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是一名业主,去物业办公室缴车位费(物业车位费按年收不足一年收一年的),说了两句,坐在物业办公室内物业雇的da手直接过来动手打人,我当时懵了,也沒经历过这事,下意识的就还手了。物业雇da手我不认识说是物业搞绿化的,天天坐在物业办公室内,打架过程中对方用水杯砸到我头上住院缝了四针。对方装病说是受伤,无住院,报警后,派出所也来了,名字登记后让先看病,现在处理事情的时侯对方显然是找人了,派出所给我说属于互殴,够不上正当防卫,让私下解决,私下协商两次,物业经理跟在后面不说话,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当时做笔录时民警问我要协商不,我直接说不协商,想问一下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权力?维权应该从那个角度出发?物业是否够成hei恶势力?希望大家给我出出主意,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