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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部分】瑞典畅销小说Let the Right One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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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7-14 16:17回复
    这次和朋友们闲来翻译的是瑞典小说家约翰·林德科维斯特2004年的畅销书:Let the Right One In,中文名《血色入侵》。


    2楼2010-07-1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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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章
       
      地点
       
      布雷奇堡。
      这里让你想到沾满椰粉的饼干,或许还有毒品。这里所代表的「体面生活」会让你想到电车站和城郊住宅区,大概就这样,没有别的了。一定有人住在这里,就像有人住在别处。盖这座小镇的目的就是如此,为了让人有地方住。
      当然,这不是自然发展出来的小镇,每件东西打从一开始就精心规划妥当。居民直接搬进已经替他们盖好的屋子,一间间土黄色的水泥建筑散落在绿野平畴里。故事发生时,布雷奇堡这个郊镇已经存在三十年了。你可以想像这地方孕育着拓垦精神,如五月花号,如未知之地。的确如此。那一栋栋空着的房屋正如新大陆,等人入住创造历史。
      于是,他们来了!
      沐浴在阳光下,他们眼神充满希望地迈过崔那伯格桥,时值一九五二年。母亲手抱小娃,或推婴儿车,又或牵幼童。父亲不带镐不带锹,他们携来的家当是厨房用品和实用家具。或许嘴里还哼着《国际歌》或《我们来到耶路撒冷》,视其个人偏好而定。
      他们来到的这个郊镇很大,很新,很现代化。
      但真正入住的景象却非你想像的那样。
      他们或搭电车而来,或乘汽车、休旅车,一个接一个。带着家当鱼贯入住已竣工的公寓,将物品分类放入整齐有致的格柜和橱架,至于家具则有条有理地摆在软木地板上。接着采买新物品来填补空间缝隙。
      布置妥当,他们抬头望向这片已赐给他们的土地,但走出家门才发现每吋都已被占领,只好调适自己坦然接受,顺势而为。
      这里有个镇中心,还有宽阔的游乐场供孩童嬉戏,四周角落可见大片绿地环绕,行人专用道也不少。的确是个好所在啊。大家搬入个把月后在餐桌上这样闲聊着。
       
      「我们真是来到了好地方。」
      只是他们错过一样东西:这地方的过去。孩童在校不会学到与布雷奇堡历史相关的课程,因为这里没有历史。或许应该这样说,其实是有历史,与一座老磨坊、烟草大王、还有水畔几栋奇怪的老房子有关。但这些都已年代久远,与现在毫无干系。
      眼前这些三层楼房矗立之处,以前只有树林遍布。
      在这里感受不到历史的神秘氛围,甚至连座教堂都没有,九千位居民却没有一座教堂。
      从这些可看出这郊镇非常现代化,一切理性当道,居民免受历史鬼魅和恐怖记忆的纷扰。
      难怪他们毫无心理准备。
       
      没人看见他们搬入。
      十二月,警察终于追查出搬家卡车司机的下落,但他没什么线索好提供,工作纪录上只写着「十月十八日,斯德哥尔摩郊区的布雷奇堡」。他回想起那家人只有爸爸和一个女儿,是个漂亮的小女孩。 
      「哦,还有,他们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沙发、一张扶手椅,还有床。搬这趟家实在很轻松。嗯……对了,他们还要求晚上搬,我说晚上搬会比较贵,要补贴加班费之类的,他们说没问题,就是要晚上搬,这点好像很重要。发生了什么事吗?」
      警方把事情告诉他,关于他卡车载的那对父女。他瞠目结舌,低头呆望工作纪录上的字迹。 「我的天啊,怎么会……」
      他一脸扭曲,仿佛对工作纪录上自己的笔迹感到嫌恶无比。
      十月十八日:斯德哥尔摩郊区的布雷奇堡。
      是他帮他们搬家的,帮那男人和他女儿。
      他这辈子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这件事,至死都不会。


      3楼2010-07-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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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有这种朋友真幸运
        爱情中的麻烦事
        肯定让你梦醒幻灭
        啊!
         —摘自瑞典著名女歌手玛恩科维斯特(Siw Malmkvist)的歌曲《爱的麻烦事》(Love Trouble)
         
        我根本不想杀人
        我不是天生就邪恶
        我做的这些
        只是想让你觉得我更有魅力我失败了吗?
         —摘自英国歌手莫里西(Morrissey)的歌曲《最后一位全球闻名之花花公子》(The Last of The Famous International Playboys)
         
        一九八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你们觉得这是什么?」
        来自华伦拜郊区的警官谷纳‧洪柏格举起一小袋白色粉末。
        可能是海洛因,但没人有胆说出口,就怕被怀疑很懂这东西。尤其家中若有兄弟或兄弟的友人沾上过,大气都不敢吭。施打海洛因。就连女孩也默不作声。警官摇摇袋子。
         
