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1:土地与税收
战国时期,其余六国的民众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与经营来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而秦国自商鞅变法后,秦国民众的生活质量与军功形成直接关系,军功爵制让秦国快速成为当时的军事强国。而当天下一统后,六国民众没有军功能否保留自己原有的土地成为了他们最为担忧的事情。
嬴政为了获取民心,改革了秦国施行近两百年的土地制度,统一后五年颁布新的土地法令:“令黔首自实田”
这一举措承认了六国民众原有的土地私有化,这原本是一项稳定社会的举措。
然而,秦国的赋税,却成为了突出的矛盾点
。
秦的赋税,主要有田租、口赋、杂赋三种
战国时期,孟子曾说:“什一而税,王者之政”
而在《通典》中记载:“舍地而税人,地数未盈,其数必备” 也就是说,秦朝不论实际土地是多少,一律按照ZF所掌握的每个人应该有多少的土地来征收。就算没有这么多土地,也要按此来征收。
《汉书》记载:“五口之家占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什一而税应该上交10石,而口赋就是人头税,秦朝的口赋是多少已经无法查证,但是汉朝口赋为120钱,秦朝是绝不可能少于这个数的。而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记载当时粮价为“石三十钱”。五口之家需要600钱,折合粮食就是20石。而秦朝还有因为战争与建设等各种理由临时征收的杂赋。这些赋税加到一起。实际上民众手中的粮食已经是少之又少。而这些已经被苛扣得不多的粮食却需要民众用来度过一年的时间。
汉书中记载董仲舒说秦朝“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纵然这二十倍不可全信,却不得不让我们感叹秦朝赋税之重。
秦国施行土地私有制却又增收严苛赋税,使得嬴政原有使社会稳定,民心所向的目的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