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本人李亚玲是《国色天香》的惟一编剧,本剧本原名《妖瞳》是2008年本人原创并在四川省版权局正式注册了的作品,此后本人改过两遍,第二稿更名为《红颜有罪》,第三稿更名为《国色天香》,这两稿版本本人又都在四川省版权局重新登记注册过版权。
本人是《国色天香》剧本的惟一的作者和版权所有人,本人只授权了于正享有本作品三年的拍摄权。
本电视剧本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也不是旧剧重新翻拍,完全系本人原创,从未有任何人与本人洽谈过对剧本进行改编事宜,何来的“改编”一说?
如果剧组根据拍摄需要,对剧本进行了某些小调整,系影视界常规,调整人可享受“编审”、“剧本统筹”等署名,但不能署名“编剧”;若系对剧本进行重大改编,则按常规,改编者应与原编剧联合署名“编剧”,但必须事先征得原编剧即版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
本人从未授权任何人对本作品进行重大改编,本人也拒绝与任何人联合署名。如认为本作品需要经过重大改编方能投拍,本人愿退还所有稿酬收回版权,也不愿意对本作品的完整性和其原有的艺术性造成伤害。本人保留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来维护本人权益的权力!
特此声明!
李亚玲2010年3月30日
本人李亚玲是《国色天香》的惟一编剧,本剧本原名《妖瞳》是2008年本人原创并在四川省版权局正式注册了的作品,此后本人改过两遍,第二稿更名为《红颜有罪》,第三稿更名为《国色天香》,这两稿版本本人又都在四川省版权局重新登记注册过版权。
本人是《国色天香》剧本的惟一的作者和版权所有人,本人只授权了于正享有本作品三年的拍摄权。
本电视剧本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也不是旧剧重新翻拍,完全系本人原创,从未有任何人与本人洽谈过对剧本进行改编事宜,何来的“改编”一说?
如果剧组根据拍摄需要,对剧本进行了某些小调整,系影视界常规,调整人可享受“编审”、“剧本统筹”等署名,但不能署名“编剧”;若系对剧本进行重大改编,则按常规,改编者应与原编剧联合署名“编剧”,但必须事先征得原编剧即版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
本人从未授权任何人对本作品进行重大改编,本人也拒绝与任何人联合署名。如认为本作品需要经过重大改编方能投拍,本人愿退还所有稿酬收回版权,也不愿意对本作品的完整性和其原有的艺术性造成伤害。本人保留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来维护本人权益的权力!
特此声明!
李亚玲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