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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府也是真会推托,以涉及满汉草草将案子转移至刑部,落个轻松。如今三司会审,本来极其简单的案情却愈发觉得不同寻常。端坐堂上,趁人犯尚未带到,先捋一遍详细】
【周李二人本因寻常小事激发口角,动手时候没个轻重造成人命官司,周不幸亡故。若依汉臣说法,杀人抵命乃理所应当,偏巧这姓李的却在旗,依照律例最多也是杖刑。对此案判断心知肚明,却碍于这满汉一家和满汉有别踌躇着,不便立刻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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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厢问案取供词一切按部就班,不时插问一句,将不明之处理清。合该这人有此一劫,虽满身是伤惨不忍睹,可伤人性命实属不该啊。如今见堂下跪着的李,浑浑噩噩戾气全无,想来已知错,再者,看这一身伤,当时周家小子也未必下手留情,如今周死李伤,全都咎由自取】
【等审案告一段落,向两位道】
如今看来,此二人一死一伤,皆有可恨之处。依照律例处罚即可,至于偿命,律法可没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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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有那从中作梗的,恨不能极尽打压之能事,就差跳脚翻身,以汉人为重了。可惜,这是大清,是我满人打下的江山,祖上有训岂能不遵?对所谓的满汉不等并不认同】
律例明确,我等依律执法,岂能由他人左右。况且这所谓的满汉之争,根本毫无缘由,不理会也罢。真个由着他们判个杀人偿命,以后再有同类案件,是依法还是依前例?到时地方纷纷仿效,后患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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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宗衢、居是阿哥相互提出看法,综合意见,对此案各自给出看法。自己所秉持的,是依律行事,凡是有法可依的,皆需遵从律例而非道德或习俗,这是对国法的尊重,更是保障司法严谨有序的根本前提。一旦出现超乎律例之外的特殊存在,必将引起诸多事端。身为朝廷命官,公平公正的最后把关之处,绝不能为此造势或给予方便】
【议定之后,判罚为杖刑一百,对此颇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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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之后,反思此事。如何在八旗子弟中宣讲规矩和改正风气已不容坐视,需立即着手。否则日后会有更多的小李和小周,矛盾不断,总会升级,到时不可调和再出面,为时已晚啊。同时,严格对汉臣的考核与取用,将大清律例读懂读透,真正做到知法,才不会有如今的所谓争端,前路还长啊】
【案子已结,与两人告辞,返回。路上,因执法而产生的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将大清律普及下去,不仅仅官宦士族,要传递到百姓的耳中,或许是个不错的想法,姑且名之为普法吧】