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6日由付强介绍到雄洲建设集团公司上班,
因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工资不按时发放(期间询问过付强、邓刚、钟尉等公司领导一直未给回复),11月的工资一直拖到1月份才发放。
后面项目上又来了一个老板(刘佳维),雄洲公司又喊我和付强,袁世河接受他们(杨虎城、夏建中)的管理。后公司不知什么原因喊付强通知袁世河离职。我就一直再催问付强工资的事(因我们上来都是付强叫的,他说项目是他负责,我们上来帮他)。
工资催问无果后到1月20日由刘佳维支付宝转账了,12月(一个月)、1月(20天)的工资。因当时与雄洲谈好的是月薪1万、每年13薪。现发放工资与谈好的不一致(第一次工资发放是按天数算)当时由付强给邓刚打了电话询问怎么回事。邓刚的回复是“公司不管。”
邓刚回复后我就和付强说了“公司都给我结账了,意思就是不用我来了,我明年就不过来了”(因为我们与公司的接触都是付强在做,我们入职、离职实际的通知都是由付强传达的)交接的点位付强都知道。
年后不知什么原因初二、三的时候夏建中(现在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又打电话通知我不用去了。付强给我说也通知他不去了!后面一阵因电话损坏,我用我家里的备用号联系了付强,付强说公司又要交接点位,喊我联系邓刚。
初十左右付强发了邓刚的电话给我,我又联系了邓刚说了点位的事,后面2月处我通过微信把点位发给了邓刚。
现公司少了的工资不发,证不给,保险也未缴纳了。
我各各部门都投诉了,公司应该关系好,点用都没有。我想要回自己的证真的太难了,我想知道哪个部门能管下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
违法1、不签订劳动合同
2、不按时发放工资
3、工作时长超出劳动法的规定,还不给加班工资
4、无故压证
5、工资未按约定发放
我现在的诉求只想拿回我自己的证书,可以正常上班,请各位领导帮帮我。
因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工资不按时发放(期间询问过付强、邓刚、钟尉等公司领导一直未给回复),11月的工资一直拖到1月份才发放。
后面项目上又来了一个老板(刘佳维),雄洲公司又喊我和付强,袁世河接受他们(杨虎城、夏建中)的管理。后公司不知什么原因喊付强通知袁世河离职。我就一直再催问付强工资的事(因我们上来都是付强叫的,他说项目是他负责,我们上来帮他)。
工资催问无果后到1月20日由刘佳维支付宝转账了,12月(一个月)、1月(20天)的工资。因当时与雄洲谈好的是月薪1万、每年13薪。现发放工资与谈好的不一致(第一次工资发放是按天数算)当时由付强给邓刚打了电话询问怎么回事。邓刚的回复是“公司不管。”
邓刚回复后我就和付强说了“公司都给我结账了,意思就是不用我来了,我明年就不过来了”(因为我们与公司的接触都是付强在做,我们入职、离职实际的通知都是由付强传达的)交接的点位付强都知道。
年后不知什么原因初二、三的时候夏建中(现在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又打电话通知我不用去了。付强给我说也通知他不去了!后面一阵因电话损坏,我用我家里的备用号联系了付强,付强说公司又要交接点位,喊我联系邓刚。
初十左右付强发了邓刚的电话给我,我又联系了邓刚说了点位的事,后面2月处我通过微信把点位发给了邓刚。
现公司少了的工资不发,证不给,保险也未缴纳了。
我各各部门都投诉了,公司应该关系好,点用都没有。我想要回自己的证真的太难了,我想知道哪个部门能管下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
违法1、不签订劳动合同
2、不按时发放工资
3、工作时长超出劳动法的规定,还不给加班工资
4、无故压证
5、工资未按约定发放
我现在的诉求只想拿回我自己的证书,可以正常上班,请各位领导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