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谱常识,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24项:
1.谱名。
一般称为族谱、家谱、家乘、家志、家传、通谱、统谱、谱录、谱牒、世牒、世谱、世家、世典、宗谱、支谱、房谱、祖谱、故谱、合谱、谱传、真谱、私谱、本书、族系、族讲、石谱、系谱等,也有的称为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恩录、族谱图、大同谱、大成谱、联宗谱、先贤录、传芳集、家传薄、先德传、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源流大典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事迹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2.谱序。
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3.谱例。
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
4.谱论。
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
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该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遗像、像赞。
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考。
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规族约。
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
9.祠堂。
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10.五服图。
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
11.世系考。
这是家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谱所共有,因而成为家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元定论,不过至迟已在南宋时出现,因此很可能也是南宋人的产品。(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
家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抄自史传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方行可书”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
13.谱系本记。
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数等。
14.族产。
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
专门登载与记录和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
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
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
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
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
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
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姓名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
中国古代家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长生普、余庆录)。
指家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
家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族成员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也正是凭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
1.谱名。
一般称为族谱、家谱、家乘、家志、家传、通谱、统谱、谱录、谱牒、世牒、世谱、世家、世典、宗谱、支谱、房谱、祖谱、故谱、合谱、谱传、真谱、私谱、本书、族系、族讲、石谱、系谱等,也有的称为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恩录、族谱图、大同谱、大成谱、联宗谱、先贤录、传芳集、家传薄、先德传、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源流大典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事迹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2.谱序。
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3.谱例。
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
4.谱论。
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
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该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遗像、像赞。
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考。
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规族约。
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
9.祠堂。
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10.五服图。
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
11.世系考。
这是家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谱所共有,因而成为家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元定论,不过至迟已在南宋时出现,因此很可能也是南宋人的产品。(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
家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抄自史传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方行可书”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
13.谱系本记。
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数等。
14.族产。
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
专门登载与记录和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
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
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
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
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
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
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姓名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
中国古代家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长生普、余庆录)。
指家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
家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族成员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也正是凭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