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19碎尸案、河南智能木马案,如果你详细了解这两起案件当年的各类相关报道,你会发现南京119称不上悬案。
至于南大119案,网上版本太多太多,传的神乎其神,随便一搜都是各类博取流量的帖子在千篇一律。
你我能想到的种种,警方会想不到?专案组会想不到?
从发现人骨后发出的报纸认尸启示,到有学生认为报纸描述的尸体特征眼熟,于是警方只安排4名师生亲眼辨尸,仅凭并不算熟悉的师生辨认就确认死者身份,是否过于儿戏?
反观死者有相识超10年的女同学女闺蜜,也有相伴近20年的父母、大她五岁的姐姐,这些人却无一人能亲眼辨认尸体。且先不提警方在提取过刁爱青父母的DNA后,到今日仍然未有任何进展;从案发的1996年1月19日至今,警方从未在任何通报中明确说到这一点:尸体经DNA检测后确认系刁爱青。也就是说,警方确认尸体靠的仅仅是那4名师生的辨认和抛尸一并丢弃的衣物。
至于死者生前所穿外套,细心的网友应该能分辨出和刁爱青姐姐留给刁爱青的并不是同一件,只是相似。
发现尸骨到确认死者身份短短数天,警方除了抓紧时间确认死者身份,还要走访、调查、部署,这其中的工作量有多大,大家应该知道。
1996年的DNA检测还未普及,也因为交通不便等原因,即使大要案的检测往往也需要数天时间。当时DNA检测一般分为两种,一种只能排除,不能确认,还有一种是既能排除也能确认;前者耗费时间短,后者时间长。
该案当时就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地方公安局也表态:破不了案就引咎辞职。这种高压之下,往往更有可能存在灯下黑:当警方真正对比DNA后发现尸体并非刁爱青,又或者尸块不止是刁爱青一人……
这两者都让我毛骨悚然……
那么,考虑到局面,以及地方形象,短时间破不了案,选择将错就错来避免引起更大的恐慌是当时最佳的选择。
河南智能木马案在凶手黄勇执行死刑后却还在案发现场挖出两具全新尸体,而当地警方仍坚称:只是原先受害者的遗留尸骨。即使中央电视台播放出挖掘现场的影像资料狠狠地打了当地警方的脸,案件直到今天也是含糊其辞。
大家普遍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离不开“动机”二字,但真正可怕的是没有动机的犯罪。
如果刁爱青遇到的真是没有动机的凶手,那么任何推理都显得苍白。
从抛尸时间、地点来看,很多人认为这是凶手急于抛出尸块害怕暴露。相反,我认为这是凶手对自己的自信,以及对警方的挑衅。
凶手可以把受害者分尸2000块,难道他没有更妥善的方式处理掉尸体?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这是一起举国关注的恶劣杀人碎尸案。追查力度只会比想象中更强有力。
那么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刁爱青并不是唯一一个受害者。26年过去了,包含疫情三年,凶手如果活着,不可能检测不到任何相关数据。除非当年抛尸袋提取到的DNA是第二名死者的,这才能最“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至今都匹配不到对应的DNA线索。凶手杀害并碎尸刁爱青后,抛尸的时候有意或无意,把另一具尸体的肉片或人骨同刁一并丢弃。这个凶手一定心思缜密,他并未在尸骨和肉片以及衣物上留下指纹和DNA,却只在抛尸袋留下了DNA,难道他是真的疏忽了?
如果这个推理属实,那么凶手是抓不到的,即使他就在你面前。因为根本没有凶手,这就是一起“没有动机”的“完美的犯罪”。
这并非阴谋论。如果你深入了解智能木马案,你会发现在那个年代的“不可思议”到底有多么的不可思议。
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真相,也不是所有真相都能公之于众。
2013年5月9日,人民日报点评清华朱令案:
唯有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强。
公开是一剂化淤解毒的良药。唯有公开才能挽回迟到的正义,唯有公开才能不负公众的期待。
期望南大刁爱青案、清华朱令案、河南智能木马案都有真实可信的公开的那一天!
