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公司诬告陷害消费全过程
1、2006年2月9日上午,黄静在华硕公司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出现故障,黄静由新人公司销售代表高鸿燕将该电脑送到华硕北京服务中心检测;
2、2006南2月10日上午,接到华硕公司电话后黄静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取机,华硕工程师称电脑无硬件故障只是重新安装软件就解决了问题;
3、2006年2月10日下午,因电脑故障重新发生,黄静再次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华硕工程师在对该机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检测”后,再次告知黄静该机无硬件故障重新安装系统软件就没有问题了。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给黄静开具的《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记录单》,故障现象描述:“不加电,只检测出报告”,检修说明:“Reset,重做系统,上午有升级2.0G CPU为2.13G CPU”,维修工程师:林迎钊。华硕公司工程师解释更换CPU原因为,因客户等待时间超过2小时,所以公司免费升级CPU作为补偿;
4、2006年2月11日,黄静发现该电脑故障现象仍然未能解决,因周六不确定华硕是否上班,所以找来朋友周成宇帮助解决电脑问题。周成宇用软件检测中发现该电脑内装为英特尔公司明确规定不能用于最终用户产品的工程样品处理器。而英特尔公司刚在两个月前平息一场因为合作伙伴违规使用这种工程样品处理器引发的“英特尔CPU造假风波”;
5、2006年2月13日,黄静正是委托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舒梅律师和周成宇作为代理人处理她因华硕公司在售后服务过程中违规使用不合格产品产生的纠纷事宜;
6、2006年2月14日,黄静在律师舒梅和代理人周成宇的陪同下,携带摄像机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记录下询问华硕工程师有关该电脑更换CPU一事,华硕工程师林迎钊承认该CPU由华硕公司更换,并且可以得到华硕公司保修;
7、2006年2月14下午,黄静在代理人周成宇陪同下,前往华硕北京分公司,见到华硕中国业务群品牌总监郑威,郑威承认华硕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更换黄静电脑部件;
1、2006年2月9日上午,黄静在华硕公司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出现故障,黄静由新人公司销售代表高鸿燕将该电脑送到华硕北京服务中心检测;
2、2006南2月10日上午,接到华硕公司电话后黄静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取机,华硕工程师称电脑无硬件故障只是重新安装软件就解决了问题;
3、2006年2月10日下午,因电脑故障重新发生,黄静再次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华硕工程师在对该机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检测”后,再次告知黄静该机无硬件故障重新安装系统软件就没有问题了。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给黄静开具的《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记录单》,故障现象描述:“不加电,只检测出报告”,检修说明:“Reset,重做系统,上午有升级2.0G CPU为2.13G CPU”,维修工程师:林迎钊。华硕公司工程师解释更换CPU原因为,因客户等待时间超过2小时,所以公司免费升级CPU作为补偿;
4、2006年2月11日,黄静发现该电脑故障现象仍然未能解决,因周六不确定华硕是否上班,所以找来朋友周成宇帮助解决电脑问题。周成宇用软件检测中发现该电脑内装为英特尔公司明确规定不能用于最终用户产品的工程样品处理器。而英特尔公司刚在两个月前平息一场因为合作伙伴违规使用这种工程样品处理器引发的“英特尔CPU造假风波”;
5、2006年2月13日,黄静正是委托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舒梅律师和周成宇作为代理人处理她因华硕公司在售后服务过程中违规使用不合格产品产生的纠纷事宜;
6、2006年2月14日,黄静在律师舒梅和代理人周成宇的陪同下,携带摄像机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记录下询问华硕工程师有关该电脑更换CPU一事,华硕工程师林迎钊承认该CPU由华硕公司更换,并且可以得到华硕公司保修;
7、2006年2月14下午,黄静在代理人周成宇陪同下,前往华硕北京分公司,见到华硕中国业务群品牌总监郑威,郑威承认华硕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更换黄静电脑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