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非机动车相撞对方全责的赔偿问题, 我的车子前面的外壳碎了一半,对方的没什么事,只有一条缝隙,我的车子型号比较旧了,去了一家维修店问师傅,说着这种外壳已经停产没有了,假若有的话大概是200左右 但我如果想继续骑车,那就只能更换车架或者新车了,更换车架要1000多,对面只愿意出200左右,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已经报了警,目前车扣押了,警察今天调节了一次 ,没成功,说让明天再去, 我就想问下,如果定损200甚至于更少,我可以不接受让交警出示一个对面全责的认定书,然后把车子修好发票保留,去法院告对方让他进行赔付行吗?如果打官司需要请律师,这个费用我能要求对方支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