳荣枝在买冰箱的时候,是不可能“明知”法子英会会沙害小木匠的。
    问题2:买冰箱本身是严重犯罪吗?
    如果劳荣枝买冰箱时并不知道法子英会沙害小木匠,那用“买冰箱”当作“故意沙人罪”的证据就很荒唐了。大热天的,劳荣枝按照法子英的要求买个冰箱很严重吗,冰箱除了装诗体外,就不能做其他用处吗,用来放食物不行吗?就算法子英已经有装诗体的模糊计划(逻辑上法子英自己也不可能确定肯定要沙人,他怎么能预测到殷某华的骨头如此硬呢?实际上,在沙了小木匠后,殷某华还过了4个小时,到晚上九点才答应给妻子打电话),只要他没告诉劳荣枝,后者怎么知道呢,法子英让她买冰箱她敢不从吗?
    如果说,因为后来冰箱被用来装诗体,所以推定前面不知目的的买冰箱行为是犯罪准备的话,那卖铁笼给法子英的老板呢,租房子给他们的房东呢,卖刀和绳子给他们的店主呢,岂不是都成了共犯了?
    一审判决关于买冰箱的部分内容:

    常州案被害人刘某的部分陈述:


    IP属地:上海3楼2023-06-0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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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12-0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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