本文仅来源自网络的个人看法,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至于南大119案,网上版本太多太多,传的神乎其神,随便一搜都是各类博取流量的帖子在千篇一律。
你我能想到的种种,警方会想不到?专案组会想不到?
从发现人骨后发出的报纸认尸启示,到有学生认为报纸描述的尸体特征眼熟,于是警方只安排4名师生亲眼辨尸,仅凭并不算熟悉的师生辨认就确认死者身份,是否过于儿戏?
反观死者有相识超10年的女同学女闺蜜,也有相伴近20年的父母、大她五岁的姐姐,这些人却无一人能亲眼辨认尸体。且先不提警方在提取过刁爱青父母的DNA后,到今日仍然未有任何进展;从案发的1996年1月19日至今,警方从未在任何通报中明确说到这一点:尸体经DNA检测后确认系刁爱青。也就是说,警方确认尸体靠的仅仅是那4名师生的辨认和抛尸一并丢弃的衣物。
至于死者生前所穿外套,细心的网友应该能分辨出和刁爱青姐姐留给刁爱青的并不是同一件,只是相似。
发现尸骨到确认死者身份短短数天,警方除了抓紧时间确认死者身份,还要走访、调查、部署,这其中的工作量有多大,大家应该知道。
1996年的DNA检测还未普及,也因为交通不便等原因,即使大要案的检测往往也需要数天时间。当时DNA检测一般分为两种,一种只能排除,不能确认,还有一种是既能排除也能确认;前者耗费时间短,后者时间长。
该案当时就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地方公安局也表态:破不了案就引咎辞职。这种高压之下,往往更有可能存在灯下黑:当警方真正对比DNA后发现尸体并非刁爱青,又或者尸块不止是刁爱青一人……
这两者都让我毛骨悚然……
那么,考虑到局面,以及地方形象,短时间破不了案,选择将错就错来避免引起更大的恐慌是当时最佳的选择。
河南智能木马案在凶手黄勇执行死刑后却还在案发现场挖出两具全新尸体,而当地警方仍坚称:只是原先受害者的遗留尸骨。即使中央电视台播放出挖掘现场的影像资料狠狠地打了当地警方的脸,案件直到今天也是含糊其辞。
大家普遍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离不开“动机”二字,但真正可怕的是没有动机的犯罪。
如果刁爱青遇到的真是没有动机的凶手,那么任何推理都显得苍白。
从抛尸时间、地点来看,很多人认为这是凶手急于抛出尸块害怕暴露。相反,我认为这是凶手对自己的自信,以及对警方的挑衅。
凶手可以把受害者分尸2000块,难道他没有更妥善的方式处理掉尸体?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这是一起举国关注的恶劣杀人碎尸案。追查力度只会比想象中更强有力。
那么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刁爱青并不是唯一一个受害者。26年过去了,包含疫情三年,凶手如果活着,不可能检测不到任何相关数据。除非当年抛尸袋提取到的DNA是第二名死者的,这才能最“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至今都匹配不到对应的DNA线索。凶手杀害并碎尸刁爱青后,抛尸的时候有意或无意,把另一具尸体的肉片或人骨同刁一并丢弃。这个凶手一定心思缜密,他并未在尸骨和肉片以及衣物上留下指纹和DNA,却只在抛尸袋留下了DNA,难道他是真的疏忽了?
如果这个推理属实,那么凶手是抓不到的,即使他就在你面前。因为根本没有凶手,这就是一起“没有动机”的“完美的犯罪”。
这并非阴谋论。如果你深入了解智能木马案,你会发现在那个年代的“不可思议”到底有多么的不可思议。
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真相,也不是所有真相都能公之于众。
2013年5月9日,人民日报点评清华朱令案:
唯有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法律的权威才能树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强。
公开是一剂化淤解毒的良药。唯有公开才能挽回迟到的正义,唯有公开才能不负公众的期待。
期望南大刁爱青案、清华朱令案、河南智能木马案都有真实可信的公开的那一天!
本文仅来源自网络的个人看法,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