        「你们认为这是烘焙用的发酵粉吗?或者是面粉?」
        大家低声嘟囔说不是,他们可不想被警官以为6B这班全是白痴。虽然光看袋子不可能判断里面物品,不过既然这堂课谈的是毒品,答案肯定很清楚。警官转向老师。
         
        「你最近家政课怎么教的啊?」
        老师微笑耸耸肩,全班哄堂大笑,这条子还算幽默。有些学生上课前还被准许摸了他的枪呢。里面虽没子弹,终究也是把枪啊。
        奥斯卡内心澎湃,他知道答案,压抑不说他会很痛苦,他想让警官注意他,凝视他,告诉他答对了。他知道这么做很蠢,但还是举起手。
         
        「有事吗?」 
        「这是海洛因,对不对?」 
        「没错,的确是。」警官和善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
        全班转头注视,很好奇他会怎么回答。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读过很多这类的东西。」
        警官点点头。 
        「多看书很好,」他摇摇小袋子,「不过若沾上这东西,你们就不会有时间看书了。大家猜看看,这一小袋值多少钱?」
        奥斯卡觉得自己不需再多说什么,他已经被他注意到,和他说上话,还让他知道自己读过很多书,这已远超出自己原本的期望了。
        他开始沉醉于白日梦,幻想下课后警官来找他,对他有兴趣,坐在他旁边,然后他将所有事情告诉警官,他会明白一切,还会摸摸他的头,告诉他不要紧,然后搂着他说…… 
        「他妈的爱现鬼。」
        强尼‧佛洛斯伯伸出手指狠狠戳他。强尼的哥哥跟一群吸毒的混在一起,所以他知道这方面的黑话,班上很多人也会跟着学。强尼应该知道那袋白粉值多少钱,不过他可没那么爱现。他才不跟条子讲话呢。下课休息,奥斯卡在衣帽处徘徊,举棋不定。他知道强尼想揍他,该怎么躲呢?待在走廊,或者到外面?突然他发现强尼和其他同学蜂拥冲出教室,跑到校园中庭。
        难怪。警车还停在中庭,好让那些有兴趣的孩子有机会瞧瞧警车模样。有警察在这里,强尼当然不敢揍他。
        奥斯卡站在能隔寒的双层门边,从门上的透明玻璃向外望。果然如他所料,同学都围在巡逻车旁。奥斯卡也想凑过去看,但这恐怕不妥。不管警察在不在那里,他一过去肯定会被人用膝盖顶,还会被人捉弄,把他内裤头用力往上拉。
        不过至少这节下课他逃过一劫。走到外头,绕到校舍后面上洗手间。
        到了厕所,他先屏神凝听,然后清清自己喉咙,声音回荡在马桶间内。他手伸进内裤里,迅速抓出尿尿球,这是一团约柳丁大小的泡棉,他从旧床垫剪下来的,中间挖了个洞好让阴(HX)茎穿(HX)入。闻一闻。
        唉,又尿裤子了。将尿尿球放在水龙头下冲洗,努力将水拧干。
        尿失禁。就是这种毛病。从药局偷拿的小册子上面是这么说的。许多上了年纪的女人都会有这个问题。不过我也有。
        


        4楼2010-07-1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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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岁的哈肯‧班特森最近出现了啤酒肚,连发线也愈退愈远。他居所的地址政府当局没人知。此刻坐在电车车厢里,凝视窗外新家坐落的这一区域。
          这地方实在有点丑。诺罗平市好多了,不过大家都说这西郊比较不像他在电视上看过的斯德哥尔摩郊区的贫民窟,例如基斯塔区、林克贝区和哈龙勃根区。这里是不一样的。 
          「下一站,瑞克斯塔湖。」
          这一区给人的感觉比那些地区温和舒服,不过这里也有真正的摩天高楼。
          他仰头看着水工行政大楼的最顶层。他不记得诺罗平市有这么高的建筑物。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他从没去过市中心。
          下一站就该下车,对吧?他看看车门上方的电车路线图。没错,下一站。
           「车门即将关闭,请远离车门。」
          有人在看他吗?
          没有,车厢里只有几个人,全都专心读晚报。明天报上就会有他的新闻。
          他视线落在女人的内衣广告。上头的女人穿着黑色蕾丝内裤和胸罩,摆出撩人的性感姿势。真是疯了。走到哪里都看得到裸体。社会怎能容忍这种东西?这种画面对社会大众的心理、对爱情会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啊?
          他双手颤抖,赶紧搁在膝盖上。他很紧张。 
          「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如果还有别的办法,我会这样让你抛头露脸吗?」 
          「不会,可……」
           
