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具体细节见上个帖子。
在上次发帖之后,收到了很多吧友给出的主意,我觉得都很有道理。但是我不想打官司,因为我明年就要结婚了,我不想在这之前有官司这样彩头不好。可能是一种风俗习惯吧。
发帖之后我又多次联系她,仍然是和以前一样的那副嘴脸,和以前一样的说法,只不过这一次出来了一个人,她说她的家里这个什么征地拆迁补偿的事情是由她三大爷一直在做主,而且她三大爷是东胜法院的公职人员。什么肯定能还什么的,这那那这的废话和以前一样,快了快了,就是还要等,不知道什么时间。不确定、不清楚。
听到这样的回答我就更加坚定了自己要做点什么的决心了。我先自己去要,实在不行再打官司,尽量能不打官司就不打。这样对谁都好,我也能有好的彩头,她也不至于留下裁判文书。
我买了民法典看了有关借款不还的章节,还在网上查了刑法有关“寻衅滋事”的条款。民法典中说到,要留下银行转帐的记录,这个手机里有,在银行应该也可以调取。还要有借条,但是我都是在微信上借给她的,说是有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保留好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还可以去找律师,让律师给债务人发律师函等等的办法。
我在抖音看到一个叫做“闪闪会发光”的抖音号,说的是让闪送员到一个客户指定的地方给一个人带一句话,边说边用音响大声播放。看了这个我受到了启发,我也打算自己来做这样的事情。
我还查了一下,刑法关于寻衅滋事是这样解释的。寻衅滋事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上门要债行为人进行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这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如果只是进行言语催还债务,则不属于寻衅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看上面的几行,上门要债只是言语催还,不属于寻衅滋事。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我不会做违法的事情。就在今天下午或者明天上午,我拿着我那唱歌用的小米智能麦克风,去内蒙古华联呼和浩特七彩城店的收银台去找她。用大声播放的方式,不点名的言语催要债务。
我只是言语催要债务,绝对不会动手。而且我给她留个面子,今天我不点名,不说她是谁,只是催他还钱。不动手不骂人。
这不犯法,犯法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做的。如果条件允许,我将全程直播,或者录下来过后再发到吧里面。也告诉诸位吧友这事情是真的不是虚构或者我炒作的。
下面我把我去找她要钱的发言稿给大家看:
大家好,我说一个事儿。首先声明,我不是什么讨债公司,这是我个人的经历。
收银台这儿的一位女士是我曾经的同事,她借了我的钱,五万三千元,不是太多,但长达三年,到现在都没还。现在我要结婚了,要用在元旦去把这钱给对象家当聘礼压钱箱。你不还,我结婚大事都得黄。要了多少遍,都是那一样的口吻,我等不了了。别拿你那个法院公职人员的亲戚来说事儿,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更应该以身作则,不还我连你亲戚一块告,反应到纪委监委,举报公职人员纵容他人借钱不还。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12月29号之前把钱还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不还咱们就法院见。虽然结婚之前打官司彩头不好。真到那一步我也不怕,我相信法律会为我做主。
顺便发一些和她商议还钱的微信聊天截图,这里面是从我和她这三年里关于借钱和还钱商议的聊天。
谢谢各位老铁看我的帖子,还会给大家发后续。






在上次发帖之后,收到了很多吧友给出的主意,我觉得都很有道理。但是我不想打官司,因为我明年就要结婚了,我不想在这之前有官司这样彩头不好。可能是一种风俗习惯吧。
发帖之后我又多次联系她,仍然是和以前一样的那副嘴脸,和以前一样的说法,只不过这一次出来了一个人,她说她的家里这个什么征地拆迁补偿的事情是由她三大爷一直在做主,而且她三大爷是东胜法院的公职人员。什么肯定能还什么的,这那那这的废话和以前一样,快了快了,就是还要等,不知道什么时间。不确定、不清楚。
听到这样的回答我就更加坚定了自己要做点什么的决心了。我先自己去要,实在不行再打官司,尽量能不打官司就不打。这样对谁都好,我也能有好的彩头,她也不至于留下裁判文书。
我买了民法典看了有关借款不还的章节,还在网上查了刑法有关“寻衅滋事”的条款。民法典中说到,要留下银行转帐的记录,这个手机里有,在银行应该也可以调取。还要有借条,但是我都是在微信上借给她的,说是有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保留好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还可以去找律师,让律师给债务人发律师函等等的办法。
我在抖音看到一个叫做“闪闪会发光”的抖音号,说的是让闪送员到一个客户指定的地方给一个人带一句话,边说边用音响大声播放。看了这个我受到了启发,我也打算自己来做这样的事情。
我还查了一下,刑法关于寻衅滋事是这样解释的。寻衅滋事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上门要债行为人进行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这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如果只是进行言语催还债务,则不属于寻衅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看上面的几行,上门要债只是言语催还,不属于寻衅滋事。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我不会做违法的事情。就在今天下午或者明天上午,我拿着我那唱歌用的小米智能麦克风,去内蒙古华联呼和浩特七彩城店的收银台去找她。用大声播放的方式,不点名的言语催要债务。
我只是言语催要债务,绝对不会动手。而且我给她留个面子,今天我不点名,不说她是谁,只是催他还钱。不动手不骂人。
这不犯法,犯法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做的。如果条件允许,我将全程直播,或者录下来过后再发到吧里面。也告诉诸位吧友这事情是真的不是虚构或者我炒作的。
下面我把我去找她要钱的发言稿给大家看:
大家好,我说一个事儿。首先声明,我不是什么讨债公司,这是我个人的经历。
收银台这儿的一位女士是我曾经的同事,她借了我的钱,五万三千元,不是太多,但长达三年,到现在都没还。现在我要结婚了,要用在元旦去把这钱给对象家当聘礼压钱箱。你不还,我结婚大事都得黄。要了多少遍,都是那一样的口吻,我等不了了。别拿你那个法院公职人员的亲戚来说事儿,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更应该以身作则,不还我连你亲戚一块告,反应到纪委监委,举报公职人员纵容他人借钱不还。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12月29号之前把钱还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不还咱们就法院见。虽然结婚之前打官司彩头不好。真到那一步我也不怕,我相信法律会为我做主。
顺便发一些和她商议还钱的微信聊天截图,这里面是从我和她这三年里关于借钱和还钱商议的聊天。
谢谢各位老铁看我的帖子,还会给大家发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