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小编有效处理过全国各地数千余件退购房定金首付案件里,买房前很多人一般为了表明自己想要买这套房的决心,避免房子被其他人买走,都会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认购协议,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但是很多情况下在售楼小姐姐的忽悠下,头脑一热就下了定金,回到家又发现种种问题,不想买这套房子了,直接和开发商说不买了拿回定金显然不可能,那有没有其他什么办法可以拿回定金呢?作为我们专业团队我们来帮您解决。
可是法律明确规定,买受方违约将无法取回定金,你们是如何办到的呢?首先我们团队,会对客户交易过程进行一个详细的盘问和调查,具体落实到每个细节,并且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和特殊情况,作出不能的反应,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做一个灵活变通,简单举一个例子:
曾经就有这样一个朋友,他被上海市松江区的信达蓝尊的宣传所吸引,并且在售楼小姐姐和大肆渲染和热情之下有了购房的念头,当时在2018.1.20就交付了定金,开发商一直在崔2018.1.27交首付。可见当时情况紧急,要么首付买房,要么违约赔偿定金。

但是结果我们调查询问发现,乙方不够购房资格,但是他们是可以等他卖房,不应该给他签订协议,说是一手更名有产权的房子,可是从没见到五证两书以及产权证的真实面目和房屋的主人以身份证,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提醒他定金不退。

我们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即抓住漏洞,因为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证件不全没有售房资格,就属于违法操作,所签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合同就当然无效,碰到这种情形,开发商不但需要支付双倍定金,还需要支付对购房者的损失。在我们团结协作、高效指导和符合法律的相关操作指导下,很快,开发商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而且马上同意退款了。达成了双赢的局面,也省下了打官司的钱。所以能否退还定金,我的回答是:只要对方销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或者接下来的流程中有问题,能让我们找到因为对方的原因造成的不想买房的充足理由,就有很大的概率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