          「真的没办法了。」
          没办法。他非得如此,而且还不能搞砸。他研究过电话簿里的地图,最后选择这处看起来颇合适的地区,因为这里树林茂盛。然后开始打包准备出发。
          搁在两脚间那只行李袋的爱迪达标志被他用刀子割下来。在诺罗平市就是犯了这个错误。有人记得袋子上的标签,后来警方在一处废料垃圾堆里找到袋子,就离他家不远。
          而今天,他会把袋子带回家,或许还会砍成碎片冲进马桶。你就是这样做的吗?到底怎样才行得通? 
          「本站是列车终点站,请所有乘客下车。」
          电车车厢把装载的乘客全数吐出,哈肯跟着人群鱼贯地走离车站,手里提着那只袋子。沉甸甸,虽然里面稍有重量的不过是那罐气体。他得很费劲才能正常走路,可不能让人看出他正要去执行死刑。绝不能让人有理由注意到他。
          可是双腿好沉重,似乎想黏在月台上不动。若他干脆站在这里,那会怎样?若他直挺挺站着,一动也不动,就是不离开,等着黑夜降临,等着有人靠近,注意到他,然后叫……人来带走他。把他带到某个地方。他继续费力地以正常步伐走着。右脚、左脚。现在可不能踉跄,稍有闪失,就大事不妙。可以想见后果会很糟糕。
          一通过闸口,他四处张望。他的方向感不怎么好,到底树林要往哪个方向?他当然不会问人,得自己碰碰运气。继续走,撑下去。右脚、左脚。一定还有其他办法。
          但他就是想不到。有固定的过程,固定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好走。他以前做过两次,两次都搞砸。虽然不像维克久市那次那么糟糕,不过也足以迫使他们搬家。他今天会有很好表现,会得到掌声赞赏。
          或许还能被亲吻拥抱。
          两次。他都失手。那来个第三次又有什么不同?丝毫没有不同。反正社会的评断还不都一样。都是终身监禁。
          至于道德的良心谴责?得鞭我几次才足够啊,迈诺斯国王?
          脚下这条公园步道拐个弯继续走,就能到达树林的入口。这想必就是地图上见到的那片树林。气体罐和刀刃在袋子里喀啦响,他调整拿法不让里头东西相互碰撞。
          前方有个孩子转入步道。是个小女孩,约莫八岁,正放学回家,侧背的书包在髋骨旁撞呀撞。
          不,绝对不能!
          这就是分寸。不能找这么年轻的孩子。最好还要男孩。女孩唱着歌。他加快脚步靠近她,听见她这么唱着。
           
          「小小的阳光照进来,照进我家窗户里……」
          现在的小孩还在唱这首歌啊?或许小女孩的老师也上了年纪吧。现在还有人唱这首歌,真好。他想靠得更近,听得更清楚,近到连小女孩头发的香味都闻得到。
          他放慢脚步,可别引人注目。小女孩离开公园步道,走在一条通往树林的小径。或许是住在树林另一头。她父母怎么放心让她自己走过这里,这么小的孩子啊。
          他停下脚步,让小女孩继续前进,好拉开两人的距离。他看着她消失在树林里。继续走啊,小女孩,可别逗留在树林里玩耍。
          他等了一分钟,听着燕雀在附近树梢啼唱。然后动身跟着她进入树林里。
           
           *


          6楼2010-07-1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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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卡从学校走回家,感觉头很沉。每次以那种方式设法躲过凌虐,譬如学猪叫或其他之类的,他就感觉很不舒服。比直接饱受拳脚更糟糕,这种感觉他知道。但想到他们节节逼近的拳头,他就不知如何是好。他愿意卑贱,毫无尊严,就为了躲过一劫。
            罗宾汉及蜘蛛人骄傲自豪。就算被约翰爵士和八爪博士逼到墙角,他们也无所畏惧,绝不退却。
            可是蜘蛛人知道些什么呢?反正他永远总能死里逃生,虽然也总是看似不可能。可他是漫画的主角,总得活着出现在下一集。他有他的蜘蛛人神力,奥斯卡则有他的学猪叫本领。不管用哪招,就是要活下去。
            奥斯卡得慰劳慰劳自己。今天有够倒楣的,要好好补偿一下,他决定到布雷奇堡的镇中心晃晃。去塞比斯生活卖场吧,虽然这趟路很可能又会遇到强尼和麦奇。他不走楼梯,而是拖着脚步在蜿蜒的无障碍坡道上慢慢晃,借机调整心情、振作精神。现在他必须冷静,不能满头大汗。
            约一年前,他曾在另一家连锁的生活卖场康尚顺手牵羊被抓到。警卫要打电话给他妈妈,不过她外出工作了,而他不知道那里的电话号码,真的,他真的不知道。之后每次家里电话响他就心惊胆战。没多久有封信寄来,署名要给他妈妈。
            真白痴。信封上竟然标示着「斯德哥尔摩地区警察局」。奥斯卡当然自己拆信,读着自己的罪行,接着伪造妈妈的签名,然后将信寄回去,让他们以为她已经看过信。或许他很孬,但他可不笨。
            不过话说回来,什么是孬?他正打算做的事算孬吗?他在大衣里装进了大津糖、架普、椰子糖和邦提巧克力棒。最后还塞了一袋瑞典车造型的QQ糖在肚子和裤头间,然后走向结帐台,付了一根棒棒糖的钱。
            回家路上他抬头挺胸,还蹦蹦跳跳。他不是被人踢来踢去的猪头,他是历经危险却能全身而退的神偷大盗。他机智无敌,能骗倒所有人。
            走入社区大门,到了中庭他就平安了。那些欺负他的人都不住在这社区。这里的房子盖成不规则形,整个社区坐落在伊伯森嘉顿街所围绕起来的内圈里。在这中庭,他从未遇过鸟事,基本上可说没有。他在这里长大,上学前也在这里交朋友。
            只是一升上五年级就开始被同学找麻烦,到了学期末更成为大家公然捉弄欺负的对象,就连不同班的朋友都略有听闻,所以现在他们也很少找他玩。
            就是这时候,他开始玩剪贴。现在他就要回家沉浸在剪贴簿的世界中。
            咻——!他听见声音呼啸而过,有东西撞到他的脚。一辆暗红色的无线电遥控汽车正驶离他。车子回转,高速冲上山坡,直抵他家那栋公寓的大门。他发现汤米正站在大门右侧荆棘树丛后方,肚子前方突出两根长长天线。他轻轻笑着。
             「吓到你了,是不是?」 
            「那车子跑得好快。」
             
