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丰县“助企开门红”政策内容
(一)一季度,对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季度与长丰县正式签约的,给予三个月水电费补贴)及在孵科技型企业最高10万元水电费补贴。
(二)一季度,对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申报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按项目到账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最高配套50万元。
(三)对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省、市奖补到账资金给予50%配套,最高配套50万元。
(四)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并挂牌实施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长丰县“助企开门红”申报时间
申报期为2022年4月3日前,申报材料送至长丰县科技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口县政务大楼15楼县科技局1519室张磊收),具体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