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着再看他还有什么选择:仍然以公车窃案为例,把赃物扔出车窗是一种恶意的行为,就算得不到财物,也要让失主蒙受损失。本案里我让他们检查了厕所,窗外也一直有人注意着,因此这种可能也基本可以排除。”
“在公车上,窃贼还有可能做的,就是把赃物随便塞到旁边一个人的包里。那么本案里犯人会不会把电脑藏到了别人的寝室呢?一来这样做并不容易,二来过了这么久也应该被屋主发现了吧。退一步说,等楚雄他们搜完了全部寝室,就可以证明事实是否如此。”
“如果他们最后还是毫无收获呢?我所能想到的就只剩下了一种并不那么现实却可能会出现在小说中的情况。”袁横波在这关头却突然岔开了话题,对此我早已习以为常了,“美国小说家西德尼•谢尔顿在他的杰作《假若明天来临》中,塑造了翠西•惠特尼这样一个出色的女贼形象。当然按照时下的流行,应该叫她做侠盗或者怪盗。我认为这一形象比之亚森•罗宾以及他后世无数的同行都绝不逊色。高超的手段倒是其次,其有血有色的个性让人尤其难忘。本书的第一部分,写得特别出彩……”
“一次行窃当中,”袁横波悬崖勒马,没有继续跑题,“惠特尼在特快列车上偷得了一位贵妇人价值连城的珠宝。警方立即扣留了所有乘客,对全部车厢进行了彻底的搜查,但珠宝还是不翼而飞了。原来惠特尼把珠宝藏到了贵妇本人的行李包裹当中——对于受害者,警方当然不会像对待其他人那样严格检查——并在警察离开之后将两人的行李掉了包。就这样,她在警方眼皮子底下顺利地完成了行动。”
“你的意思是说……”他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我要还不明白不成了傻子了吗?
“可是不对啊,楚雄后来是锁了房门的啊,小偷怎么能再把电脑藏回去呢?”看着袁横波连连点头,我却反驳道。
“关于这个我另有可能的推测,现在先不说它,”袁横波淡淡地说,“我们先假定犯人把电脑藏在了楚雄的寝室——我相信保卫科的人在那里没有像在其他寝室那样翻箱倒柜——他最有可能把电脑藏在寝室的那里呢?”
“会不会是衣箱里?那儿能藏东西的地方实在不多啊。”我想了想说。
“现在的天气,我们会经常打开衣箱拿换洗衣服,我想在那里电脑藏不了多久的。”袁横波摇头道,“你还记得那里有几个编织袋吧。你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我怎么会知道……”
“先别急着否认。我这里也有一个基本一样的编织袋,只不过放在床下。里面的东西可能和楚雄他们的相同。”袁横波向床下一指,又说,“你想想,也许你那里也有这样一个袋子呢?”
“棉絮。我的编织袋里放的是棉絮。”没等我想明白,袁横波就接着说道,“像我们家离学校远的,冬天用的棉絮,要是夏天拿回家去,之后再搬过来就太麻烦了,所以时节过了我们就往往把它用编织袋装好放起来,就像我们现在铺在床上的凉席,冬天时候不就是卷起来放在墙角的吗?”
“把电脑裹在棉絮里面,一来那个袋子几个月都不见得会被打开,再说就是偶然打开,要不把棉絮倒腾出来,也不容易发现里面藏着东西的。你说这是不是个好主意呢?”袁横波有些得意地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