            「是啊,你想买吗?」
             
            「多少?」
             「三百克朗。」 
            「没办法,我没那么多钱。」
            汤米招手要奥斯卡靠近。他在斜坡上回转车子,让它极速俯冲飙下,再来个紧急煞车停在他脚前。他拿起车子,拍一拍,低声地说,「在店里买要九百克朗呢。」
             「是哦?」
            汤米看看车子,接着把奥斯卡从头到尾打量一遍。 
            「两百块吧,这可是全新的。」 
            「是很棒,不过……」 
            「不过什么?」 
            「没事。」
            汤米点点头,放下车子,硬将它开入树丛里,巨大的车轮颠簸地晃呀晃,然后让它绕过大晒衣架,驶出步道,再冲下斜坡。
             
            「我可以试看看吗?」
            汤米看看奥斯卡,仿佛在衡量他是不是够资格碰他的车。最后决定将遥控器递出去。他指指奥斯卡上唇。
             
            「你被揍啦?流血喽,那里。」
            奥斯卡抹抹嘴唇,一些红褐色的干痂掉在食指上。
            


            7楼2010-07-1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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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肯找到了一个好地方来观察动静,从这里他能清楚看到人行道的左右两侧。他也在树林中找到一处隐秘的凹洞,洞里有棵树做掩护,他可以把袋子留在那里。至于那罐可将人迷昏的氟烷气体则藏在大衣里。现在只需等猎物出现。 
              「我也想要快快长大,像什么都懂的父母那么伟大……」
              从上学以后就没听过有人唱这首歌了。这是一百多年前那位有名的瑞典音乐老师依莱丝‧泰格纳所写的吗?这些好听的歌曲就这样消失,没人传唱,想到这点,实在让人惋惜。
              没人尊重和欣赏美的事物,今天的社会就是这样。大师的作品顶多被拿来嘲讽,或者放在广告影片中。就连米开朗基罗那幅《创造亚当》当中的神髓竟然被一条牛仔裤取代。这幅画的重点,至少就他所见,应该是那两个不朽躯体食指尖将触未触的画面。他们两指间的距离约只有一公厘,但这小小空间却让人看到生命真谛。这幅画里精雕细琢的画面和细腻丰富的笔触,在他看来不过是裱框或背景,为了凸显画面中央那处关键性的空白。这处空白,道尽了一切。
              但在广告中,这个关键的空白却被人硬套上一条牛仔裤。
              有人从步道走来了,他蹲伏躲藏,耳朵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响。不行,是个牵狗的老人。一看就有两个坏处,第一,得先让狗安静顺服,第二,人老品质就不好。
              尖叫连连还秤不出几斤肉,杀猪的这么说。
              他看看手表。再两个小时天就黑了。如果一小时内没合适的目标出现,就只好随便将就。总之,必须天黑前赶回家。
              那家伙好像说些什么。被他发现了吗?不是,他是在跟狗说话。
               
              「这样舒服点了吧,小甜豆?你真的得动一动。待会儿回家爹地就给你肝泥香肠,一大块好吃的肝泥香肠给爹地的乖女孩儿。」
              哈肯头埋入掌心叹气,塞在大衣里的气体罐压住他胸口。可怜的王八蛋。这些世上没有美人相伴的可怜寂寞人啊。
              他颤抖着,下午过后就起了风,他犹豫着要不要从那只被藏起的袋子里拿出风衣来穿。不行,那件衣服会妨碍他的行动,让他变得笨拙无法快速反应。况且那衣服也会让人起疑心。
              两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走过。这也不行,他无法一次处理两个。他听见她们的片断对话。 
              「……她决定要留着……」 
              「……真是只大猩猩。他应该知道他……」 
              「……是她的错因为……没嗑药……」
               
