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一)现在有了: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让在粤港澳大湾区办学的高校采用“学校+”办学模式时、名正言顺,有了政策依据。
(二)2020年12月8日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允许大湾区探索“学校+”办学模式·开展高等教育办学创新试验,与独立学院转设路径中的允许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可探索创新机制是相呼应的。
(三)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四位一体”校区(组合型校区)与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组合型校区)校区结构.对应相似。
(四)北京理工大学是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办学主体,且北理珠转设后与母体高校(北京理工大学)非脱离关系。。
(五)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设前)相似(都属独立学院性质应用型大学)
╱◥◣预测:
(一)转设后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与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应该是相类似的(都属组合型校区)
(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后·其校名含有北京理工大学全称或简称。
(三)北理工珠海学院的转或许就是采用“学校+”办学模式的“混合所有制”进行转设(投资方没走情况、办学性质未知数)属本科二批A类“示范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这是符合《规划》和“独立学院转设路径”政策要求的。
(一)现在有了: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让在粤港澳大湾区办学的高校采用“学校+”办学模式时、名正言顺,有了政策依据。
(二)2020年12月8日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允许大湾区探索“学校+”办学模式·开展高等教育办学创新试验,与独立学院转设路径中的允许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可探索创新机制是相呼应的。
(三)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四位一体”校区(组合型校区)与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组合型校区)校区结构.对应相似。
(四)北京理工大学是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办学主体,且北理珠转设后与母体高校(北京理工大学)非脱离关系。。
(五)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设前)相似(都属独立学院性质应用型大学)
╱◥◣预测:
(一)转设后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与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应该是相类似的(都属组合型校区)
(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后·其校名含有北京理工大学全称或简称。
(三)北理工珠海学院的转或许就是采用“学校+”办学模式的“混合所有制”进行转设(投资方没走情况、办学性质未知数)属本科二批A类“示范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这是符合《规划》和“独立学院转设路径”政策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