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到丹阳,租了华阳苑一个二楼的房子,租期一年,到19年7月17号到期,押金1000,租金一年1万2。房子是老房子,里面设施都是旧的,当时没有想太多,签了合同就住进去了,住了十几天,下水道堵塞,后来自己找了通下水道的,花了150。没有和房东说,后来国庆节回老家了,再回来,水费惊人,后来才知道是马桶漏水,走之前都是正常的,也不知道哪天就漏水了,叫房东来修,迟迟不肯,后来我们就将就用,上卫生间就拿盆接水冲;十一月份,工作有变动,就回老家了,房子和房东说了一下,经过他同意转租出去了,是属于短租,租了三个月,三月中旬,租客搬走了,钥匙放在打扫卫生的阿姨那边(阿姨人不错,我们在老家过不去,就是代为保管)。房东不知道怎么知道了,偷偷把钥匙和合同都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