              「可是他应该……」 
              「 ……你知道吗?……他当爸爸的人竟然……」
              她们有个朋友怀孕了,年轻人不想负责,大概是这样。这种事经常发生,大家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整天耳边听到的都是我的幸福、我的未来。真正的爱应该要能臣服在对方脚下,现代人就是做不到这点。
              寒气逼进他四肢,现在不管有没有穿上风衣都一样行动笨拙了。他手伸进大衣内,压压气体罐的喷头,一阵嘶嘶声,正常没问题。
              他原地跳一跳,拍拍自己手臂让身体暖起来。拜托,赶快有人来,落单的人快来。他看看手表,只剩半小时。赶快让人来。为了活命,也为了爱。 
              「可是我心里还想当小小孩,因为小孩属于上帝的国度。」
               
               *


              9楼2010-07-1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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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五点十五分。」
                 「好,谢谢。」
                男孩没有离去,站在那里望着哈肯,他趁机更靠近。男孩站着不动,凝视他的双眼。这样下去不行,男孩一定嗅到事有蹊跷。先是有人从树林里冲出来问他几点,现在那人又摆出拿破仑雕像的姿态一只手塞在大衣里。 
                「里面是什么?」
                男孩指着哈肯心脏的位置。哈肯脑袋一片空白,他不知该怎么办。索性拿出气体罐给男孩看。 
                「什么鬼东西啊?」 
                「氟烷气体。」
                 
                「你为什么带着这个到处走?」 
                「因为……」
                他摸摸被泡棉盖住的罩口,努力思索该怎么回答。他不能说谎,这是他所受的诅咒。
                 
                「因为……这与我的工作有关。」 
                「是什么样的工作?」
                男孩稍微放松了些,他拎的运动袋与哈肯藏在凹洞里的那只袋子非常类似。哈肯以握着气体罐那只手碰碰男孩的袋子。 
                「你要去运动啊?」
                就在男孩往下看着自己袋子时,他抓住机会。
                两只手迅速窜出,没拿罐子那手抓住男孩的后脑勺,另一只手将气体罐的罩口压在他的嘴鼻上。一阵如蛇信的嘶嘶声瞬间泄出,男孩想把头撇开,却被哈肯两掌死命钳住,动弹不得。
                男孩整个身子往后倒,也把哈肯拖下去。蛇的嘶鸣声压过两人倒在小径木屑上撞击出来的声音。哈肯仍紧抓着男孩后脑勺,两人在地上翻滚时,他的手仍不忘死命地将罩口压在男孩的嘴鼻上。
                几声沉重呼吸后,哈肯手里的男孩逐渐放松。哈肯先确定罩口没移位,然后环顾四周。
                没有目击者。
                气体罐的嘶嘶声还充斥在他脑袋,就像剧烈偏头痛怎样也甩不开。他将气体罐的安全阀扭到上锁的位置,另一只手从男孩头下用力抽出,然后松开橡皮带,拉到男孩脑袋后面圈住。罩口固定了。
                他手臂酸痛地站起来,注视着他的猎物。
                男孩躺在那里,两手摊在身体两旁,罩口仍贴着口鼻,氟烷气体罐搁在胸口上。哈肯又看看四周,拾起男孩的袋子,放在他肚子上。最后他扛起男孩,将他带到凹洞里。
                男孩比他想像重多了。浑身都是肌肉。失去知觉整个瘫软让他变得更沉重。哈肯喘嘘嘘将男孩扛过潮湿地面,而正嘶嘶喷气的氟烷罐像条链锯将他头颅上下一分为二。哈肯故意大声喘息,遮掩住嘶嘶的声音。手臂酸麻,汗流浃背,终于走到目的地。将男孩放入凹洞最深处,然后在他身边躺下来。四周静谧。只见男孩胸膛起起伏伏。最多八分钟后他就可以唤醒他,但他不会这么做。
                哈肯躺在男孩身边,端详他的脸,以手指轻轻抚触他脸庞。他靠近男孩,双手搂着他松软的身体,紧紧贴住他。温柔地吻了男孩脸颊,轻轻道声「原谅我」,接着起身。
                望着地上这具任人宰割的身体,眼泪差点滑落,不过他这次依然能忍住不哭。
                平行的两个世界吧,这样想就欣慰多了。
                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不会做出此刻正准备动手的事,在那个世界里,他会走开,让男孩自己苏醒,纳闷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但在这个世界他无法如此。他走向自己的袋子,打开。匆忙抓出风衣,拿出工具。一把刀子、一条绳索,一个大漏斗和五公升装的塑胶桶。
                将所有工具放在男孩旁,最后看了这具年轻躯体一眼,拿起绳索准备工作。
                 
