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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每日一练:宁波一大妈捡手机,索要2000报酬不成,当街怒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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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材料:
浙江宁波姑娘小徐,6月19号早上骑车上班,突然发现手机不见了,小徐赶紧回头找,赶巧碰上同事,同事用自己的手机一遍又一遍的给小徐的手机打电话,终于接通了,对方是一名女性,听声音大概40.50岁,手机被人捡到了,小徐非常高兴,诚恳的请求对方归还自己的手机。哪知道对方并不客气,要还刻意,给2000块,小徐一脸震惊,她那手机二手价最多不过也就2000多块,捡个手机开口就要2000,是不是有点过了。
但小徐急于要回自己的手机,还是邀约了这位50来岁的大妈,为表诚意,还买了一筐杨梅,见面后小徐说:大妈,我刚上班,没什么钱,500块我可以承受,还有这杨梅,我带来给你,谢谢你!
可气的是大妈并不领情,直言到,没有2000,免谈,也拿出手机给小徐看了一样,证实确实她捡到了,双方协商半天无果,大妈态度也越来越恶劣,小徐说那我报警了,说有人偷手机,没想到这话激怒了大妈,大妈一把拿起手机摔在地上,这可真是真是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啊。
小徐心疼自己的手机,捡起来一看,屏幕已经被摔碎了。手机倒是终于回到了自己手上。据小徐说,摔了手机之后,大妈一直追着她和同事,不停的骂骂咧咧,她怕被这样的人讹诈,慌乱之中也就走掉了。
二、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IP属地:四川1楼2018-06-24 12:45回复


    IP属地:四川2楼2018-06-2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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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应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道德水平却不见提高,拾金不昧,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等句子只是停留在课本中,并没有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开来。政府应联合媒体,引导人民群众有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水平。二、群众应加强维权意识,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6-24 13:05
      回复(3)
        第一大妈的做法暴露出社会发展的痛点,部分群众受到拜金主义和文化糟粕影响,xxxzx
        第二小徐的做法可以理解,但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长此以往,xxxx
        第三,政府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尚存在不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宏观调控乏力,缺乏适用性和针对性,很多行为游走在道德和法律边缘xxxxx
        然后提点建议。
        建议当事人在以后吸取教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xxxxxx
        建议政府加大精神文明建设xxxx,同时完善法律法规的普遍适用性和少数特殊性xxxxxx
        第三建议公民自律和全民监督
        第四建议媒体曝光,用时收集民意反馈政府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6-24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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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妈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是当前社会道德缺失的个例。这种行为也暴露了当前社会诚信公德意识的缺失,这种风气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究其原因,一是仍然有很多人在社会中责任意识缺失,为了一己私欲,泄私愤,不顾他人感受做出违背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另一方面国家对于这类社会道德行为出台的政策和文件大都比较宽泛,没有细化,像材料中的这种事例屡见不鲜,但是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足够有力的制度来对我这样的行为进行惩处。要改善这种不良风气,必须要1.以法促德,出台完善相关法律细则,保护公民权益,加大惩处力度,要让违背社会公德的人知道对自己和社会产生的严重的后果2.完善现代诚信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好人好事我们要树立典型,大力宣扬,并给予嘉奖,保护公德和善意。3.要加强特殊人群的公德建设,例如公职人员,他们代表了政府国家形象,必须以身作则,起带头表率作用,把德能勤绩廉中的德的考评落到实处,同时,青少年的德育必须摆在足够重要的位置,老师家长必须言传身教,做好示范作用,在平时的细节行为都要将德字灌输在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之中。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6-2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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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的好不如笔试考得好啊,去年逆了四分还是凉凉。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6-2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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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以上都答得不错,点睛之笔应该说说,大妈的道德缺失,不诚信,不友善,讹诈人的行为在当下,也只是个例,我们不能因为少数的个案就否定当下良好的社会氛围,比如成都九十多岁高领的黄角兰婆婆,撞到路边宝马车,主动赔偿的中学生等等,都在很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友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06-2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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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生活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多数人,因为工作太忙,或者维权成本太高,渠道太单一等等都不愿意继续追究,而且选择自己吃点亏。这也是纵容恶人继续作恶的原因之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06-2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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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关键点是设立关于把失物还给失主应该取得相应的报酬的法规,百分之十到二十失物的价格。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06-2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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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官,现在开始回答第一题。对于题中现象我有以下几个观点。
                    1.对于大妈捡到手机,索要报酬这个行为,我觉得是符合情理的事。一是四五十岁的大妈,或许生活上压力比较大,捡到手机如果能得到一份报酬或许能帮助她减轻一下生活负担;二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雷锋,我们也不可能邀求所有人都拾金不昧。如果捡到东西物归原主能得到回报这一现象广泛被大众认同,我想会有更多人愿意帮助他人,也会有的更多人学会感恩,这对社会道德秩序都是有帮助的。文中大妈索要报酬符合情理,漫天要价却显得不近人情。
                    2.对于文中主人公,我认为她如果详细告知大妈“这手机去年买的一共两千,现在买个新的只要一千,如果您拿去二手市场买,也就三四百,大妈我给您五百感谢费顺带一筐水果,您看怎么样”。我相信当我详细告诉大妈手机的实际价值以后,大妈会愿意的。同时,文中主人公使用“报警抓小偷”胁迫甚至污蔑的言语,我认为很不恰当,这不仅仅是激怒了对方打不成目的,甚至算得上违法犯纪。
                    3.对于拾到物品索要报酬这类事件社会上并不少见,有的是皆大欢喜,有的是不欢而散。对于这个现象,我觉得我们政府部门除了宣传雷锋精神、提升国民素质以外,更重要的是应该立法。可以根据物品属性、价值的不同最高支付多少报酬,相信在法律的支持下,贪心的人不会乱来,善良的人终有回报。
                    答题完毕。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8-06-2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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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变老了 回答完毕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8-06-25 03:01
                      收起回复
                        看了答案,觉得自己答到太失败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6-25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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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个老师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8-06-2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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