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人证言。有句话,在案件侦破中排除了所有可能性,剩下的那个哪怕最不和逻辑,它也会是真相。为什么两位证人会冤枉张志超?除非两名证人就是凶手!这是本案中凶手另有其人的唯一可能。
如果是两名证人是凶手,他为什么就指向张志超?是因为在楼里见过
张抱着大衣?倒是有这种可能,而警方对贼喊捉贼一直很敏感,警方不可能听了两人的话找到张志超调查时候,张否定了两人的话警方就认为肯定是张说谎,因为还有很大可能是证人是説谎,所以一定也把这两人当成了重点怀疑对象。
针对两人证言,律师称王绪波和杨同振的证词有矛盾,……见“张志超案基本案情及证据梳理”(短短的11米距离,杨同振走了一分多钟。按王绪波的证言,他在洗刷间门口遇到的两个人,就是张志超和王广超;而按杨同振的证言,王旭波在洗刷间门口遇到的两个人是谁他没看清,但在后来下到二楼的时候,遇到了张志超,这次他看清了。两人的说法互相矛盾。实地调查,证人王绪波、杨同振的宿舍距离发现高婷尸体的洗刷间很近,只有11米,正常行走只需10秒。按照王绪波的说法,他们先是听到了女生求救的尖叫声,尖叫声持续了几十秒,叫得很惨烈,然后没有了。两三分钟后,他和杨同振一起从宿舍里跑出来,已经看到张志超和王广超在洗刷间门口了。他跑到洗刷间(走才需要10秒)外,朝里一看,里面的木门已经锁好了。也就是说,在短短两三分钟时间内,张志超完成了如下动作:掐高婷的脖子,将其拖入洗刷间,强奸、杀害,藏入洗刷间东半部的废弃厕所里,关上门,遇到王广超,告知其自己杀了人,让王广超看守洗刷间,自己跑下楼去买锁,买完锁,跑回三楼锁住洗刷间内掩藏尸体的东半部废弃厕所的木门……这可能吗?寝室到门口应该只需三四秒,杨同振比王绪波晚了一分钟出去,怎么还能看见王绪波在慢慢地朝洗刷间门口走,王绪波冲出宿舍后为什么突然双脚踩了个急刹车,以异常缓慢的速度向洗刷间走去?)~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哈?
我们看看实际的杨的证词(杨同振证言:“王绪波从床上下来,穿上鞋,从床上拿件上衣外套,便小跑着朝门外跑,我当时被子已经叠好了,但还没套被罩,我接着下床想跟出去,但穿鞋时费了些事,鞋带系得太紧了,我又松了松才把鞋穿上,接着我便朝外跑,我比王绪波晚到不到一分钟。我到宿舍北门口时,朝南一看,看见南面洗刷间门口站着两个人,王绪波正慢慢朝前走,快走到了,正和他们说话……”)
这里面大家可以看出来,杨说的是不到一分钟,要知道当时事发突然,没有人会掐着秒表计算时间的,杨说肯定不到一分钟,只是因为杨认为的时间很短,可能是十几秒,他用不到一分钟形容其短,但是到了律师嘴里就按一分钟计算了。另外这里面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杨明确说走廊没有灯,听到了女生尖叫,王先跑出去,看到现场黑漆漆的,两个影子在哪里,哪怕只有十米,他会贸然跑上前吗?犹豫的放慢脚步,问是谁,这不是更符合真实该有的情景吗?而走廊黑的的一米远都无法分辨是谁,又怎么可能看清楚门上面是锁着的?很可能只是掩上的状态,锁头虽坏了而没有掉,而误认为锁上了,这也证明了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当时还没有完成换锁!所以所谓的又杀人又买锁换锁而没有作案时间的问题就是个伪命题!仔细看杨的证词,似乎能还原当时的场景,王听到呼救先跑出去了,周跟上去后,发现黑漆漆的走廊里两个人,王一边问一边犹犹豫豫的慢慢靠近,而周胆子更小,只会更放慢了脚步,而周的证词也说明,王对张志超的解释并不放心,在二楼再次遇到的时候还是犹豫的问是否听到了声音。两个证人的叙述并不存在问题啊!
从这些就可见一斑,律师是如何肢解证据为其所用的,证人多次笔录,哪怕有一次提到门锁着,他都会紧抓不放,而证人哪怕所有笔录都提到走廊没有灯,律师选择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