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为能在出口活动中预防和避免信用证的法律纠纷,必须遵守信用证的“严格相符”原则。银行对信用证议付单据普遍实行“严格相符”原则,这也就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既使是出口许可证中的合同号码错了一个字母,与其他议付单据不符,银行就会以“单证不符、单单不符”为由,拒付货款,出口方的收汇风险就会因为一字之误而骤然加大,从而导致纠纷的产生。碰到这类问题,最好问问专业人士,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北京的彦圣律师团队,都是国际贸易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他们在国际调查和国际贸易纠纷处理方面比较有经验,算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律师团队了,据我所知,他们不但是国内的持证律师,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国际律师协会许可会员,我们是浙江的公司,老板之前找徐宝同处理过外贸客户欠款的事情,70多万美金,20多天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