                 *


                12楼2010-07-1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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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米坐在单人扶手椅上看摩托车杂志,点着头嗯嗯地赞叹。偶尔他会将杂志拿高,让坐在沙发上的拉席和罗本也能看到特别有趣的照片。从标题来看,这篇文章与汽缸容量和极速有关。天花板上一颗没灯罩的光秃秃灯泡在滑亮的纸页上反射出苍白亮光,投射到以水泥和木头构筑的墙壁上。
                  他故意吊胃口,让他们两个等得坐立难安。
                  汤米的妈妈正出门和史泰凡约会,他在华伦拜郊区的警局工作。
                  汤米不怎么喜欢史泰凡,事实上可说讨厌他,他觉得他自以为是、油腔滑调,还老爱把上帝挂嘴边。不过汤米倒可从和他约会的妈妈那里听到些有的没的。照理说,史泰凡不可以把那些事情透露给他妈,而且他妈也不能将那些事情告诉汤米,不过……反正就是这样。譬如,他最近就从妈妈那里得知警局调查艾棱史朵盖特地区那桩收音机店家闯空门案子的状况。而这正是罗本和拉席干的。
                  找不到闯入者的蛛丝马迹。妈妈的确这么说的:「找不到闯入者的蛛丝马迹」,而这句话也一字不差来自史泰凡。警方甚至也无法掌握歹徒驾车逃逸的那辆车的线索。
                  汤米和罗本十六岁,刚上高一,至于拉席已十九岁,不过他脑袋有点问题,没念书在乌伏森达市的易利信手机厂工作,负责将金属零件分类。虽然他脑筋不怎么好,还是考得上驾照。闯空门前,他已先用麦克笔将那辆白色绅宝七四的车牌涂改过。其实改不改都无所谓,反正没人见到这辆车。
                  偷来的战利品都堆在地下储藏室一间没人用的房间里。他们通常会在这里碰头。原本锁门的铁链被他们割断,换上新的锁。这些赃物他们实在不知该怎么处理,因为他们要的只是偷窃过程的乐趣。拉席曾把一卷卡带以两百克朗卖给同事,不过也就这么一件。
                  最好先把这些东西低调藏一段时间,而且可不能再让拉席卖掉任何东西,因为他有点……反应迟钝,他妈是这么说的。两个星期过去了,这几个小偷和条子的心思开始被其他事情占据,似乎忘了这件事。
                  汤米不断翻着杂志,边看边笑。赞喔,真赞。他们的确都投入别件事。罗本不耐烦地以手指点拍自己大腿。
                   「来,听听看这段。」
                  汤米又把杂志举高。 
                  「川崎机车,哇塞,三百西西,喷射引擎,还有……」 
                  「兄弟,你克制点。现在该说了吧。」 
                  「什么事……啊,那个杀人凶手喔?」 
                  「对!」
                  汤米咬咬嘴唇,故意装出深思状。 
                  「是怎么发生的啦?」
                  拉席身体大幅前倾,整个人像把折叠刀从中弯一半。 
                  「快,说给我们听啦。」
                  汤米放下杂志,看着他们。 
                  「你们真的想听?很恐怖耶。」 
                  「少来,到底怎样啦。」
                  拉席听起来很有胆,不过汤米仍能从他眼中看到一丝不安。只要扮出可怕鬼脸,怪声怪调不准拉席插嘴,就能把他吓得魂飞魄散。有一次汤米和罗本用汤米妈的化妆品将自己涂成僵尸样,松开灯泡让它不亮,等着拉席来到。结果拉席吓得真锉屎,气到在罗本的深蓝眼影下揍出黑眼圈。之后他们就很小心,不敢随便吓拉席。
                  而现在拉席却挺直身子,双手交叉胸前,一副已经准备好听恐怖故事的模样。
                   「好吧。嗯……这可不是你们想像得到的一般杀人案件,你们明白吧。警方发现那个人……被人用绳子绑在树上。」
                   「什么意思?被吊起来吗?」
                  罗本问。 
                  「是啊,被吊起来,不过不是从脖子吊,而是从脚吊。也就是头下脚上吊在树上。被吊住脚。」 
                  「搞啥屁,这样吊又不会死人。」
                  汤米盯着罗本注视很久,仿佛他提出了有趣的重点。接着继续往下说。
                   「你说得没错,吊不死人,不过他的脖子被狠狠划开,是因为这样才死的。啧啧,脖子被割开耶,就像……香瓜一样被整个剖开。」
                  


