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行刺案
秦桧是在绍兴二十三年被军人施全行刺的,引来了后人的一片叫好声。认为秦桧该杀,因为他不抗金,施全刺杀秦桧的原因当然与抗金无关,而与他们的生计有关。但是为了表现岳飞的抗金,不惜将施全说成是岳家军的大将军,是来为岳飞报仇的,历史就这样被歪曲了。
根据南宋人赵彦卫所撰的《云麓漫钞》记载,在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时,在镇江府也发生过一起刺杀案,这一起案子,与秦桧多少也有些关系,与秦桧被刺案的处理也有些相似的地方,。
书的作者赵彦卫生年不详,一一九五年时仍然在世。也就是说,绍兴和议之后五十多年他还活着,秦桧死后四十多年他还活着。因为他毕竟是南宋人,所以他说的故事应该是具有真实性的。
案件发生的当天,镇江府衙来了一位年轻人,他一身京城临安衙门公差的打扮,对衙门口值班的衙役说,他是京城秦太师府里派来送知府迁转命令的差人,要把文件当面交给知府张楠。门卫听说是秦桧太师差人送文件来,便不再搜身盘查,立刻转身去向张知府报告情况。
张知府对秦太师派来的人当然是很热情接待的,不过他没有去想怎么会是一个人来,大概是承平日久,过贯了太平日子,于是警惕性也不存在了。在年轻人说到秦太师另有指示之后,张知府身边的人就很自觉地回避了。随后这个京城差人从袖子里取出一卷装潢精美的黄纸公文,在知府的案子上展开,当知府走近正准备看时,突然间京城差人从身上抽出一柄利刃狠狠地当胸便刺。张知府眼疾腿快,动作灵敏,接连躲过刺来的几刀,并且在躲闪中张口咬住了刺客的手指,使之利刃落地。而门外的衙役也闻声而入,他们一拥而上,将刺客擒住,接下来是逮捕下狱,审案终结,判刺客死罪。
既然是打着秦桧的旗号来行刺知府,按说秦桧就应该过问此事,案件审理也不会简简单单。尤其是这是害人的一个好机会,只要审出幕后指使,不管是真是假,抓起来再说,严刑逼供再说,毫无疑问,那是想整谁就整谁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没有听说何人受到了牵连。如果换了别人,就会说:“好啊,坏我的名声,那还了得,我秦桧是什么人,你竟敢打了我的旗号。”于是倒霉的人就不会是十个八个了。
此案的发生在秦桧被刺之前两年,同样也是没有成功。此次行刺者并不是什么京城的公差,而是镇江城里一个做小本生意的的卖药人,他名叫高嵩,才19岁,家境贫寒。他供出刺杀张知府的理由是镇江府张楠违背圣旨,不放房钱。原来当时朝廷有旨,从临安到地方,无论公房还是私房,房租一律降低一半,以供缺钱贫寒的人来居住。也就是说,这是一项惠民政策,可以说与宰相秦桧是有关系的。
好的政策往往是柄双刃剑,存在有利的一方,就必然存在不利的一方。穷人租房,当然希望房租少些为好,而房主当然是希望房租高些为好。但是如果这样的话,必然是对穷人不利的,而富人是越来越富。所以朝廷要干预房租,迫使房主降价。而镇江府的官员并不执行朝廷的指令,不肯降低租客的房租,高嵩对此不满,便冒死前来刺杀镇江知府张楠。
有一部书名为《浩然斋雅谈》,里面说到一个叫张卿的官员记录的关于房租的诗句:“小小园林矮矮房,一日房钱一贯足。”可知尽管是小小园林,尽管是矮矮房,一日的房钱也是要一贯的。这样说来,每月的租金为30贯,即30000钱。当时在京城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月收入不到3000文钱,那么上面提到的月租金需要10个月的工资才能交付得起。我们知道京城是个赚钱的地方,是个收入比外地多的地方,所以房租自然也就比较高了。现在的一线大城市不也是这样的吗?所以如此高的房价,普通老百姓当然是会叫苦的了。
降低房租属于南宋的经济政策,这个政策的制定当然与秦桧有关,如果秦桧不是为普通老百姓着想,怎么会有这个政策的产生。后来朝廷知道了这起刺杀案,便借此机会再次下达降低房租的指示,强调各地官员、官府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打折扣。自此,房租顿时减少了一半。
房租降低的幅度为一半,是很大的了。这可不是做表面文章,装装样子,此举当然受到广大老百姓的欢迎,那么说秦太师好话的人自然是少不了的。有人认为,宋代公租房与民间房东一同减免房租,难度毫无疑问是很大的,一定会有一些房产主勾结州县官员阳奉阴违,或将公文藏匿不发,或者是拖延不办。在农村有地主,在城市有房主,这些人贪婪刁钻是不奇怪的。有些人先将房租抬高,然后再降到比原先房租略高的地方,看起来是降低了,实际上是一点没降,反而有所上升。这些办法,房主不会想不出来的。他们也可以不租而观望一段时期,以避风头,最终还是要把负担转嫁到民众的身上。
所以说秦桧的政策好,还是有人会恨他的,但是秦桧坚持做下去,坚决降低居民的租房压力,这是他关注民生的体现。叫好的是那些租客们,反对的是那些房主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