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10月11日晚间公告,大同市政府9月30日与大同睿鼎签署合同,拟在明年年底前向后者采购不同类型燃料电池公交车300辆,总额为10.8亿元。
所有燃料电池公交车的燃料电池系统由雄韬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氢雄云鼎生产、制造和交付。采购方案尚处于初步探讨阶段,最终方案以后续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采购方案为准。
公告正文如下: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二、筹划事项概述
(一)交易背景
2018年9月30日,大同市人民政府与大同市开发区睿鼎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睿鼎”)签署《氢燃料电池汽车框架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向大同睿鼎采购不同类型燃料电池公交车300辆,总额为人民币108,000万元,其中2018年交付8.5米车型氢燃料汽车10辆,10.5米车型氢燃料汽车40辆,合计金额为13,300万元。所有燃料电池公交车的燃料电池系统由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同氢雄云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雄云鼎”)生产、制造和交付。
(二)交易方式
氢雄云鼎与大同睿鼎签署《采购合同》,所有燃料电池公交车的燃料电池系统由氢雄云鼎生产、制造和交付。因采购方案目前尚处于初步探讨阶段,最终方案以后续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采购方案为准。
(三)目前交易主要对手
公司名称:大同市开发区睿鼎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云州街116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MA0K8HF787
法定代表人:曹雁斌
成立日期:2018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具、装饰品、售后服务、车辆维修。
关于合作方的详细情况,公司将在后续签署合伙协议时详细披露。
三、后续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将在最终的交易方案确定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公司与大同睿鼎签署《采购合同》,能够推进雄韬大同氢能产业园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做优做强,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交易未正式实施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带来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