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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贺贤诽谤本人和丁先生一事,本人敦促其改邪归正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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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贺贤:
你好!
尽管你在肆意涂黑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同学和老师,但我(们)一直体谅你,希望你改邪归正,复习好。可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关爱视作软弱可欺,甚至还变本加厉地联合无赖要把我(们)送进监狱(当然,有种你送!)。有鉴于此,我对你做最后一次敦促,要求你收回谣言,公开道歉,当然,匿名就可以了。
直到现在,我仍然愿意假定你是轻度臆想症,为此,我再把来龙去脉理一遍,你看是否有出入:
9月13日你来考研班,和大家一起复习,对吧?这期间有人强迫你来吗?你接触过丁老师吗?他有时间见你吗?
十几个同学住在一间120平米的房间里,房费平摊,对吗?除了有限的娱乐和休息之外,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规范,每天都骑自行车到校内一起学习,对吗?从住的方面说,你何时打过地铺?平均一个人住十平米又何谈拥挤?从学的方面说,大家努力学习都害怕自己落后,不严格行吗?这与传销、洗脑与折磨粘得上边吗?如果说“折磨”,大家这些考上的自我“折磨”的程度不都在你之上吗?
十几个同学都有默契,不希望闲人来打扰同学们的学习,因此,不对外透漏更多的信息,对吧?这不好吗?更何况群租房是违规的,你装什么糊涂?何谈“不告诉家长、辅导员和学院书记”?大家谁的家长不知道自己孩子是在复习考研?你学院的辅导员和书记不知道你在外面考研吗?那你怎么会同学校签订校外活动责任书呢?
你来考研班后,生活习惯和学习成绩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其他同学抹杀过你的成绩吗?你自己不要一会儿要求大家肯定你的成绩,一会儿又说自己啥进步都没有。你的特殊习惯和打游戏的习惯不都有改观吗?
同学都是平等的,谁都不欠谁的,谁都没有无限包含他人的义务,对吗?别的不多说,还记得吗?10月期间,你因为感觉一个同学唱歌的感情不到位,就给人家扣上“亵渎歌曲的神圣”的帽子,而且,不依不饶,这合适吗?你再想想,你对其他人做的“那些”,要是换了你不把人家撕碎了呀?
10月28日,我和你沟通过,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如果你不想和大家一起复习你就不要回来,自己复习,不要影响其他人,你自己信誓旦旦的说调整后还是和大家一起复习,后面再也不来来回回的影响大家了,这是你自己的态度吧!结果回来后第二天你突然就又变卦了(下文会提到),你自己反反复复的大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啊?每一次都是你自己开开心心表示我要全力以赴考研,可是每一次又都是你自己又学不进去?这都是事实吧?你要是真的能静心学的话,不会出现别人都是一年能考上研,你考了三年都可能还考不上的结果吧?最开始大家理解你、帮助你,但是你自己的行为不断的让人感到多大的无奈你想过吗?是别人的原因导致了你今天的现状吗?
你的荒唐就不一一例举了,当然,列举了也无妨,因为谁都没正式提过你的名字,没人知道你是谁。下面说说我对你“违法犯罪”那件事吧:
11月1日,你“自我调整”完回到班里和大家一起复习,大家也给你写贺卡鼓励你,你也很开心,原本以为入正轨学习,但11月2日早上,你突然又找到我,因为你得知那位唱歌的同学当上了小组长,你要求我撤掉他,并对我说,要么撤掉他,要么你走,你还记得吗?你觉得你这样的想法正常吗?你又一次不能静心学习,我们几位同学一致认为再不增加力度改造你,你考研肯定吹了。让你独自在教室里反思错误,几位同学还要轮流一边背单词一边守着你。其中,我骂你:“王X〇。”说你:“这样下去肯定考不上!”这些都是事实,可是还有另一些事实:第一,教室的门始终是开着的吧?第二,如果你要跑能跑成吧?第三,你手中的手机可以拨打110吧?第四,你随时可以喊人吧?我说的这另一些事没错吧?你想:第一,骂你目的是恨铁不成钢,还是蓄意侮辱你的人格?第二,你的特殊爱好和习惯没人守着能改吗?第三,如果你为他人付出这么多,被关爱着还反倒恩将仇报,你什么感受?
丁老师对同学的硬性要求无人不知:第一,要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第二,要认真学习讨论班要求的课程,但前提是学好校内专业课程,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特殊情况下两者冲突了,校外课程要给校内课程让路,因为,校内课程过不去没机会补,校外课程可以随时补。第三,人生的目的在于实现每个人的幸福相对最大化,一个人为自己服务和为人民服务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幸福可以概括为舒服、愉快、美感、自豪感和崇高感,人不能只停留在物质方面的幸福上,要享受精神幸福。丁老师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不让同学学好专业课了?丁老师什么时间、地点不让他人进行物质享受了?
来龙去脉就先理到这儿。
下面问你两个问题:
第一,即使我们上述做法都是荒唐的,也对不起你,这与丁老师何干?我都见不到他,你能见到他吗?他老人家都六十了,讨论班的事情他都放手了,难道他还会管我们这十几个人吗?这一点你心里明明白白,可是,你不攻击我(们),却绞尽脑汁给他造谣,这是为什么?
第二,古往今来,干昧良心的事挣昧良心钱的人哪一个有好下场?
最后,我向你表明态度:
第一,不管是我还是其他任何人(当然,包括连你是谁都不知道的丁老师),只要有违法犯罪的事实,都不要客气,向公、检、法和你有兴趣的任何部门控告。我坚决拥护!相反,你如果不去,就证明你是见不得人的人。
第二,在2021年11月10日12时之前,看不到你澄清事实和公开道歉(仍然允许你匿名)的文字,我将用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教训你,因为,我知道宽容的作用是有限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 刘涛


IP属地:北京1楼2021-11-16 19: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