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一审用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在撞人扶人说不清楚的情况下,法院判被告人赔钱。
中国司法在这类案子中,可以说都是这么做的。
至于什么一审判词,公平原则,高度盖然性,以及多年后高官承认彭宇撞人等等,都是种种说辞而已。
透过现象看本质,就一句话:在撞人扶人说不清楚的情况下,法院判被告人赔钱,这是惯例。
@清河绕古城 那个贴子回复不了,在这里@你,也算回复。
中国司法在这类案子中,可以说都是这么做的。
至于什么一审判词,公平原则,高度盖然性,以及多年后高官承认彭宇撞人等等,都是种种说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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