                  15楼2010-07-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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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米手指划过自己脖子,比出刀刃割过的位置给他们看。拉席的手迅速遮住脖子,仿佛想护住,还不敢置信地缓缓摇着头,「为什么要把他吊成那样?」 
                    「嗯,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
                    汤米拧拧自己下唇,做出沉思的表情。
                     「我现在告诉你们这桩命案最奇怪的一点。人的脖子若被割开,就会死而且流很多血,对吧?」拉席和罗本点头如捣蒜。汤米故意吊他们胃口,停了半晌不说话,接着丢出一枚炸弹。
                     「可是地上……就是那人被吊起来的下方泥土,几乎没有血,只有几小滴。他被吊成那样还割断脖子,流出的血一定有好几升吧。」
                    地下室静悄悄。拉席和罗本空洞的眼神直楞楞呆望前方。终于,罗本站起来,开口说:「我知道,他是在别的地方被杀死,然后带到那里吊起来。」 
                    「嗯,若是这样,凶手干么多此一举?通常杀了人会想把尸体丢弃吧。」
                     「可能……他头脑有问题。」
                     「是啊,或许吧。不过我觉得有其他原因。你们见过屠宰场吗?他们怎么杀猪的?要先把血放干才能杀啊。你们知道他们怎么做吗?就是把猪上下颠倒吊起来,用钩子挂住,然后从喉咙割下去。」 
                    「那你是说……什么?那家伙……凶手打算像杀猪一样屠宰他?」 
                    「啊——?」
                    拉席一脸茫然地望着汤米,看看罗本,又看看汤米,仿佛想确定他们是否在逗弄他。看来应该不是。他开口问:「他们这样杀猪的啊?」 
                    「是啊,不然你以为咧?」
                     「不是用机器吗?」
                     
                    「你想,用机器会比较好吗?」 
                    「不会,不过那时猪还活着吧?被那样吊起来的时候。」
                     
                    「是啊,还活着,不断猛踢,尖叫哀号。」
                    汤米故意发出猪只哀号的声音,把拉席吓得缩回沙发里低头看着自己膝盖。罗本站起来,来回踱了几步,又坐回沙发。 「可是没道理啊,如果凶手想屠宰他,那血应该喷得到处都是吧。」 
                    「是你说他想屠宰他,我可不这么认为。」
                     「噢,那你怎么认为?」 
                    「我想凶手要的是血,他杀人的原因是为了要得到血。依我看哪,他把他身上的血拿走了。」
                    罗本徐徐点头,边抠起嘴角那颗大青春痘的疤痂。 
                    「是有可能,不过干么这么做?喝掉吗?还是用来做什么?」
                     
                    「有可能喝掉喔。」
                    汤米和罗本各自在脑海里播放屠宰的画面以及凶手取血后的可能情形。半晌后拉席抬起头看着他们,眼眶噙着泪水。 「那些猪会很快断气吗?」
                    汤米也以同样凝重的眼神看着拉席。
                     「不会,它们会慢慢的死。」 
                     
                    *


                    16楼2010-07-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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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去一下。」 
                      「不行。」
                       「只是去中庭。」 
                      「除了中庭,其他地方不准去,听见了吗?」 
                      「知道,知道。」 
                      「要不要我叫你,待会儿……」
                       「不用,我会记得回家,我有戴表,不用叫我。」
                      奥斯卡穿上大衣,戴上帽子,套上靴子前停顿了一下。蹑手蹑脚回到卧房,拿起猎刀,藏在大衣里。他将靴子鞋带拉紧,又听到客厅传出妈妈的声音。
                       「外头很冷哟。」 
                      「我有拿帽子。」
                       「戴在头上吗?」 
                      「不,穿在脚上。」
                       「这不好笑,奥斯卡,你知道……」 
                      「待会儿见。」
                       
                      「……还有耳朵……」
                      他走出家门,低头看看表,七点十五分。节目还有四十五分钟才开始。汤米和其他人或许已经在位于他家地下室的总部碰头。可是奥斯卡不敢去那里。汤米这个人不会有问题,不过其他人……他们可能会想出怪点子,尤其一喝醉更会乱来。
                      所以他只好走到中庭正中央的游戏区。那里有两棵大树,有时会被孩子当成足球射门区。他们的足球场地里有溜滑梯、沙坑和三个轮胎加铁链做成的三条荡秋千。他坐在其中一条上,慢慢来回荡。
                      他喜欢这里的夜晚。四周好几百户人家灯火通明,只有他独坐黑暗里,虽然寂寞但很有安全感。他从刀鞘抽出猎刀,利刃闪闪发亮,甚至能见到上面反射的窗户,和月亮。
                      该死的月亮。
                      奥斯卡起身,蹑手蹑脚走到一棵树旁,乍然开口对它说:「你在看什么,欠揍的白痴?想找死吗?」
                      树没回答,奥斯卡小心翼翼将刀子慢慢插进去,他可不想猛一戳而弄坏顺滑的锐利刀锋。 
                      「你再继续看我,就是这种下场。」
                      他转动刀身,从树干抽出一小圈木屑。一块皮肉。他压低声音说:「叫啊,像只猪那样叫啊。」
                      他停住不动,好像听到什么声音。四处张望,猎刀握在臀部旁。再将刀刃拿到眼前打量。刀锋还很顺。他以刀身当镜子,慢慢转动使之反射出中庭的儿童游乐设施。有个人站在那里,刚刚没见到啊。干净钢面反射出一个模糊轮廓,他放下猎刀,直视那里。不是华伦拜郊区的杀人狂。是个小孩。
                      光线昏暗但足以让他看清那是个小女孩。以前没见过她。奥斯卡趋近一步,女孩没移动,继续站在那里盯着他瞧。
                      他又往前一步,突然感到害怕。害怕什么?怕他自己。他手中紧握猎刀,一步一步往前走,准备走向小女孩朝她猛刺。不,不是真的,不过现在感觉就是如此。她怎么不害怕?
                      他停住脚步,将猎刀插入刀鞘,塞回大衣里。 
                      「嗨。」
                      女孩没回答。奥斯卡现在离她够近,看得见她有头黑发,小小脸蛋上有双大眼睛。她睁着大眼冷静地看着他。苍白的双手扶在栏杆上。
                       「我在跟你打招呼。」 
                      「听见了。」 
                      「那你怎么不回答?」
                      女孩耸耸肩。她的声音不像他期望的那么尖细,听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
                      他总觉得她有点怪。黑色头发及肩,一张圆圆的脸,小小的鼻子。真像《家庭周刊》里那些纸娃娃。太——漂亮了。除了这点,还有其他地方也怪怪的。这么冷的天气她竟然只穿一件薄薄的粉红线衫,没有毛帽,也没有外套。
                      女孩点头指向奥斯卡用刀戳入的那棵树。 
                      「你刚刚在做什么?」
                      奥斯卡羞红了脸,不过光线这么暗她应该没看出来。 
                      「练习。」 
                      「练习什么?」
                       「万一杀人狂跑来这里。」
                       「什么杀人狂?」 
                      「华伦拜郊区那个啊,把男孩子杀掉的那个人。」
                      女孩叹了口气,抬头望望月亮,然后走向前。
                      


                      17楼2010-07-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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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害怕吗?」 
                        「不怕,不过杀人狂,就像……反正如果能保护自己也很好啊。对了,你住在这里吗?」 
                        「是啊。」 
                        「哪一间?」 
                        「那一间。」
                        女孩所指的门就位在奥斯卡那栋公寓大门的旁边。 
                        「住在你隔壁。」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里?」
                         
                        「之前见过你站在窗边。」
                        奥斯卡脸颊愈来愈红烫。就在他努力想着该跟女孩聊什么时,她竟咚地一声从游乐器材的最上头直接跳到地上,站在他面前。至少有两公尺高耶。
                        她一定练过体操之类的。
                        她约和他一般高,不过比他瘦多了。粉红线衫紧身贴着她胸部,胸前平坦如机场跑道,丝毫没有发育的迹象。苍白小脸蛋上一双眼睛显得又大又黑。一只手举在半空,仿佛要挥开什么朝她而来的东西。手指又细又长,简直就像小树枝。
                         
                        「我不能和你做朋友,先告诉你一声。」
                        奥斯卡双手交叉胸前。隔着大衣也能感觉底下那把刀的轮廓。
                         「什么?」
                        女孩的一边嘴角上扬,若有似无地笑着。
                         
                        「这需要理由吗?我只是把事实告诉你,让你知道。」
                         「是喔,是喔。」
                        女孩转身离开奥斯卡,朝自己家门走去。她跨出几步后,奥斯卡开口:「你凭什么以为我想和你做朋友?我看你一定很蠢,搞不清楚状况。」
                        女孩停下脚步,伫立原地片刻,然后转身走向奥斯卡,站在他面前。她十指交握,双臂自然往下垂。 
                        「你说什么?」
                        奥斯卡交叉在胸前的双手缠得更紧,一只手贴紧大衣底下的刀子,视线朝向地面。 
                        「你一定很蠢……才会这样说。」
                         「哦?是吗?我很蠢吗?」
                         「对。」 
                        「真抱歉,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两人相距约半公尺远,僵持对峙。奥斯卡继续望着地面,突然闻到女孩身上传出一股怪味。
                        大约一年前他的狗巴比有只脚掌受到感染,最后恶化到必须安乐死。它临终前一天奥斯卡请假没去学校,躺在生病的狗儿身边好几小时,和它说话道别。那时巴比身上就有小女孩此刻发出的这股气味。奥斯卡扭皱着鼻子。 
                        「那种奇怪的气味是你的吗?」
                         「可能是吧。」
                        奥斯卡抬头看着她,真后悔自己说出这种话。穿着粉红上衣的她看起来好……柔弱。他松开交叉的双手,指指她。 
                        「你不冷吗?」 
                        「不会。」 
                        「怎么不会?」
                        女孩蹙眉,皱起整张脸。有那么一会儿看起来还真老,好像一个老太婆快要哭出来。
                         「我想,我已经忘了冷的感觉。」
                        女孩迅速转身走向家门。奥斯卡站在原地看着她。女孩走到那扇厚重大门时,奥斯卡以为会看到她以双手用力推门,没想到她只以单手抓着门把,就让门砰的一声大力撞到墙壁,弹回来后在她身后紧紧关闭。
                        他手插入口袋,觉得很难过,因为想到了狗儿巴比和它躺在父亲为它盖的棺材里的模样。还有,他到木工坊做的那根十字架在被钉入结冰的地面时,竟然应声断成两节。他应该替它做根新的十字架。


                        18楼2010-07-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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